泡泡演讲稿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1篇。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2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里面共有12个故事,在读了一些故事后,我不得不对张爱玲感叹,她对人物的刻画只能用四个字形容:抽丝剥茧。而其中也有一些使我印象深刻。

第一篇故事《年轻的故事》中的男主人公潘汝良,他爱国,却对中国人没多少好感,并且讨厌他的家庭。他们家中母亲是典型的被封建旧礼教压迫下的可怜人,父亲在外做生意且经常喝酒。家中的兄弟姐妹多。在旧社会中,妇女都是牺牲品,这又不禁让我想起张爱玲的身世背景,没落的贵族,吸烟片的父亲,不管事但漂亮的后妈,这些好像都是她这本书后面的强大的背景。我一直认为,没有故事的人是写不出好文章的,可我最近又体会到,有故事的人也不一定能写出好文章。

话说潘汝良某天遇到了自己一直画的侧影的真人版——外国姑娘沁西亚。沁西亚是俄国人,就在他两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沁西亚突然告诉潘汝良她要结婚了。我一直认为一个女孩子的婚礼应当是特别美好的,可看了张爱玲笔下沁西亚的婚礼,完全被颠覆。“俄国礼拜堂的尖头圆顶,在似雾非雾的毛毛雨中,像玻璃缸里醋浸着的淡青的蒜头。礼拜堂里人不多,可是充满了雨天的皮鞋臭。神甫身上披着平金缎子台毯一样的氅衣,长发齐肩,飘飘然和金黄的胡须连在一起,汗不停地淌,须发兜底一层层湿出来。他是个高大俊美的俄国人,但是因为贪杯的缘故,脸上发红而消肿。是个酒徒,而且是被女人宠坏了的。他瞌睡的睁不开眼来。”

尤其我最喜欢的一段“圣坛后面悄悄走出一个香伙来,手持托盘,是麻而黑的中国人,僧侣的黑夜下露出白竹布袍子,赤脚吸着鞋。也留着一头乌油油的头发,人字式披在两颊上,像个鬼,不是《聊斋》上的鬼,是义家里的,白蚂蚁钻出钻进的鬼。”与这些恰恰相反的是新娘子自己对这场婚礼的重视,好像这不像一场婚礼而是一场葬礼。

在张爱玲笔下,旧社会的妇女都是悲哀的,她们结了婚,成为丈夫的附庸,她们显得粗俗,没有文化。她们只适合在家里带孩子,负责伺候好她们的丈夫。最让我感到残酷的是在《花凋》这篇故事中,川嫦得了肺病,当郑夫人要去给川嫦买西药治病,郑先生强烈反对,说:“这孩子一病两年,不但你,百家笔记网()你是爱牺牲,找着牺牲的,就连我也连带着牺牲了不少。不算对不起她了,肥鸡大鸭子吃腻了,一天两只苹果——现在是什么时世,做老子的一个姨太太都养活不起她吃苹果!我看我们也就只能这样了,你有钱你给她买去。”我不敢相信这是她的父亲,眼睁睁看着女儿去死,这是张爱玲笔下的人性,在那么一个社会,亲生女儿又算得了什么。

而当我不断地阅读这本书,它越来越给我一个感觉:现实太残酷!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3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小说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QQ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那个QQ只下棋不加友,也就不算欺骗别人。)下棋时QQ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小说集,长篇小说《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4

当爱变得瞻前顾后时,便已不再纯粹。

振保,一个对爱自私的男人,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活在一个自己设定的圈子,无时不刻警戒着自己不能越过雷池,自己拼劲全力打下的一片天不能被爱给毁掉,以至于他虽然拥有过却从未感受到真正的爱。

在爱情上,用现在的话说,他就是一个渣男,可是,对于家人朋友,他又是一个有孝心讲义气的好人。

娇蕊,那如红玫瑰花蕊般娇艳的女子,却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不知爱是什么,游戏人间,行走在各色男人中间游刃有余。

却在不知不觉爱上了振保,她曾对振保说过:“你知道么?每天我坐在这里等你回来,听著电梯工东工东慢慢开上来,开过我们这层楼,一直开上去了,我就像把一颗心提了上去,放不下来。有时候,还没开到这层楼就停住了,我又像是半中间断了气。”

她对他爱得痴迷,他也诧异觉得这是一件麻烦事,却克制不住自己迷恋温柔乡中,他认为自己可以掌控一切,想脱身的时候便脱身,当娇蕊向王士洪坦白一切时,振保急到病了,这一切不是他掌控得了的事,他怕社会不答应,毁了自己打下的江山,这时,红玫瑰俨然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惹人厌烦。

