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演讲稿

竹的三世作文

2024-08-17 三世作文

竹的三世作文。

竹的三世作文【篇1】

亚历山大三世桥作文

亚历山大三世桥位于法国巴黎塞纳河上,它历史悠久,建于1897年,是塞纳河上最壮观最金碧辉煌的桥。其6米高的单跨钢拱桥的兴建在当时的19世纪,是工程学上的一个奇迹。

远望亚历山大三世桥,它十分壮观。它横跨了塞纳河,全长有107米,它是整个桥身只由一个桥拱组成的钢拱桥。在桥的两头,我发现了四个巨大的石柱,柱子顶上都有一个金光灿灿的雕像,这是什么雕像呢?走近了仔细一看,原来石柱上是镀金的骑士群雕像,飞马振翼欲扬,栩栩如生,它们还分别代表了科学、艺术、工业、商业。看,桥的后面就是著名的埃菲尔铁塔了!

走上桥,我惊奇地发现亚历山大三世桥的桥身较低,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是为了不影响两岸景观的视野,所以才把桥的拱起弧度压得很低。桥的.表面是白色的,雕刻了许多精致的花纹,很美。慢慢走在桥上,像是在欣赏一幅极佳的艺术品,桥身是由一群水生动植物图案与一组花环图案组成的装饰物,生动且精致。桥上的路灯是一个个做工精致的金属路灯。有几个长着翅膀的小天使围绕托着的路灯更增加了几份童趣,在夜间更添魅力。站在桥中间,放眼望去,风光明媚的塞纳河河水很急,并不是水平如镜的,密密地一浪接着一浪,好像在追跑打闹似的。桥的两岸有香榭丽舍大道、荣军院、拿破仑墓等上百年历史的建筑,都很棒。

回首亚历山大三世桥,它像是一幅绝世佳作,雍容华贵,气度非凡,华丽的建筑风格让世人为之惊叹。

竹的三世作文【篇2】

我的朋友很多,与我交情深的莫过于陈梦城。

陈梦城是个十一岁的少年,棕红色的脸上有一点以前留下的疤痕,手掌肥肥的,如同一只熊掌。他在班上组织了六位同学来组建军团,我也是一员。陈梦城喜欢“哆啦七小子”,就把军团称为“哆啦军团”,七人分别称哆啦七小子中的一人。我叫“哆啦王”,陈梦城自称“哆啦梅度三世”。

陈梦城可谓是“哆啦梅度三世”迷。什么都学。比如灌“水”,这里的“水”指的是他老爸滔滔不绝如洪水般的口水。我每天到他家去玩,他老爸来了,就要训他,训得唾沫横飞。陈梦城他为什么口才会这么好呢?就是因为经常与他老爸“比赛”“口水战”才练出来的铜齿铁牙盖世武功。

有时我也会与陈梦城闹一些口角,不过没几小时我们又和好了。陈梦城还有一些曹操的性格——谨慎,多疑。有一次我去他家玩时,他正在玩电脑,我刚推门进去,他一下子就把电脑上的游戏缩小了,扭头一看,见是我,“呼”的一声,他才又把游戏打开。

陈梦城这次可谓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事情是这样的,这天我买了一点儿东西撒不开手,便叫陈梦城帮我拿一下伞。走到车站,陈梦城要坐的六路车来了,他急忙上了车与我道别。车刚开时我突然想到伞还在他手上,刚巧下起雨来,我连忙喊

道:“伞啊,我的伞啊!”可是车已开走了!我绝望了:“你为什么不把伞给我?”唉,我只好淋着雨跑回家,下星期再拿伞吧。

陈梦城,“哆啦梅度”三世,我的铁哥们!

