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演讲稿

芳华读后感

2024-08-12 芳华读后感

芳华读后感(汇编8篇)。

芳华读后感(篇1)

《芳华》读后感:小人物的悲哀

课件****5y

严歌苓一直是我喜欢的作家,从《一个女人的史诗》开始,陆陆续续看了她的十几本书,这次的新作《芳华》延续了她一贯的风格,不煽情,不拖沓,句句直戳人心。

《芳华》的背景是上世纪70年代的部队文工团,主人公是女兵萧穗子,围绕男兵刘峰因“触摸事件”被处分而引发的一系列事件展开,讲述了事件发生后刘峰和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

刘峰是那种跟你多熟你扭头就会想不起他长什么样的人,他长得太平淡了。他在公司里是个活生生的雷锋。如果破旧的营房有什么损坏,战友有什么困难,首先要想的就是找到刘峰。大家选举雷锋标兵投票时一致把票投给刘峰,他领了无得的奖杯,收到大首长接待,被供上了神坛。

问题也就来了。

祭坛的人,比如雷锋,几乎和个人不一样。他们固守在人们的思想中。似乎没有人有七情六欲。无私的人只能奉献。你能想象他们心中也会有一个女人吗?你能想象他跟女人眉目传情吗?

课件****5y

芳华读后感(篇2)

朋友们都去看《芳华》电影了,我没有去。相比于电影,我还是喜欢读原著,从字里行间勾勒我所熟悉的版图,塑造自我感知的形象。这总会给我更深的震动,就仿佛多走了一遍人生。

谁人没有青春年华,可经历了就只能做“往事只能回味”的慨叹。即便重新来过,你依然会是现在的你,因为在当时的环境下,无论多少次,你还是那般选择。就像刘峰,他或许会后悔,但倒回去,他依然会发生那次触摸事件。林丁丁依旧还是要因追逐优越的生活而最终落单。而何小曼也永远不会跟刘峰跨过那一层窗户纸。只是电影里对此做了改变,而我更衷于原著的设计。

《芳华》在萧穗子的总结中落幕,她说: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她把原因归拢到时代,其实就是大环境。有这样一个环境,没有人能跳得出来,尤其是“那时年幼”。

是的,年幼的我们还不具有成熟的观点,只能随着时代的波涛前行,而这很有可能是致使我们后悔的荆棘。但过后来回味,却总觉得是芳华。

生活总要向前看,我们不能活在“那是年幼”里。就像他们讲的: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任潮流更替、境遇变迁,时代给予我们的坦途或者坎坷,终将成为我们的芳华。文/王伟

芳华读后感(篇3)

艺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严歌苓笔下的故事在还原生活的真相之外,还能挖掘出它残酷的本质,就如美丽的芳华消逝后,留下的是“落花成泥碾作尘”的伤感。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女兵萧穗子的视角,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男兵刘峰以及女兵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等人的命运遭际。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他们的善意是真的,但背叛和恶意也是真的,他们的感情在灿烂青春里播下种子,他们的芳华在战火连天里盛大绽放。

刘峰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他做着所有人都不愿意做的一切杂事,用自己的热情和真诚帮助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他是标兵,是典范,是所有女兵心里的“神”。所有的人生生地把他送到神坛上,一边仰望着他,一边等着他暴露出“凡人”的本性。他真诚地向林丁丁表达爱意,却因为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被所有的人谴责,他们都想从他身上看到与自己的“俗”相合的本性来平衡自己内心的阴暗。一次深情的拥抱葬送了他光明的前程,也折射出了时人对“好人”的恶意。

女兵们的命运各有不同,却都让人唏嘘不已。何小曼悲惨的身世不仅没有得到同伴的同情和关怀,反而因此遭到了疏离,善良的她最终被“英雄”的名号所累;娇弱的林丁丁在不同的追求者中犹豫,最后因所托非人而被岁月折磨得面目全非;郝淑雯看似嫁得最好,却也没逃过离婚的命运。

同样经历了失败婚姻的萧穗子成为了一名作家,也见证了所有人的悲观离合,在她的记忆里,那座“红楼”将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逼仄了出来。人的命运与时代无法分割,个体发言需要付出极大的勇气,因为这会被审判和牺牲。在那平凡却又不平凡的年代,文艺兵们内心的恶被无限放大,并影响了每一个人的命运。然则时过境迁,记忆里的磕磕碰碰、爱恨情仇,最后都化作了经年之后再相逢的释怀;那些内心深处翻腾着的不甘也都化作了一株株的冬青,长长久久地伫立在岁月里。

时光长河滚滚向前,但人性中的恶并没有被洗涤干净,时至今日,恶的形式被各色人等挖掘得丰富各样,然则每个人与命运相逢之际都是一场芳华,只愿在这场相遇里,每个人都能够不被恶意击中,却被善意拥抱。