当娇蕊放下以往的架子,低声下气地哀求他,告诉他自己不会耽误他,不会连累他,她会改变,她无法离开他。

可是,他对她说:“娇蕊,你看怎样,等他来了,你就说是同他闹著玩的,不过是哄他早点回来。他肯相信的,如果他愿意相信。”

那天病房里,娇蕊哭干了眼泪,伤透了心,最后一语不发便走了。

我想,既然没有未来,为什么要相逢,很不幸,相逢了,既然不能大胆爱,无法摆脱世俗,为什么一开始就忍不住诱惑去招惹呢!或许,很多时候,人都是犯贱的,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没有满足过,得到了,那朵红玫瑰便成了大海里的一粒沙,无所谓你在不在。

若干年后,他与她再次相遇,当年的娇艳不复存在,如今只是一个微胖的中年妇女,手抱一个孩子,红玫瑰活成了白玫瑰,她道:“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

所以她学会了爱,爱得幸福,她明白爱要一直在,爱是双方一起共同经营,这样爱才能是好的。

于是收起以往的性子,从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变成了娴雅从容的白玫瑰。

本以为见了面,娇蕊会哭,却不然,振保捂着脸,两行泪痕,或许他在悲哀自己竟不如被他抛弃的人,他连爱都没有了,也不知爱是什么,以前爱自己的红玫瑰如今却爱的不是自己,更惊讶的是红玫瑰成了自己想要的白玫瑰。

即便他身边有不少朋友、女人,却每天带着一副好人面具,内心却是空虚寂寞,无所寄托,看到别人的都是好的,我想,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没了红玫瑰,他娶了适合做妻子如“床前明月光”的白玫瑰。

孟烟鹂,就如那朵白玫瑰,家世清白,娴雅端庄,拿得出手,一个适合做妻子的传统女人。她爱他,只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

然而,她在这爱中迷失自我,我想,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怎么会让别人爱上她呢?

她木讷寡言,也不爱运动,不解风情,情商不在线,常常得不到别人的喜爱与尊重,没有红玫瑰的风情万种,也没有红玫瑰的明艳委婉,久而久之,平淡无味的白玫瑰成了衣服上的饭粘子,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成了心口处的一颗朱砂痣。

以至于满足不了振保的猎艳心,所以他隔三差五瞒着家人四处留情开房。当某天他回家时,发现白玫瑰和一个其貌不扬、低等的裁缝偷奸,振保心里懊怒却不点破,他怕社会嘲笑他,他依旧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于是变本加厉光明正大嫖娼,掩盖自己内心的空虚,即便自己不喜欢的,别人也不能夺了属于自己的东西,他选择逃避,选择放飞自我,选择假装不知道。

可是,这种放飞终究没有突破局限,他活在社会下,迎合社会,他依旧在自己给自己设定的剧本里生活着,睡醒之后,依旧还是个好人,当不成坏人,他依旧不会爱别人,他依旧屈服于社会。

或许红玫瑰娇艳,却不懂得在最美好的年华绽放最美的光彩,遇见对的他。

白玫瑰纯洁,却不懂人间温情,一点墨便依附,而后成了一生的污点。

或许很多人都想要同时拥有红玫瑰和白玫瑰,吃着碗里的还在想着锅里,可是梦想很丰满的,现实很骨感,当你选择其中一个,你就得舍弃另一个来成全自己。

别人的总是最好的,以至于很多人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可是,当你用心去爱时,你会发现,红玫瑰亦可以成为白玫瑰,白玫瑰摇身一变也成了红玫瑰。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珍惜爱你的人,不要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不要以为别人的都是好的,或许你在羡慕别人的红玫瑰的时候,别人也在羡慕你的白玫瑰!