竹的三世作文【篇3】

第一世,她叫紫萱,他叫顾留芳。

没有惊天动地。在晚上的大街上,他看到了他,带着金黄的马儿面具,即使他看不清楚她的样子,但面具下灵动的小眼告诉他,她在笑。他们在人潮中不期而遇,四目相对,周围的都是影子,他们的眼里只有彼此。良久……时间停留在那里,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么?她笑着对他说,他不语。他与她在山崖上,她大喊:“我喜欢你——顾留芳。”周围都是回声。她高兴得跳起来。是了,那时的她,还是豆蔻般少女,天真活泼,无忧无虑。

她问他:“你喜欢我么?”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没有什么忧愁,没有什么忧愁烦恼,也无需担心明天。

他说:“紫萱姑娘,我是修道之人,是要继承师傅的衣钵的。”

紫萱撅起嘴,说:“你这都是空话,我只要你告诉我,你喜不喜欢我嘛。”

他说:“紫萱姑娘,人生有太多的变数,繁华如梦,紫萱姑娘,我不能拿你来打赌……”

她说:“你告诉我嘛,告诉我嘛……”

他沉默,即使他知道那个答案,也要沉默,毕竟他……所以,他不想误了她一生。

呵,他不想误了她的一生,哪知道,他的沉默误了她三生的韶华。那,他应该怎么样,来赔偿?

良久,他低头,不语。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飞快的跑了离开,她一面还说:“胆小鬼……”他依旧沉默,只是不敢承认,因为,他是给不起她将来的。他哪知,紫轩哭着离开了,嘴里喊着的,是他的名字……

他终是不忍心了,看到她憔悴的脸,回想到她的勇敢,没有半点扭捏,没有半点做作,再看看自己……她只是只是单纯的说着,只是单纯的爱着,天真的笑着,天真的喊着……他不忍心,如此纯真的人儿,被自己害得这么憔悴,于是,他说……

“三年,给我三年。如果三年后,我的心未变,那么我就娶你。”

她笑了,刹那间天地失色。然后在他身边,说:“好啊,等我长大了,我就嫁给你。”

他笑了,是微笑。她才知道,他是会笑的。不过,她想,流芳,三年后,我定要当你的新娘……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但愿吧……他想。

三年的期盼,三年的煎熬开始了。带着苗族姑娘的衣裳,初见时的小面具,还有一方紫色的丝帕,在明媚的阳光下,他赤诚的心房,和她的期盼一起,随着微风飘舞。

三年,说早不早,说晚不晚。马上,就是三年之期了。但当他从师傅的口里听到她的“死讯”,在书房静心的他,执笔的手颤抖了,墨水沿着手指,划落到纸上,染了曼陀罗般的妖异色彩。她不会死的,她不会死的……他坚信,可是……师傅是修道之人,不会说假话啊……他又一次动容了,他的心很乱,不知道应该干什么了。房间里,他能摔得都摔了,能砸的都砸了,可是,心头的痛,怎么办?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大笑,笑自己,笑她,很无奈……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吗?他掩声痛哭……

“师兄,发生什么事了?”“师兄,师傅说什么了?”“师兄,你怎么了?”“师兄……”

他听不到,周围的声音……他只记得和她一起的时光……

三年后,南山下。

她还是去了,即使她不在了……也许,是为了什么承诺,不,也许……她还活着……不,不要痴心妄想了,顾留芳,死的人怎么能活过来呢?呵,他自嘲,原来,自己早已经遁入爱河了啊,中了她的咒……算了吧,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

不……当他看到林间的那一抹紫色身影……他擦眼,不是幻觉……他趋步奔向她,果真是她!他狂喜,但面上依旧没有表情。或许,她不在的时候,自己已经没有感觉了呢……

清脆的把掌声……他掴了她,她眼里是泪光,看不到表情,是金色马儿的面具。

他问:“为什么,你让我找不到你?”