芳华读后感(篇4)

青春故事总是最鲜活的人生画卷,它们的斑斓色彩和奔腾激荡千百年来不断被赞美、被珍惜、被回忆、被纪念,自然是文艺家们取之不尽的灵感源泉。

同样,在那个年代,葱翠的军装,招展的红旗,铿锵激越的歌声,青春勃发的女兵,伴随着美好的青春印记,足以托起宏大的空间来让冯导泼墨挥毫,浓情挥洒。

《芳华》其实有两副面孔,一副说的是一个超越时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性故事,另一幅是讲一个特殊年代下个体命运的悲剧故事。当你看到刘锋的善良被荒唐的命运无情地撕扯时,胸中不免憋闷着激烈的愤懑无处发泄,然而等你静下来想和这股情绪做一个理性的对话,却发现刹那间,并没有想象中的凄惨悲戚,又让你无从说起。没有以头抢地的激烈,也没有撕心裂肺的哀嚎,终于明白,这心中的块垒樊笼若毫无出路,才是真正的悲从中来,所谓只是当时已惘然。

你很难说刘锋就是绝对善良的,他的热心也很难说不是出自于私心。事实上,全军表扬和深造的机会就是他的回报,而更大的私心是和暗恋的林丁丁在一起,可惜这却是导致他命运急转直下的致命一击。

善恶从来不是输赢的衡量维度,善良这个称号如同蛋糕上的奶油字,看着光鲜,却无关宏旨。人生就像一个的赌局,想赢得胜利,靠的是一手命运的好牌,还有利用规则的技巧,和善恶无关。因为人性的恶和善,不是命运的筹码,更不是决断的武器,它们从来都是此消彼长,不分胜负。人再闪转腾挪,却一定无法抽离各自的时代,只能被裹挟着,急转直下中能做弄潮儿的寥寥可数,大多数人只能如同被萧穗子撕毁的情书一样,支离破碎,随风飘逝。

人们似乎更有一种毁灭美好事物的心理倾向,观众也都在等着刘锋被命运嘲弄,被造化毁灭。同样,倔强的何小萍拼命想和命运抗争。她偷偷穿走林丁丁军装拍照,就是迫切地想和自己不堪回首的过去做一个告别。而美丽的文工团女战友不仅不接纳他,还恣意嘲弄。排挤和孤立让何小萍无处藏身,直至崩溃。

片中有一段场景特别动人。月光下,何小萍独自在旷野中茕茕独立,翩然起舞。和着剧场内传来的音乐,她舒张这双臂,扬起高高的腿,旋转跳跃。脸上的表情恬淡娴静。而剧场内的舞蹈演员们却面目模糊。这真的是一个绝妙的反讽。因为在哪个特别的年代,或许只有精神病患者,还能保存着最本真的清纯和圣洁。

其实这世间哪有什么岁月静好,更别奢求什么现世安稳。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命运悲剧,更是一代人的精神幻灭。韶华易逝,青春易老。命运被撕碎、被蹂躏、被践踏,才值得追忆和祭奠,因为那里面有你曾经最美好吐着芳华的青春。

和陈凯歌不一样,冯导似乎没有大师包袱。电影中,他用光影投射着自己的个人体验和记忆,用匠心来打磨一个具体的角色和故事,看起来揠苗助长的大师显然不如平和质朴的工匠来得亲切。

鲁迅说,悲剧无非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冯导的《芳华》没有纵容自己如岩浆洪流般的荷尔蒙,也不想消费观众过多的情绪。你看到的是克制的表达,是情绪的隐忍,或许可以为《芳华》这门建立一个电影类型轻悲剧,以点带面,适可而止。最后,当刘峰拿出粘贴好的那张曾被何小萍撕碎的军装照时,导演想用画外音告诉你,所有的一切都该被谅解,善良就是最大的回报。

可是你并没有被说服,因为你知道,这人生的悲喜剧还会反复上演,无论是人性的善恶轮回还是时代的颠沛流离,都注定一切美好终究会毁灭。你会越来越吝啬你的眼泪,因为你明白,随着芳华逝去,你的心越来越坚硬,它越来越珍贵。

芳华读后感(篇5)

《哀痛逆流成河》里那唯美而有伤感的文字,富丽而有沉重的色彩,小四又一次将咱们带入他的国际,带去那个灰铅暗蓝的国际,就连空隙的白色也显得反常的清凉,芳华的忧伤在他的笔下肆无忌惮的滋长起来,开出下一个花季!