学会爱,珍惜爱,你可以是白玫瑰,也可以是红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5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6

张爱玲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改编为了电影版,整体的效果挺不错的。使之很真实的表现在了我们的眼前,更加真实形象,演员的表演也更是到位,一举一动都是有意味的。画面的色调和切入都有着不同的含义,为整个故事奠定了基础的基调。

看了这部电影,我没有对佟振保这类人有什么偏见,因为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戴着一张面具,只不过面具的大小罢了。要怪也只能怪这个人类的社会,只能怪人类的欲望。人类总是不断的谋求所谓的幸福,但幸福背后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情呢。总之,这对于人类来讲,太平常了。人类的生活,穿的是动物的皮,吃的是动物的肉。人类确实温暖了,也吃饱了,但付出的却是动物的一切。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说一套、做一套,这都太正常不过了。我觉得这部电影,不是在批斗一个人,而是对人类自私、欺骗的一种批判。为了自己所谓的幸福,不择手段。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什么是幸福,没有一个标准,大于5是幸福吗?大于10是幸福吗?还是大于100是幸福啊?幸福永远都没有一个标准,唯一的标准就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但,人却是一个欲望的动物,永远都不会满足,没饭吃,就想吃饱;有饭吃,想吃好;吃好了,又想吃没吃过的。总是这样无限的放大,电影里的佟振保,最后以他不幸福结局。但在我看他完全可以幸福,只是他自己的原因罢了,自己的欲望罢了。他有漂亮的老婆,有漂亮的女儿,有钱、有地位、有尊严,他还要什么???对于我来讲这已经够幸福了。清心寡欲!最好的解决办法。只有不断的克服自己的欲望才能真正的感受的生活的幸福和乐趣。为了欲望而活,只会让自己疲惫不堪。就像在电影的最后一样,佟振保和老情人见面了,佟振保一个大男人却哭了,而面对的老情人却很淡定,因为她懂得了珍惜,懂得了克服自己的欲望,而佟振保却截然的不同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必须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人是不能完全自由的生活在社会里的,如果人是完全自由的,没有任何控制的,人类会灭亡,世界也会灭亡。追寻规律办事,这是万事万物的要求。

总之,看完这个电影,就一句话:清心寡欲,珍惜生活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7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的**。我读后神佑感觉。彼此若是相爱,什么困难都活过去。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关注!!!

“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寒假时偶然在书房中翻到的这本《红玫瑰与白玫瑰》,封面用酒红色与白色交叉配色,正中间纯白色的标题跃然于眼前,右下角是飘逸的张爱玲的签名。崭新却又落满灰尘,翻开扉页,一种异于其他书籍的香气扑面而来,清幽却不冗杂,简单又纯净。

据说张爱玲写这本书时才24岁。我想这是她自己对爱的诠释。

文中的振保租住了老同学的屋子,老同学有一位风情万种的太太,即为红玫瑰,在老同学外出经商的时候,他被红玫瑰“囚住”了。但当红玫瑰提出要告诉丈夫真相时,振保拒绝了,他也不愿意为此承担太多的责任。一番曲折,红玫瑰离了婚,却又收拾好纷乱的泪珠离开了他的生命。

在母亲的帮助下,振保嫁给了白玫瑰孟烟鹂。她之所以被称为白玫瑰,是因为她很瘦,很安静。她给人一种泛白的感觉,无法激起振保心中的波澜。

红玫瑰指的是美丽诱人的情人,白玫瑰指的是与他共度一生却没有爱过的妻子。我想即使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也一定听过“男人的一生全都有过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振保与红玫瑰有染却不愿将他俩的关系告知红玫瑰的丈夫时,我才深刻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一个男人在婚姻上的困惑,无论娶了哪一个,心里总还惦记着另外一个,在平淡的生活过后,娶了白玫瑰的男人会期待另一种刺激,娇媚的恋情。

就像文中的振保一样,一开始愿意用一生的代价,求得在白玫瑰这样冰凉的水流中的沉沦度过这如痴如醉的欢喜后,他不再满足于这样简单的爱情,愿意在中年的时候享受年轻时的活泼,青春,浪荡。红玫瑰风情万种,光**人,唤起他心中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无奈错过,不爱的妻子使得他在婚姻外生出旁枝,肮脏,污秽,婚姻内部生出芥蒂,更不愿再提起。他的例子摆在现实来看,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振保抛弃原配,带着外遇远走高飞,可偏偏他的悲哀就在于此,他是中国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有始有终”是他的代名词,没和红玫瑰在一起使他成为了爱情的祭品。

这样一个普通人,内心世界的无力挣扎,那些欢快欣喜的婚外恋情,冷若冰霜苍白透骨的婚姻,张爱玲在玫瑰之恋中隐喻出现代情感世界的纠纷与不清醒。

我想时间的男人应该是既爱又恨张爱玲的吧,爱她能把自己的困惑描写得如此透彻,恨她将自己卑微又贪婪的欲望展示在世人眼前,她将他们的心理表现得一览无遗,纯净又生动的色彩,不禁也让我生出思考,在男人心中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增长而提高标准,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有所缺憾,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是爱情的陪葬品,她们输给时间,输给距离。