是下重了手,她的声音颤抖着“我以为……你死了……”他无语,是喉咙哽咽着,发不出声音。

他抱起她,狂吻……

留芳……她唤他的名字。他缓缓地将这面具拿下,露出的,是比三年前,更成熟些的脸,却又带着泪痕。他拿出那方紫色丝帕,为她轻轻擦拭……

他师门的人对他们穷追不舍,她的身后,是圣姑,是她的子民对她的期盼……他们不懂选择,无法割舍。

如果一定要有个结果,那就交给上天吧。像付曦和女娲一样山峰的顶处,双手合十,跪问苍天。若要我们在一起便让天的云聚在一起吧,若非就让这云散了吧。

瞬间,天地变色,滚滚涌云刹那散得干净。

他们的爱,天地不容。

于是,他们跳了崖,像小鸟一样轻盈。他们相视一笑。

她是女娲后人,完好,而他……他要再见到她,只能来世。

呵,这辈子,注定情灭。

往事却……历历在目……

留芳,下辈子等我……她默念。

竹的三世作文【篇4】

第二世,她叫紫萱,他叫林业平。

是个完全不同的名字呢,可惜,他还是修道之人——莫非,他们的爱真的天都不容吗?不,这一世,她一定要嫁给他……她等了他一世了,谁知道,这一世是多么的难熬,比起那三年,相思不知胜过多少回。

于是,她是歌妓,夜夜笙歌,夜夜买醉,麻痹自己。当然,凭她的美貌,仰慕她的人有很多,想娶她的人也有很多,可是,他就是不嫁,因为,她只为了等他……

终于,她找到了他。是他,捡起了沉醉多年的紫色纱巾,也是他,捡起了她沉醉多年的心。

他看到了她,手里牵着风筝线,笑靥如花,不禁呆了。忽然,他感觉远方的人儿很熟悉,好像似曾相识,却又不记得在哪里遇见的她。倏忽,她对上他的眸,又是灿烂一笑。

枝断,她惊呼,竟然从树上掉了下来,他接住。他们没有说话。她小鹿般的失措——苗家的女儿装,金色的小饰物,和那紫色的纱巾……他头有些痛,却又感觉,这是多么配套……

“你不知道盯着一个女孩看是很不礼貌的吗?”……他只记得这句。

良久……“道长,这不是你来的地方,莫非……你也来找紫萱姑娘吗?”

他无语搪塞。蓦地,他问她:“紫萱,是你的名字么?”

她没有回答,笑眼弯弯,飞快的、小鹿般的跑开了,留下他一个人不知所措。抬头看她的身影,早就没有了呢……

第二次遇见她是在醉醺醺的过客中。此时的她,身着一装紫色的汉服,却又是她,玲珑剔透,依然带着紫色的忧郁……她在饮酒,看样子要喝醉了吧。周围的,是陌生人。她抬眸,却是万种风情,妩媚百般。她在和陌生人调情……不,他不允许!呵,当他回神的时候,才问自己,为什么呢?他说不清。他的心已动,身,却不敢动。

莲步轻移,她来了。她饮进杯中的烈酒,含笑的看着他,好像魅惑他的心,轻张樱唇:“你刚才没有看够我,现在又来了,是么?”他再一次无语搪塞,心里是苦涩的紧,却不敢说半句话,只有沉默,像那时一样……

他劝他休身自洁,她却说这是为了寻找欢乐。“那么,你认为这就是欢乐吗?”他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了。

“呵呵”她却露出一个更苦涩的笑容,随而沉默,然后又去找那些花钱、和他一起去了的陌生人,一起饮酒,一起,去体验它所要的欢乐。他的身僵硬了,再也没有办法动了,喉咙梗塞,再也没有办法唤她的名了……他就那样呆呆的站在那里,像雕像一样,好久好久…

他哪知道,紫萱为了等他,一百年的光阴,一百年的相思,只能够用酒来熬,来麻痹自己,不去想他。或者喝得不醒人事,什么意识都没有,这样也好。

看着他与那些陌生人一起享受她想要的“欢乐”,他心里却是苦涩的紧他不知哪来的冲动,快步前去,夺下她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是了,这是他活了二十几年喝的第一杯酒,这么烈,这么涩……她大笑:“我不要挡酒的男人!”说完,自己斟了一杯,然后闭着眼睛喝掉……他似乎可以看到她颤抖的睫毛,和流干了泪水的眼睛。

他不忍,依旧从他手里夺了酒,一杯一杯的灌到喉咙里。后来,他喝醉了。他轻轻的擦干他嘴上的酒渍,柔柔的说:“你娶我。你娶我,我就跟你回去,再也不到这里来,好不好?”