镜头显现在上海的某个长满青苔的小胡同里,刺猬相同灵敏的易遥和天使一般温顺的齐铭在这里展开了他们芳华的白纸,任韶光将它填满,易遥生在一个破碎的家庭里,早已被爸爸妈妈弄得皮开肉绽,无论是身体该是心灵……但她依然傲慢的抬着头颅,学会假装掉下来的眼泪,把自己关在自己的国际里,在他人面前越是挺得直的腰脊,就有在深夜里哭得越深的梦。或许只要天使般的齐铭才干将她解救,但结局谁也无法意料……

有是这样一个夏日,咱们和易遥、齐铭一同对立、苍茫、忧伤、刚强的生长,高兴也好,压抑也罢,着便是咱们沉迷的芳华——纯真里带着少许哀痛,咱们一同走过!

芳华读后感(篇6)

严歌苓是我蛮喜欢的作家之一,说来奇怪,虽然我从来没有试图去了解这位作家的信息,甚至关于她是女性这一消息都是在20xx年末凑热闹参加微博作家评比投票时看到的,但是在我的记忆里,她的名字还是比较清晰的。可能是因为我总觉得,能够写出一部经得起推敲,值得搬上荧幕的作家总是分外珍贵吧。比如李碧华,她写的《青蛇》姿态妖娆的扭进了我的心里。至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这样的文化速食到并不在此列,无关捧高踩低,看过后视觉爽了,犹如风过,并没心里留下什么痕迹。

今天想起写这部电影的观后记,完全是因为回顾20xx年未看完的书籍时,发现了这本《芳华》的痕迹,绿色硬壳的装帧,封面书衣上一双穿了一只舞鞋和一只脚鞋的图案,把我带回有关这部电影的回忆。

在电影院里选择影票的`时候,单看严歌苓和冯小刚的名字,便足矣让人不在迟疑。仿佛是有了一个品质保障,坐在影院里的时候,不会太过小心翼翼。等灯光熄灭,屏幕亮起,看一场下雨让空气湿气淋漓,踏过地上的泥水的身影是两抹带着时代的蓝与绿。那一瞬想起《唐山大地震》,后来想,同样是冯小刚导演的电影,在时代感的处理上风格相似,不足为奇。

镜头逐渐拉近,看女主角何小萍一张稚气的脸,不是那种涉世未深的少女稚气,而是一张单纯的倔强的脸,放下包裹后的几个动作做得干脆利落。文工团的领队三言两语,拉开了整个故事的序幕。

一场雨在蒸发过后和很快就没有了痕迹,我眼里的那个时代,空气中都带着严肃的气息,太缠绵是不合时宜的,有太多小心事也是。因为私下拿了别人的军装穿去照了一张照片,何小萍开始被排挤,有点类似小学生“我不跟你好了”“大家都不要理他”的模样,殊不知,有时人不自知,不以为然的一点点恶意,会摧毁一颗敏感脆弱的心。或许大家都知道,不过是一种事不关己的不在意。

所以她爱他,何小萍爱上了有“活雷锋”外号的刘峰,在他不分远近的友爱里,有何小萍能够感受到的为数不多的关心和温暖。像是在寒夜里呆的久了,见到一豆烛光,会倍加珍惜,或许那不是爱,而是对温暖的渴求。然而他不爱他,刘峰爱的,是那个文工团里最娇艳最夺目的一枝花,林丁丁。或许那也不是爱,而是青春少年最天真单纯的慕艾,他用最纯粹的方式,对一个人加倍的,不求回报的好。如果仅仅是这样就好了。谁也不去告白,在静静的时光里,等待一个人,哪怕他/她根本不会给予回应,不会向你走来。

但痛苦的是,刘峰的好被视为理所当然,他对林丁丁的表白是那么“不合时宜”。于是过往所有的荣誉犹如利箭,在此刻调转枪口,纷纷向他扎来。如果他肯低头,肯示弱,肯放下自己的坚守和信念,那么或许,他不会被钉在耻辱柱上被众人唾骂。但是他不肯,人性的恶在那一刻被方法无数倍,窃窃私语,冷眼旁观,无端流言,足以毁灭一个没有根基的青年。

在他离开的那天,只有何小萍去送别,这个坦荡荡的姑娘,执拗的想做好的一件事,就是和这个她认定的好人刘峰郑重的告别,哪怕众人侧目,问心无愧。再后来,似乎看透了文工团的何小萍失去了对舞蹈的爱,在一场演出之后离开了文工团,成为了一名战地护士,却在阴差阳错中,成为了一名英雄。她本不想成为英雄的,但是没有人问她,没有人真正关心她在想什么。虽然这么多年的历练让她成长,但她还是当年那么执拗的那个姑娘。所以她的认知失常。在文工团慰问精神病院的时候,她看着台上,目光懵懂而纯净,一个人推开门,在月光下,跳着自己心爱的舞,她跳给自己,也跳给与此同时,在战场上的刘峰,那个昔日的活雷锋没有成为一个软蛋和怂兵,在一场战役中丢掉一条手臂后成为英雄,多么讽刺的殊途同归。