张爱玲以她的叙事风格,让我看到了普通人在平凡生活中的挣扎与悲伤,平凡而易逝的快乐,这具有很强的文学价值和现实意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描写现代爱情中的悲欢离合的书。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谢谢大家!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怎么写(二)

最近,我读了几篇张爱玲的**的文章,不禁有点感慨。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只有在她的写作中,文字才有了生命,它才走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 。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一生中有两个女人。他说一朵是他的白玫瑰,另一朵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

“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

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也太算计了。她不会为了爱而保留他所有的东西。她宁愿呆在她稳定的世界里,做那里的绝对主人,即使她不得不放弃的世爱。

多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正确的东西。娇蕾热情追求时,以母亲的名义拒绝了他所谓的崇高理想,这是一种逃避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怎么写(三)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集中有一篇**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我在国外遇到了美国女孩罗斯,他们回国后就分手了。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

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

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一开始,振保尽了丈夫的责任喜欢她。后来,她每隔三个星期就出去**一次,有时会想起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自己被忽视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然**,甚至故意把这个女人引到门口刺激妻子。

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结婚,为弟弟买单;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赡养。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回家前和女友罗斯分手了。他不想带她回来做他的妻子。他喜欢罗斯活泼开朗的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但他不能接受美国女孩开放的性格。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和丈夫离婚时,他很震惊。他并不想娶她啊。

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你不尊重自己的时候,人们会在别人的眼里变得谦卑,特别是在那些认为这很重要的人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看完之后,我开始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也不发表评论。我想如果振保回家娶他理想中的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

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下棋时**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

“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

”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集,长篇**《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8

她姓张,名爱玲,上帝没给她倾国倾城的绝世容颜,让她做不成大上海纸醉金迷世界里的粉黛花瓶,但却赋予了她一颗聪慧、通透的心思,让她把最美的文字留给人间。

记得,第一次读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就让我非常感动,彼时,虽然我并不知道她想要通过那些忧伤凄婉的字句流露出什么样的情感,但仍然陶醉在她淡雅、凄婉的故事之中,更陶醉在她那让人言语尽失的字里行间。

她的文字最美之处,便在于斯,你未必要懂,但一定能够感知到那是美,然后深深沦陷,无法自拔。

我记得那里面最最精彩的一句话,她这般念叨着: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那个时候,我认定她是个不快乐的女子,一是因为她的样貌,二是因为这世界大多数人都是凡夫俗子,攀不得她的高枝,领略不到她那些通透达观的智慧。

她就是那个时代的李清照,写不尽的风花雪月,却总慢亘着推诿相互的离愁别绪。 不知为何,我去不爱李清照,独独爱她。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张爱玲不美,甚至面貌有些丑陋。

有几次,掩卷沉思,思绪中那飘舞的秀发早就将面上的迂回沟壑取而代之,女子的美,在岁月之后,就注定消亡殆尽。但独独,她留下的那些文字不会,那是永恒的伤怀,永恒的美好。 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只是觉得她的那些一字一句都敲进了我的心里。

绚烂、浮华也好,平实、安稳也罢,都不过是一种外壳,是裹在药片外面的糖衣,只是让你可以轻易咽下,但真正能够拯救那些荒芜心灵的却是内里深处苦涩的药剂。

我们都有着只能暗夜里独自舔舐的伤痕,只是我却深深的希望,我的伤,也能如她一样。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9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心的方向--《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有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不近人情的冷漠与苍凉。

小说中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她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的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却辜负了她。白玫瑰有着传统女性的懦弱,她自我觉得很爱振保,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结果却是成了牺牲品。