他说:“贫道是出家之人。”不可以娶妻,他没有直接拒绝她。

她说:“你可以还俗。”语气肯定,没有商量余地。

不,在出家人面前,最忌讳的便是“还俗”二字……但是,他答应了她。

午夜的钟声格外地响,地面好像在震动。他拼命的摇着,口里喊着“我要娶紫萱姑娘为妻”,“我要娶紫萱姑娘为妻”“我要娶紫萱姑娘为妻”不知道多少遍,周围都是回音,有好多人奚落:“修道之人怎能还俗呢”“是色欲攻心呐”一问一答。他说,“我们回家吧”

“好”平缓的夜,未央呢。

洞房花烛,只属于他们的洞房花烛。

“业平,我喜欢你。”

“紫萱,我也喜欢你。”

温温暖暖的小家,终于形成了。一百年的痴等,终于有了结果。

夜半,她睡着,嘴里无意识念的,是“顾留芳”,他……

他睁开眼,大怒,抓住她的衣衫,问她:“顾留芳是谁?”

呵呵,原来,他吃的,是上辈子的、自己的醋啊。紫萱苦笑,但不想和他说。

一个冲动,一个顽固……

一百年的痴等,最终成了泡沫……

竹的三世作文【篇5】

她叫墨情殇。

三世一名,轮回千转

转不去她情殇的结局

栀子花的冷香,如那人的怀抱,让人留恋

清清凉凉的味道,最后变成那人面上的寒霜

一世又一世的轮回,你仍会为了那所谓的苍生而选着弑我

一次又一次的以命为注,换来的却是情殇

你呵

泪水枯干,我已不知下注几回

夜夜轻吟,诉不尽我心中苦楚

回轮之间,记忆却永不消逝

寒夜孤星,冷香栀子

之后,情殇已尽,勿语谁归

情殇勿语,孤星栀子,在那血色丛中,魂飞魄散,六道轮回,永不相见!

竹的三世作文【篇6】

古人曾云:“人生如茶”,的确,人生百味。皆可感于其中。

祖孙三世同堂,便可品出三味之茶。

孙品茶,品得是入口的苦涩。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孙正值奋斗时节,每日为学习,为工作奔走。太阳未出孙先行,月儿已挂,人来未归,忙忙碌碌。艰难困苦,每一次考试失利或工作无着,都会彻夜无眠。这时伴在身边的惟有一杯浓浓的苦茶水,这泪水与汗水共同沏泡的苦茶包含着人生路途的一切艰苦,任苦涩刺激神经,任泪水飞舞,去品下一口的茶,去迎新的一天……

父品茶,品得是苦涩过的清香。人过而立功成名就,娶妻生子,每日重复着上班下班的单调。虽仍有几份辛苦,但是却很稳妥。早上再也不用与太阳竞争,在闹钟的铃声中伸一个懒腰,开始一天的生活——吃饭、上班、工作、下班,就这样过完一天的二分之一。回到家中,吃过饭,打开电视,看着无聊的电视节目,端起一杯淡茶,浅尝一口,慢慢回味,感受那苦涩过后无尽的香甜。此时,一天的劳累便被冲散的无影无踪,就这样慢慢的品完一杯茶,上床睡觉,然后再重复……

祖品茶,品得是苦去香消的清淡,生老病死,人过古稀,已差不过遍尝人生百味。此时已没什么大为感动的事了。每日都在回忆中度过,利用上天赐予的不多的时间来审视走过的路途,放慢脚步,仔细欣赏人生路旁的风景,看夕阳无限好。坐在庭院中看西落的夕阳,听古老的京剧,品微凉的清茶,喝一口,没了浓茶的苦涩,不存淡茶的清香。只有清茶的一丝清凉,这丝清凉在全身流动,将一生的酸甜苦辣全部冲淡,留存下多人生的感悟。然后,不带有一丝牵挂,安详的离开……