时间转场,在看是多年后的时光,解散后的文工团成员过着各自的时光,一场闲谈,小穗子在街角看见刘峰的模样,平凡、狼狈、以及窘迫。没有人关心当年那个故事的真相,因为就算林丁丁本人,也不会站出来还原那个夜晚。但还好,在青春逝去过后,何小萍和刘峰得以重逢和相遇。虽然刘峰早已不是昔日模样,他们也并没有真的在一起,在车站的那一幕依偎,已经足够温暖,足以给彼此慰藉。

我曾在最好的年纪,遇见最好的你。多年以后,你已经无关爱情,却变成了坚守与信仰。这是何小萍,也是那个时代很多很多的人。

电影回忆完,我也该打开书,看看在字里行间深处,会再次得到些什么感悟。

芳华读后感(篇7)

2015年年末,北京的冬天,医院里刘峰的灵堂前零星地站着几个人,灵堂外乌央乌央的家属焦躁地等待着冲进去置换遗照。一个一生谦让的人,离开之后也谦让着别人。世界翻天覆地地变,时间越走越快,曾经少年转眼半百,只有遗像旁的几株冬青还是当年红楼里的样子,像些青葱岁月里的人,坚毅挺拔,无论冬夏,无论旱涝。

曾经那个锣鼓喧天,热闹非常的集体,在时代的变迁中被瓦解。那些唱歌跳舞的一脸稚气的军旅中人,现在与生活为伍,与苦难斡旋。结过婚离过婚的女人们,残疾重病的男人,时间最后都把每个人打磨成饱经世事的模样,经历最后给予每个人与过往和解的勇气。但爱恨纠葛的意气风发的日子,怀揣无限可能向未来进军的日子,都像红楼里的冬青,伫立在每个人的脑里不曾枯萎,肆意又倔强。

那是一个盛产英雄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更多关于英雄的想象与成为英雄的可能。他们裹挟在时代汹涌的大浪里,用一身少年意气翻腾着,前行着,即使他们可能并不真正理解英雄意味着什么。年少的憧憬总是大胆、炙热,国家一声集结的号角,他们便从大江南北风尘仆仆而来。

那是一个整齐划一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模范梦想,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思想,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青春热血。即使他们经常在一夜天翻地覆之后醒来。青春的绳索牢牢拴在家国命运的石碑之上,他们有整齐划一的关于梦想的栖息地。

那是一个热血沸腾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青春,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人生使命,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青春碰撞。即使他们偶尔抱怨动荡的年代,他们还是愿意为了这个年代挺身而出,献出一身热血。

那是一个赤裸相对的年代,那是一个互相猜忌的年代,那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年代,那是一个思虑再三的年代,那是一个复杂的大时代,那是一群复杂中挣扎的年轻人,他们慷慨激昂,他们一身斗志,他们有青春初生的蠢蠢欲动,他们有少年未褪的任性恣意,他们最终都流落于生活的角落,他们最终都没能忘记那段岁月印记。

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

一栋老旧的红楼就是一个世界,容纳了所有新生的情愫,容纳了所有青春的样子。爱情可以简单成一个甜品,爱情可以复杂成两块手表中间的抉择。英雄可以简单成一个老实人,英雄可以复杂成一种束缚。背叛可以简单成当面的痛斥,背叛可以复杂成权衡的选择。故事可以简单成青春的故事,故事可以复杂成人生的纠葛。

时代的内涵越是单一,人的定义就越是狭窄,但人性如水,汹涌或平静都是选择,不是全部。

时代的口号逃离了切实的文本就会飘渺,一个国家的选择需要有范例去印证它的正确。每个时代都会有人碰巧与上者重叠,于是被举国之力送上万人敬仰的神坛,在崇拜雷锋的那个年代,刘峰恰如其分地诠释了社会的主流观,所以他奔走于各个表彰大会,向世人印证时代的号召不只是一纸空文且恰有其实。一个人作为人最本真的善意被无限放大,大到他自己成为至善的化身之后,就少有人将他当做一个肉体凡胎。于是所有别人不愿承担的在他人眼里他都有义务去承担,所有别人所拥有的根植于人性的情绪与欲念与他来说都是不可得。老实人发自内心的好被刻意神化之后,便少有人能觉出那是一种好了。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得到了时代的尊重就理应付出更多,也理所当然地把他奉为墙上的口号与虚无的旗帜,也就理所当然地忽视了他本身作为凡人的特质。