从文章中我们能够看出:其实不管是白玫瑰、红玫瑰和还是振保,他们当时的选取无疑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结局总是带着深深的遗憾和悲凉。从女性的角度来看,无论是白玫瑰烟鹂还是红玫瑰娇蕊,尽管她们代表的是两个不一样的极端,等待她们的都是杯具。烟鹂是男性眼中理想的妻子形象:文静、温顺、内敛。自从结婚以后,她传统中这些完美的品质在受了西方礼貌熏染下的男性眼中,都变成了不足与乏味。振保对烟鹂传统的回报是在外面公开的玩女人,当着她的面砸东西。应对男性的放荡与无情,烟鹂最终也突破了传统所需要的淑女形象,做出了越轨行为,张爱玲把一个欲守传统而不得的女性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与烟鹂不一样,娇蕊是新礼貌熏染下的女性。她想成为自我的主人,对于爱有着执着的追求,为了和振保在一齐,她抛弃了一切,然而等待她的结果却是男人的无情,最终得不到所爱的人。我很佩服那个之后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此刻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女人在传统意识与现代意识冲突面前无能为力,男人同样也是如此。振保出生微寒,如果不自我争取自我,便一辈子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之后他出洋得了学位并赤手空拳地打了天下,因而有了体面的工作、传统的妻子、众多的亲戚朋友,表面热热闹闹地周旋于现代与传统之间,其实内心深处永远潜藏着深深的贫乏与无奈。之后他在娇蕊面前痛哭一场,完全暴露其内心的苍白。在处理与女人的关系上,振保也持续着现代与传统的中庸。对于娇蕊,尽管他十分留恋,但却不愿对抗传统。对伦理与传统的顾忌,不得不使他离开娇蕊,他选取了烟鹂,又无法忍受传统的死板,于是变得比以往更放荡。幸福总是和他们擦肩而过,因此留在他们深色的背影后面的只能是传统与现代之间永恒的苍凉风景!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感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是另一个人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0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在张爱玲的刻画下玫瑰有了不一样的色彩,“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娇蕊为了和心爱的振保在一起,她抛弃了一切,可换来的却是振保的“你要是爱我的,就不能不替我着想。我不能叫我母亲伤心。”我最喜欢的就是敢爱的娇蕊,她想成为自我的主人,对于爱有着执着的追求,已经老了的她遇到振保时认真的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她面对爱可以勇敢,同样也会变得坚强,我佩服这样的她。

烟鹂,她文静,贤惠,内敛,她是典型的传统妻子形象。她在别人说振保坏话时努力维护他,“她不过是护卫他,不肯让他受一点委屈。”但是却没有得到振保的一点儿关爱,换来的也只是他“发脾气干涉”。这样一个单纯美好的烟鹂不在是固守传统,也沾染了一丝社会气息。这样的她令人心疼。

振保,我认为他是一个懦弱又十分矛盾的人。对于娇蕊,他是喜欢的可却不能突破自我,存活在现代与传统中。面对娇蕊的问候,他“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最后狼狈的下了车,他不敢爱,他不想承认娇蕊的敢爱、敢不顾一切、懂得爱的真谛,是的,我想他是妒忌了。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虽然两个女人对于振保的爱是真诚的,但是换来的却是振保的不负责任和无情。可是张爱玲笔下的爱也是如糖一般甜腻的,娇蕊的爱是热烈的,在振保的心中是一道亮丽的风采。烟鹂的爱是纯洁的,就如同小孩子一般的稚嫩。

白落梅说过“只有爱了才会闻风柔软,看雨生情;只有爱了才会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也只有爱了,才会希望茶永远不要凉,夜永远不要黑。”放手去爱才会有所感触,才会不让自己后悔,就算遍体鳞伤,至少自己为此努力过,那我就不后悔。“世间百态,必定要亲自品尝,才能知其真味。漫漫尘路,必定要亲力亲为,才知晓它的长度与距离。”

“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我想他应该是想红玫瑰了吧。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1

在这个故事里我看到很多人的书评还是把故事内核着眼在男权社会下的女性命运,其实这个故事里我觉得和男女权结构对人命运的影响不是很重,这里面的几个主人翁:玫瑰,娇蕊,振保,还有烟鹂,包括世洪都是不幸的。这个故事虽然写于1944年,但放在现代社会里仍然觉得这些人如在你身边。

我竟然有些喜欢娇蕊,漂亮热情、天真大方,敢爱也敢离开,虽然从道德上讲她不是好人,她的命运属于咎由自取,但对于她和振保的情生情灭我还是很同情的。振保是个有责任心的人,他的悲剧也在于他太有责任心,他出过样留过学,在“外企”上班,经历让他思想比较开放,喜欢有声有色的女人,但从小贫困的家庭环境时刻在提醒他成功后的各种责任,他向往外国人的自由奔放,又自愿把自己隋于中国式的道德与责任框架中。

两种思想在体内的冲撞,让他在最终选择的平淡无味的婚姻生活中纠结、撕扯、痛苦,又最终归于平静得过且过。即便现在是21世纪了,我们身边还有多少人和他一样的一边向往着自由、激情的生活,一边又麻木着自己和平庸和解、共处,张爱玲的书,对人性的丰富剖析得实在是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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