一杯茶,浓淡之间,一生品尝。人生如茶,让我慢慢品味这杯人生之茶吧,不管它浓的苦涩,不念它淡的香甜,不想它青的凉爽,只用心品尝手中端握的这一杯……

竹的三世作文【篇7】

相逢陌路 何谓江湖 冰凌寒猝 九幽半屠 人心情误 玉碗碎乳 问君一度 无人杀戮 星月平竹 应怜之楚 光暗鸣哺 无人摆渡

这,是鸣苍大陆的战歌,它既意味着7000年前的那一场持续了长达3000年六界大战,也道是看透了人界江湖。它没有包含杀气,却让人对它敬重。无人知晓它是哪位先人创作出来的,人们只知道,神是正义的,魔是邪恶的,那大战,是魔引起的,而他们,实际上根本不知道一切的真相

第一世,她是万兽敬仰的妖主,以夜为姓,离为名,创造出一片美丽的天地;

他是神界的八翼圣天使,名为九玉,却甘愿为她折翼,沦落为那众神所不齿的堕天使。

可是,当她爱上他时,他,却生生骗了她,她不甘,转世时发下毒誓,她永生永世也不会再相信一个神。而他,则懊悔不已,自投轮回,毫无怨言。

第二世,她,沦为了魔,成为了魔君,名为胧蓠,因为灵魂的黑暗,所以,她永远也成为不了神。

他,逃脱了神的束缚,变为人界帝王,残忍嗜血,只对她一人温柔。

没有波澜,他不顾魔的黑暗,娶她做了妃。却敌不过大臣以死进策,他不得不又娶了邻国的郡主。她悲痛欲绝,用匕首刺入了他的胸膛,又自刎了断,临死前,放出力量,将他的国生生毁灭。

第三世又是怎样呢

竹的三世作文【篇8】

既不回头,何必顾忌。既然无缘,何需誓言。今日种种,似水无痕。明日何夕,君已陌路。

----题记

(一)

相传,黄泉路上会经过一座桥,叫奈何。桥尾,有一个叫孟婆的女人候在那里,给每一个经过的路人递上一碗浓汤。日复一日,孟婆的汤便有了另一个名字--忘情水。凡是喝过忘情水的人就会忘却今生所牵绊,了无牵挂地进入轮回道开始下一世轮回。

她站在桥头,眼神茫然,一袭青衣罗裙像凋零的树叶,在寒风中随风摇曳。

她苍白的脸,单薄的身子,还有眼里那分若有若无的哀怨都给那绝世的容颜平添几分凄怜。

一个个面无表情的人从她身边经过,都是一样的白色长衣,一样的足不触地。

惟一的不同就是他们当中有的垂首而过,有的不停回头,有的健步如飞,有的足上却套着脚链。

她看着他们过桥,发现这是一座只能单向而行的桥。上了桥主不能再回头,没有后路可退。

“过了奈何桥,喝过孟婆汤,就会忘记尘世间所有的一切,忘记自己。”她记得三百年前当她还未化成人形时,姐姐告诉过她关于奈何桥的故事。

那日,风和日丽,春意正浓。她和姐姐在断桥之下嬉戏缠绵,她一度认为在这个世间上再也没有什么桥可以比得上断桥。后来姐姐告诉她有一座叫做奈何的桥可以让人忘记所有的悲伤痛苦。遗忘,总是让人觉得幸福的。