刘峰的那双手为文工团付出了太多,如果没有“活雷锋”的吹嘘,这仅是一个吃过苦头且愿意帮助他人的老实人,但时代偏偏给予他太多,也剥夺了他太多。这双手带来过每一个女兵家人的包裹,修补过文工团的每一处破损,做出过战友新婚家庭的沙发,举起过何小曼对于善意与爱的希望。但这双手所做过无数的好事都在那一次“触摸”之后被清空。而那触摸,本是人发于心而落实于行动的真情,是每一个血性少年青春里该有的冲动。

当最平凡的善意被放大成“英雄事迹”,他便没有了其他“不凡”的权利。

战争的炮火中刘峰失去了右臂,支撑他扛起所有善意的右臂,拥抱过心仪的姑娘的右臂。而他模范人生的转折就在于这一次真性情的“拥抱”,在于被其他人看做是污点的“触摸”。他太好了,好到所有人忘了他还是一个人,也好到所有人都想从他身上找出一丝与大家的“世俗”相等的特质来平衡自己的内心。所以当他鼓起勇气拥抱林丁丁的那一瞬间,像一个久居神坛的圣人走向人间并且觊觎女色那般让那个姑娘不解,惊恐,甚至作呕,让众人惊诧、怒目。所以他心仪的姑娘让医生抱得,让摄影师抱得,偏偏让他不得。这就是那些奖章所带来的枷锁,将他困于时代所画的牢笼里,动弹不得。

所有不幸皆有庆幸,纵然那场灾难过后他又被再次抬上神坛,但往后的日子里,失去那条曾经做了无数好事的右臂,或许是他平凡人生的开始,他可以被当做一个普通的好人,他的善意于外人仅是一个老实人的古道热肠。他也可以为了生计去贩卖盗版书,也可以离婚,也可以和发廊女一起生活,活成一个干什么都能被理解的人的模样。

他丢失在战场的右臂,换回了他本该有的人的德性。没有英雄迟暮的叹息,只有走下神坛的畅快。

不被善待的人更能察觉出人的善意,在困境里纠葛的感情更为长久。二八年华的何小曼对于自己的认可和对于感情的憧憬都寄托在了刘峰的身上,他的善意支撑她走过了最为困顿的青春岁月,她也将这一份感情延续到岁月时过境迁的那头。

被命运边缘的人,也许得幸于不被关注,所以才能滋养自己的真情而不去应付虚伪的周遭。她会开始学会承受,她会认命不再挣扎,她会选择自我放逐,但她唯独受不了众目睽睽。所以突然变成模范的何小曼精神出了问题。她没有在命运的最低谷疯掉,没有在战火连天的战场上溃逃,反而在看似有转机的时候倒下。一个在恶意里生活过的人,怎么能不知道这些突如其来的好意有多么虚无。如果说是往日的种种压垮了她,倒不如说是这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虽然她也曾经幻想成为备受大家关注的对象,她也需要周围人的善意让她发觉自己存在的可能,但是命运的落差太大,大到她手足无措,大到她无法面对,所以她选择了逃避,她宁愿活在过去的唯唯诺诺中也承受不了这巨大的关怀,尤其她目睹了刘峰人生的起伏,她从刘峰的生命轨迹里看到了被神化背后的无助,她看明白了世事变迁,所以她早已不再强求那个“集体”的认可。在这种动荡里,一夜之间的天壤之别她见的太多了。所以与其说她害怕,不如说她选择放弃。一个角落里的人才有资格做真正的自己,被太多的恶意攻击,才能真正区分于善恶。让她与这个时代同流,才是真正让她疯狂的事情。

故事里还有太多的人,有太多的情绪,有太多的岁月,有太多的冲突,有些已经随着年月远去,有些是笔者一厢情愿的创作,但读者会相信,动荡年月里的感情是真,动荡年月里的背叛是真,动荡年月里的善意是真,动荡年月里不知所以的恶意也是真。他们的感情在青春里播下一生的种,他们的青春在战火连天里盛大绽放。

把故事从1973年四月七号有雾的成都拉回到2015年隆冬的北京。这一代被时代的选择反复教导要平凡的人最终也如时代所愿落到平凡的网里,平凡磨掉了他们青春岁月里太多的选择,他们也在平凡的岁月里挣扎着做不凡的选择。

这是一个“平凡”的时代,这是一群不凡的人。

记忆里的磕磕碰碰爱恨情仇,最后都化作经年之后再相逢的释怀。那些翻腾着不甘的年月,那些倔强任性的青春,都化作那株冬青,杵在每个人的回忆里,扎眼的绿。

命运相逢,一场芳华。

纠葛不休,便是人间。

芳华读后感(篇8)

芳华观后感1500字

那个一贯喜欢塑造边缘化的女性人物的严歌苓在《芳华》里却一反常态,着力刻画了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里主人公“老好人”刘峰的形象,刘峰对林丁丁的后背触摸导致“好人”刘峰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托举触摸则给了小曼最需要的尊重和信心。他们都因为那一记触摸,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本文为芳华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芳华观后感1500字 电影上映时,没来得及看。近期腾讯开放,才得以一睹。 没有别的感触,就一个:这个世界,没有成就的你的善良,一文不值! 当然说这句话不是要大家不去善良,而是,要在你满足了自己的生活,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去善良。 剧中的刘峰是活雷锋,热情开朗,乐于助人,大家有什么困难都爱找他,连食堂的猪跑了,都喊他去抓!没有人愿意跟何小萍搭档练舞,他去;腰扭伤了,战友结婚,他撑着扭伤的腰为战友打造沙发…… 按理说,这样的人,本该收获完美的爱情,然而事实,并卵。他放弃读书深造的机会,只为呆在林丁丁身边,而林丁丁,却因为私欲,落井下石,谎称他亵渎了自己,最后,嫁了有钱的澳洲人。 我想,林丁丁拒绝刘峰,除了惊讶、慌乱、刘峰雷锋形象在她面前倒塌以外,更多的是,因为刘峰什么也不是,甚至,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 所以,好人有什么用?一味牺牲自己,成全别人的好人,最后,能收获什么?在这个世俗的社会,没有傲人之处,你的善良,只会让你在他人眼中,一文不值。 这个社会,光有善良,是不够的。没有人会单单因为你的善良而喜欢你,接受你。他们只会在他们需要你的时候,才想起你。而他们喜欢你,接受你,是因为你优秀,你成功,而在优秀、成功以外,难能可贵的是,你还善良。 所以,影片中,如果刘峰当初选择了去上学,有了一定成就地位后,再跟林丁丁表白,也许,结局会不一样。当然,也不一定,因为,还有更“成功”的澳洲人在等着她。 所以,当陈灿没有任何标签的时候,郝淑雯觉得他特讨厌,正眼都不瞧他一下。而后,临近分别,知道他也是“官二代”之后,突然就“也不知道怎么的,就爱上了”。而陈灿,我们不知道他知不知道穗子对他的心意,也不知道他对穗子是否有相同的心意,但,Whatever,最后,他还是选择了“门当户对”的郝淑雯。穗子,也在经历了一番痛苦后,选择了考上大学。 而刘峰,做了那么多好事,帮了那么多人,为国家断了一只手臂后,却只能靠卖力气生活,唯一糊口的车,还被城管扣押好几天不还。经历了好几次取车被拒之后,他也只能向世俗低头:向城管头头行贿,却依然无济于事。最后还是碰巧目睹这一幕的赫淑雯,帮他出了取车的钱。赫淑雯那句哽咽的话“你们居然敢打战斗英雄……”让人无限伤感:战斗英雄又如何?还不是蹬破三轮车,生活勉强糊口,连一千块取车费也出不起?老婆还跟长途车司机跑了? 来不及感慨良多,镜头切换,刘峰与何小萍在烈士陵园看牺牲的烈士。何小萍,一个被所有人嫌弃、抛弃的人,只有经历过被排挤,享受过孤独的人,才更明白,善良的可贵。所以,只有她,看重刘峰的善良。甚至,默默暗恋刘峰的她,觉得配不上刘峰,以至于,一直未能表白。直到多年后,在这个烈士陵园,知道刘峰被妻抛弃,孑身一人时,才说出了那句一直压在心底的话…… 影片结尾,何小萍与刘峰生活在了一起,互相照应,一生没有孩子。当片尾音乐响起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一声唏嘘……那个最善良的人,最后只落得右胳膊残疾,孤独地,与另一个孤独的人,相依一生。没有孩子膝下成欢,没有世俗人们的尊重,没有欢声,没有笑语,只有内心的平静,与袅袅升起的烟雾…… 这个世界,缺少善良的人,君不见,越来越多突破人类道德底线的恶性事件发生?这个世界,也不缺善良的人,君不见,大山里,乡村上,那么多淳朴敦厚的亲切面孔? 这个世界,缺少的是,努力、上进,有了一定自我成就之后,还保有善良宽厚的人,尽自己一切力所能及,去帮助别人的人。 愿我们的世界多一些和刘峰一样,但路不同的善良的人;愿我们都能成为那个,有一定自我成就,还保有善良的人。愿世界因我们,越来越美好。 芳华观后感1500字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的确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中国,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时代: 平凡 背叛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 “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平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动员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 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 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督。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刘峰:一个时代的好人 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 “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怀疑,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 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关爱的浮萍 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定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 臭”的时候,站出来自愿和她搭档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双面人 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告发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怀疑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郝淑雯:光鲜背后的阴暗 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国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 。