于是,这座美好的的桥百年来就一直在她的记忆里徘徊,久久不去。

而今,奈何桥真的主在她眼前了,她却踯躅不前。踏过去,所有的回忆烟消云散,千年的等待付诸一空。踏,那些记忆的片段逐渐清晰人,拼凑出一曲悲歌让她肝肠寸断。

终于决定要过去了,就像姐姐说的,遗忘才能换来幸福。

只不过一动念,她青色的身影便已跃到桥尾。低头,面前坐着一个半老的妇人正在用勺子把一锅浓汤搅得沸腾。

她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孟婆吧。

孟婆递汤给她的时候手突然一颤,一滴混浊的泪便滑落碗中。

听说孟婆只为经过三世情动的沦落人掉泪,而她的泪可以让其看到前世今生。

重温那些回忆是极其痛苦的事情,但是如果没有彻底的痛又怎能彻底地遗忘?

她听到孟婆重重地吧了一口气,接着意识就逐渐模糊,陷入了千古的幽冥之中。

竹的三世作文【篇9】

三百年了,我从未听过一句人话。

别说是人了,连一只虫子叫也没有。

我还在想,父神待我可真好,特意将我下放在一个如此清幽僻静之处修仙,好让我养仙骨,有朝一日,飞升成仙。

可当我重见天日,我才知道,是我想多了。

这里是魔界边上的荆俊山下,方圆百里,只有我一个活物。

真是僻静得很。

我是一株野豌豆。

我的志向是要打败四海八荒所有的女精灵,一举飞升,回到仙籍。

我一门心思的苦修,化成了人形,距离成仙更近了。

化身为人的我,第一时间去了荆俊山下,找到了三百年来,一直在替我浇水的那位公子。

他面似桃花,剑眉星眸,是个翩翩少年郎。

这三百年的相处,他不知替我挡了多少灾,在一次次的`磨难中,我和他产生了惺惺相惜之感。

有一日,父神跟我说,那公子是魔君,他接近我只是为了取走我的道心,替他夫人续命。

他夫人昏睡了三百年,只缺一株豌豆精的道心。

我盛怒之下,谋和天兵天将,将魔界一举歼灭。

魔君当场被杀。

我还记得他当时满脸的震惊,眸子里蓄满了痛苦与绝望,他看着我,忽然笑了一笑。

这一笑,三界万物都因此失色。

他倒下去的一瞬,我看到了他眼角流出的泪滴,在夕阳的余晖下,灼灼其华,似有亮光。

后来,我飞升仙,受十八道天雷。

在生生受了十七道天雷后,天雷劈开了我尘封三百年的记忆,我终于在剧痛中想起往事。

三百年前我作为神女与魔君元澈相爱,受到四海八荒所有人的反对。

神魔不得相爱,我们之间横着一道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

后来父神将我的魂魄从身体中抽走,只留下一个躯壳给魔君。

而我,被父神抹去记忆,打到荆俊山,成为一株野豌豆。

魔君认出了我,他知道我就是三百年前与他相爱的人。

他守着我的躯壳足足有三百年,一刻也没有忘记。

当我被父神蛊惑,带领天兵天将攻伐魔界之时,他早已知晓,却不做反抗,心甘情愿地死在我面前。

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想过要害我。

待君眉目俊朗,许我十里红妆。

第十八道天雷劈来,我睁开双眼,眸子里透出一抹决绝。

我羽化成仙,回归本体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杀向父神殿。

等我,我要这满天神佛,都下来与你陪葬。

竹的三世作文【篇10】

三生三世系列的第一部,讲述了青丘帝姬白浅和九重天太子夜华的三生爱恨,三世纠葛。一个宁愿醉卧十里桃林忘尽前尘,一个情深不渝三生三世枯等成灰。累世情缘,谁捡起,谁抛下,谁忘前尘,谁总牵挂。忆当时年华,谁点相思,谁种桃花。

小说最终是大团圆结局,夜华和浅浅最后在一起,尽管路途曲折却也是大好结局,算是还了读者一个心愿!