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芳华观后感1500字 是听说《芳华》电影下架了,才找来小说的。也刚刚知道,《芳华》和《陆犯焉识》的作者是同一人--严歌苓。读她的文字,伴着一种隐隐的疼痛,如读萧红,伴随的是无边无际的寒冷。 《芳华》讲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群文工团的少男少女青春的故事,以及以后人生的故事,有快乐也有烦恼,有幼稚有成熟,有光明磊落也有阴险狡猾……或许,谁的人生都如此,人生百味都会尝遍。 作者是以潇穗子的口吻,重点讲述了刘峰和四个女文艺兵的故事,作者慢慢道来,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但是有令人震撼的心理活动描写,入木三分地对人性的剖析,读之,会浮想联翩。读这部小说,让我想到张爱玲写的《小团圆》,字字句句真真实实地刻画了辛酸往事,对自己,毫不“怜惜”。同样,在《芳华》中,作者对几个年轻人也是毫不留情的,对社会的一些怪状,人性的诸多弱点都是一针见血地刻画。 故事的主角是刘峰,又名雷又锋,这个名也昭示着刘峰和雷锋的相似之处--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因此,在部队他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这些荣誉,都是他的“雷锋精神”换来的,并不是本职工作干得多么好。作者也调侃了,要想获得嘉奖,不用本职工作干得如何出色,而是在本职工作外干一些有“奉献”意义的小事,会更讨巧。刘峰就是这样一个人,团里上上下下的事都是他的忙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当时团里的人都用高标准来要求看待刘峰,只因他是“圣人”。 刘峰爱上了林丁丁,一个会唱歌的女孩子,但是林丁丁不爱他。刘峰和丁丁独处的时候,受不了“诱惑”,摸了丁丁的后背,结果,丁丁大喊“救命”。顿时,刘峰头上所有美好的光环消失了,一个英雄,一个楷模怎么能随便“猥亵”女孩子呢?刘峰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开始了他“惨淡”的人生。 刘峰其实不是个名义上的“雷锋”,而是个实实在在的好人,这是潇穗子多年后才明白的。 当时有个强主任专门占女兵的便宜,大家给他取了个外号“副主任”,这话被传到了强主任的耳朵里,然后就开始追查,这个缺德名到底是谁取的。查到刘峰这里,刘峰宁可自己挨骂,宁可自己得罪上司,也不供出战友。做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得到嘉奖的,刘峰也做了。 文工团里,大家都歧视何小曼,男文艺兵都拒绝跟她合作,刘峰自告奋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也就从那时起,何小曼爱上了刘峰。刘峰不爱何小曼,他只是想给当时孤苦无依的小曼最纯真的帮助,仅此而已。但是,刘峰好比一道阳光,照亮了何小曼灰暗的时光。 在战场上,刘峰受伤,被一个护送给养的司机发现了,他发现刘峰危在旦夕,想以最快的速度送去救护站,但是,刘峰指路的时候却指向了接受给养的部队驻扎处,文中写不知刘峰是不是有意,但是,读者都知道,刘峰是故意的,他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那场战争在作者笔下只是轻描淡写地写了一写,但是管中窥豹,战争极其惨烈,刘峰他们的部队仅在一夜之间尸横遍野,除了刘峰幸免。 何小曼作为医务兵也上了战场,她背着一个受伤的战士徒步走了很远,成了英雄,到处演讲作报告,她却因此而患上了精神病。就是今天,我们身边也会出现这样的英雄,只因时间地点和事件都对了。她的新婚丈夫,也在这次战争中牺牲了。小说中,几乎没有提听到丈夫去世的噩耗之后,何小曼的反映,看来,何小曼根本不爱这个丈夫。形成反差的是,小说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小曼在死人堆里找刘峰的情景。 刘峰,不只是个“好人”,还是个忠于爱情的人。他爱林丁丁,但是,林丁丁一心找一个子弟。丁丁最后如愿以偿,嫁入“官家”,但是备受歧视,最后分道扬镳。看来,人生仅仅有目标还不够,还要为了实现目标而不断努力,哪怕目标实现之后,还要不断提升自己。 刘峰被告发后,命运发生改变,但是,刘峰依然爱着林丁丁,没有因丁丁的告发而怀恨在心。 转业之后,刘峰找了个农村女人,结婚生子后离婚。生活窘迫,刘峰在海南做小生意,找了个风尘女子同居,那风尘女子跟着他走了几年正道,后来又重回风尘。他和风尘女子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或许也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能帮帮这个风尘女子走上正道。但是,现实的残酷,有时不是个人的渺小的力量能对抗的。 刘峰患了癌症,为了不给任何人增加麻烦,他守口如瓶。在他去世前的几天,潇穗子去看他,他还说自己的病没事,好多了,他只是不想让穗子为他担心。 最后的时光,他和何小曼在一起,他们之间不是恋人关系,因为刘峰认为自己的心不在小曼身上,不能对不起小曼。刘峰的心,自始至终没有变过,他爱丁丁。小曼呢?爱了刘峰一辈子,却没有得到刘峰的爱,但是她却得到了刘峰最无微不至的照顾,刘峰能想到的,能帮的,都在临死前帮小曼做好了,安排了。小曼大概也是幸福的,爱不是得到,爱是陪伴,她陪伴刘峰走完最后的时光。在《陆犯焉识》中,爱也是陪伴。我想,这大概也是作者所理解的爱吧。 这是我最喜欢的爱情结局。刘峰坚守爱情,小曼用爱陪伴,他们都是值得敬佩的。 最后说说潇穗子和郝淑雯吧,潇穗子和一个男文艺兵写情书,手都没拉过,这也不是真正的爱吧,是在那个压抑个性的时代,自我“解放”,或者说是“抗议”吧。但是,郝淑雯横刀夺爱不说,还怂恿男文艺兵将情书交上去,揭发潇穗子,结果潇穗子被批判。