而玄女的结局就不大好,被白浅收回容貌,自己看不过去自己真实的容貌,自挖双眼,最后或许被离镜剥皮抽筋。

素锦则是被白浅换回了眼睛,也没烙下好下场。

而帝君和白凤九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小说里是没有太多纠缠的,白凤九最终选择忘记帝君,之后就没再多描述。

也有人说

东华和凤九成为夫妻,但是那个时候因为女配等原因分开了。

凤九给东华生了个儿子,很多年以后再遇见东华,东华也没追回她。后来才知道其实东华当年离开她是因为他要羽化了。

但是最后凤九知道了真相,他们在一起了。

竹的三世作文【篇11】

我想要的,自始至终不过是一个你罢了。

——夜华

前段时间由杨幂与赵又廷主演的热播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广受网友好评。只可惜我这个人,在这个暑假之前一直是一个“不问世事”——从不理会那些热播的电影电视剧,综艺也是不经常看。并非是我不愿意看,而是自从上了初中,学校管理很严格,初一开始每天晚上十点前从没睡过觉,有时临近考试甚至要熬到十一点多,自然没时间追剧。后来升了初二,更别说了,十点半完成作业这就算老师们仁慈了,正常情况都是十一点半,想必这一点,各位都有所体会。学习压力如此大,平日里也没有时间,或者说是不敢看电视,怕一不留神就一步落下十步难赶。以至于后来,就算到了假期,也对追剧失去兴趣。

前几天我突然想起这部剧,之前热播时在朋友家看过一点,便找出来看。谁知这一看就挪不开眼。到今天位置,我用了三天时间,已经看到50集了。若问我,此生可曾羡慕过谁。我便会说,白浅。白浅是幸福的,可又是痛苦的。她是司音时,有师傅墨渊和众师兄的宠爱;她是素素时,忘却了记忆,失去了法力,成为一个真正的凡人独自生活在山中。她在这里遇到了太子夜华,并在夜华的陪伴下度过了一段快乐难忘的时光;后来她恢复了自己真正的身份——青丘白浅。失去了素素记忆的她与夜华再度相逢并相爱。她这一生,都与夜华有关,也用了一生的时间,去等待,等待她与夜华真正可以不顾一切在一起的那一天。

夜华真的让我觉得非常心疼。他为白浅付出了太多太多,他不求她的回报,甚至愿意牺牲自己,成全她与墨渊。他做这些并不是为了让白浅感动而跟他在一起,他做这些仅仅是因为,他爱她。不管是那个凡人素素,还是青丘女帝白浅,正如夜华自己所说,他爱的,自始至终都是她一人罢了。因为他是天族太子,尽管他努力了,可终究不能像娶别人那样娶凡人素素。他想保住她的命,可却因此伤透了她的心。与其说是夜华负了素素,不如说是这天宫负了她。失去素素后,夜华想用尽毕生去寻她。在他寻得后,可却又历尽一番波折,让他知道什么叫爱而不得。当他得知墨渊要醒后,他的反应出乎我意料。当折颜问他,为什么竟希望墨渊早点醒来时,他说,墨渊早醒一日,浅浅就能少等一天。他受过的所有伤害,好像都是因为白浅。他真的很爱,很爱她。当他得知白浅要去取那神芝草,并要将自己修为渡给墨渊时,他说,原来一直都是自己妄想罢了。说这句话时,他的心有多痛?可他爱白浅啊,见不得白浅受一丁点伤害。他又去了。去替白浅取那神芝草,又在这过程中失去了一条胳膊,还将自己毕生修为与神芝草一起练成了丹。看到这儿我想,这下,他俩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吧。可是他并没有告诉白浅,神芝草是他取的,更没有说,这丹里,是自己的毕生修为。我不解,这是为什么?后来啊我明白了,因为爱。

所谓爱,不是整日围着她,说着情话,说着自己都爱她。而是你不惜一切,哪怕代价是自己的生命,也毫不犹豫,只因为她需要。真正爱一个人,是你心甘情愿地为她做任何事,却不会主动去找她邀功。真正爱一个人,你会愿意做那个骑士,哪怕明知与她不可能,但你所求的,不过是默默保护着她。也许像夜华白浅这种爱情,只有在电视剧里才会出现,可是这又怎么样呢?

白浅夜华,这便是世人所想要的爱情吧。

愿世上,有情人终成眷属。

竹的三世作文【篇12】

漫无人烟的荒漠,可听到远处风卷狂沙的呼声,如歌如泣。

快要到匈奴的都城了,她掀开车帘再一次眺望这荒凉的大漠。

今次是她第一次远行,却也是最后的一次。

她是个注定活不过十八的女子。当她会凌波起舞的事在楼兰传开之后,父王就请来了一位巫师为她算命。巫师说她是三世情孽,不仅不祥而且短命,十八岁已是最高的极限。

她又是淡然地笑。父王实在是个很聪明的王,懂得物尽其用。她这种妖孽与其留在宫中祸国殃民,不如顺势送给匈奴王,一来可以缓和民族关系,二来又可以把她所带的不祥转移给匈奴。

原来不祥也可以成为一种武器啊!她想,如果匈奴王知道自己迎娶的竟是一个短命的灾星,不知将是何等的勃然大怒。

车马终于抵达匈奴城。

迎亲的队伍稀稀散散,卫士们一个个眼神不屑。

浑邪单于没有亲自迎接,听说他的宠妾正好怀上王子。

匈奴的都城没有楼兰那样秀丽婀娜,却独在天地之间霸气横秋。

七天的沐浴斋戒后,她终于见到了众人口中的魔鬼--浑邪单于。

一个很高大的男子出现在她的面前。蓝色的眼珠,就像深邃的湖水,她突然很想凌波而舞。

她不自觉地就伸出青葱般的手指轻轻地抚摸他的眼凹,然后把指尖停留在他的眼睛上,感受他的蓝在她的指间跳动。

她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其实浑邪根本不像外界所谣传的那么残暴。他是很好战,但战争的过程中从不伤害无辜百姓。至于荒淫一词更是没有根据,他在她之前有一个宠妾,现在怀了他的孩子。

他会带她去看大漠飞鹰,会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会用长满胡荏的下巴磨蹭她白嫩的脸,还会在她的颈窝呵气,让她笑个不停。

他在看到她凌波而舞之后,除了一刹那的惊慌,替之而来的居然是欣赏。他喜欢站在岸边看她在水面上跳舞,舞末,他便轻轻地咬着她的耳垂,告诉她她有多么美丽。

后来她知道那个怀了他孩子的宠妾叫胡姬,是他受成人礼的那天,父王送给他的礼物。

他说他从来不爱胡姬,但是他需要一个孩子,这是他对这个国家的责任。

胡姬来找她的时候,她从她的嫉恨的眼神里已经看出了点什么。

但她没想到胡姬会在推她的时候故意把自己弄倒。

那是个丰满而妖艳的女人,她的眼神告诉她,凡是她想要的东西没人能抢得走。

胡姬跌倒的瞬间,唇间扬起了鬼魅的笑。

在遍地的鲜血以及宫女的惊慌呼叫中,他来了。

他给了她一记狠狠的耳光,从血泊中抱起胡姬头也不回地走了。临行,丢下了一句话:“收监待审。”

胡姬的孩子终究没有保住。所有的人都认为是她的过错。

他来过监牢一次,他说:“只要你肯给胡姬赔礼道歉。我这次可以饶过你。”

她默然。半响,淡淡地笑,仍旧不语。

于是他便恼怒地对她说:“你真是一个妖孽。”

她如果有心,在听到这句话后也变得残碎。

她是个注定活不过十八的女子,生与死于她而言根本无谓。

生既无可念,死又有何悲?

“今生你欠我的,来世我要你还清。”她把玩着一只珠钗喃喃道。昏暗的光线下,她浮起一抹绝尘的笑容,寒如水。

公元277年,楼兰和亲公主自尽于地牢。同年匈奴王浑邪战死,胡姬遂葬。

本文网址:http://m.popo666.com/zuowen/92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