哎,多么荒诞的时代啊。郝淑雯最后跟一个比她小的“二流子”结婚,改革开放后,她的丈夫抓住机遇,家财万贯,但是,最后还是各走各的道。三观不同,还是难将就一辈子。 故事读完,我的心里依然隐隐作痛。或许,为刘峰,为小曼,也或许是为另外一些会唱歌会跳舞,充满了青春气息的文艺兵。命运多舛,且富有戏剧性。读小说,似乎就是读人生的过程。 小说中,那段当文艺兵的日子,真的是活色生香啊,有笑有泪,有动听的歌声,有曼妙的舞蹈,有嬉笑怒骂,有梦想和现实的激烈冲突,有真诚的友谊也有不堪的猜忌,不管经历多少年,都会永远焕发着清丽的芳香和明媚的华彩--青春岁月永芳华。 芳华观后感1500字 芳华,顾名思义,芬芳四溢的美好年华。单就这个名字都会令人扶首追忆,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满心欢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观影的,不幸没有时间。退而求其次,购买了书籍。看那军绿色的封皮,满是青春气息,又见军旅风貌。封皮上那两条修竹一样挺拔的小腿,传递着活力、激情、优雅、美好。军旅胶鞋的质朴、奋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诠释着芬芳年华。 满怀向往,满怀参加青春盛宴的激动,打开扉页,打开每一个篇章,却在阅读中,慢慢地冷却了热情。那平白无奇的铺叙中,我没有看到青春飞扬,只看到一地鸡毛,一片流言蜚语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说的三分之二,都没有新奇可言。于是断言,本书一般,便搁置了。后来本着总要看完的心态,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我又再次拿起《芳华》。 读完后,我收回之前对本书草率的判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时不难,难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难;难在你对我不好,我依然对你好。我好也会对你好,不难;难在我不好,却依然对你好。把无私奉献坚持一辈子,坚持到生命最后一刻,这样的平凡就是不平凡,这样的普通就是伟大。刘峰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不凡而伟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好人”这个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好人”的事迹,他的一生就是大写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变了对《芳华》这本书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当好人能得到什么?当个好人,在某些世俗意义上,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当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好人”变得更加珍贵。我也曾为此困惑。后来有哲学家说“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好的奖励。”我愚昧,还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这段话,“成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报。”我心中豁然开朗,上天从不曾亏待过善良的人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芳华》里的刘峰就是这么一位不计任何因果联系,始终善良的人。他的默默无闻,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静坦然面对死亡的态度,都彰显了他豁达和超然。 严歌苓貌似擅长从平淡无奇中发掘人生的意义。原来读过她写得《陆犯焉识》也是如此。大量的琐屑的日常生活铺叙,牵引着你走入一个个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却在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灭的人性光辉和爱的影子。 如果说《无问西东》是伟大崇高,那《芳华》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说《无问》是日月霓霞,那《芳华》就是微风细雨。《无问》用那恢宏史诗般的气度,碾压《芳华》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华》却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们心间生长,坚韧顽强,虽杂乱虽渺小,却无法无视和逾越。就像理想与现实一样,《无问》是前者,《芳华》是后者。 芳华观后感1500字 小说读完了,故事的结局很悲凉,文工团里的那几个女孩都没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较好的一个了,丈夫下海经商致富,但最终还是离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没有过多的描述,靠写作为生,过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万选,先嫁给一个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却不被婆家人待见且丈夫懦弱,最后离婚,而后嫁给一个居住国外的潮汕人,也以离婚告终;何小嫚嫁给排长,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牺牲,最后一个人踽踽独行,老来与刘峰相依为伴,没有名分。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 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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