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演讲稿

行政方案

2024-09-08 行政方案

行政方案(集合12篇)。

如果您对“行政方案”感兴趣那么这篇文章一定能帮到您,以下是本文的参考信息供您查考。我们无法想象,没有方案的计划会能成功,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工作方案,方案可以让我们在实践中更快地理清思路。

行政方案 篇1

为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监督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我县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打牢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努力实现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全县矿山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加强全县矿山企业开采行为的监管,坚决杜绝各类违法采矿行为发生。

(2) 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制。每一个矿山企业明确一名监管责任人。随时掌握矿山企业的开采生产情况。

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加强监测。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重点时段监督执法。加强对北京“奥运会”、“十一”、汛期等特殊时期的监管执法。确保特殊时期的安全稳定形势。

(4) 加大对非法采矿行为的处罚力度。结合“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采矿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采矿行为(含事故举报)的查处率要达到100﹪,处罚执行到位率要达到90﹪以上,以此督导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是20xx年我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促进我县“隐患治理年”活动有效开展的重要措施。为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成立了领导小组。

要精心部署和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提问,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深入人心。增强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自查自纠。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为推动活动的有效开展,领导小组将分期对落实本单位活动方案情况进行抽查,全年抽查不少于2次,抽查结果作为年终对考核的依据。

××县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行政方案 篇2

行政审批是指政府部门对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申请办理各种手续、审查核准、发放证照等事项进行的管理活动。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旨在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办事繁琐,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参与行政审批整改工作,我深感改革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的诸多好处。接下来,我将从四个方面分享我在行政审批整改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行政审批整改工作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以前,企业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往往需要跑多个政府部门,办理过程繁琐,耗时耗力。而现在,随着行政审批整改的推进,许多审批事项已经实现了“一网通办”,企业只需在网上填写相关表格和材料,就可以完成审批申请,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此外,还可以通过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电话咨询等方式,实现远程办理,不再受地理限制。这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其次,行政审批整改的推进,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增强了行政审批的公正性。以前,一些行政审批工作不规范、不透明,容易给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提供了空间。而通过整改,建立了更加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和依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同时,通过建立行政审批的公开透明机制,有效防止了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使行政审批更加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行政审批整改不仅为企业提供了便利,也为政府提供了更加高效的管理手段。以前,政府在审批工作中容易产生繁杂、耗时的问题,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而通过整改,政府可以更加有效地集约化配置资源,做到“资源不分散、权力不分散”。通过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政府可以更好地解放生产力,提高行政效能,实现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科学引导。这种改革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提高绩效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最后,行政审批整改工作的实施,促进了我国营商环境的改善。以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常常遭遇政务服务不规范、效率低下的问题,给企业发展带来了困扰。而通过行政审批整改,政府可以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这对吸引外商投资、鼓励创业创新有着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性和问责制度。这些改革措施有助于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综上所述,行政审批整改工作的推进,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很多好处。通过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规范审批程序和增强公正性,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行政效能,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努力,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正在逐步走向规范、高效、公正的方向。作为社会成员,我们应当积极参与改革,共同推动行政审批整改的顺利进行,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行政方案 篇3

石家庄市法制办公室

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的

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石家庄市直工委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石直字〔2012〕4号)要求和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六五”普法期间,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结合法制办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进机关”、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为我市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和建设幸福石家庄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总体目标:以“优化社会法制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深入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在全办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提高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总的要求: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提高机关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深入人心;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大力开展以“优化社会法制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创建活动,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 要加强法学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是坚持领导小组集体学习法律制度。积极开展党组会议、办公会召开前的法律学习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

二是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律培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学习内容,认真做好涉及我办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法制讲座。

每年安排2—3次,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讲解在依法行政过程中需要熟悉和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法制业务水平。

(2) 完善决策机制,进一步推进一法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法制工作的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以及较大金额的支出等行为,都要坚持通过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二是严格制发各类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石家庄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在明确相关处室和人员起草、审核规范性文件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精减工作。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并结合法制部门职能要求,积极接受各界监督,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3) 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市领导依法行政的顾问、助手。一是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围绕全市中心和重点工作,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急需解决的制度问题作为重点项目并优先安排;对社会高度关注、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要加强协调调度,尽快出台。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规定,定期通报同意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对不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不协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切实维**制统一。三是加强法制监督。

贯彻落实《石家庄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引导,进一步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复议案件审理方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切实解决行政纠纷;要认真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应诉,及时有效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加强依法行政评价。深入开展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六是加强法制宣传。

深入开展 “法律进机关”活动,根据不同阶段的重点、难点问题,利用**、公开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机关内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

(一)时间安排。“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与“六五”普法同步进行。2012年,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启动,对“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进行全面部署;2013年,对“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进行中期总结,并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市级先进典型;2014年,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2015年,对“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做好市直机关工委的检查验收准备。

(二)提高认识。“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是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是“法律进机关”的进一步深化和延伸。各处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注重实效,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领导。办成立“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党组书记、主任郑国良同志任组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若丕、赵成英、马福恒任副组长,各处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秘书处。

(四)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办**、宣传栏的作用,做好“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将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九日

行政方案 篇4

营山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和工商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水平,城关工商所根据县局文件精神制定机关行政效能和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蹇清连

副组长:谢晓林、李远东、李继军

成员:全所职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继军、全有富负责。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作风、优服务、强执行、促发展、构和谐”为主题,与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在全局营造干事业、抓落实、促发展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扎实有效的机关行政效能和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着力解决机关行政效能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有一个大的变化、服务质量有一个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有一个大的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有一个大的改善,真正使人民感到满意。

四、整改内容

(1) 要着力解决大局意识淡薄、落识不力的问题。重点解决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只顾个人及小单位利益,影响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解决部分单位及干部职工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安排、工作讲条件、明顶暗抗、“中梗阻”、“倒管”现象严重的问题;解决麻木不仁、无动于衷、事不关己、办事拖拉、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教育干部职工要顾全大局,认清大局,自觉服从上级领导,把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 要着力解决责任心不清、敢于履职的问题。重点解决责任不清、任务不清、敷衍了事、互相踢皮球等问题;解决一些单位负责人不敢戏弄、不愿碰硬、不敢得罪人、做好人的问题;解决部分干部职工不认真履职,“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问题。在干部职工中,要树立用权的责任感和监督意识,营造敢为人先、敢抓敢管的浓厚氛围。

(3) 要着力解决工作纪律不严、管理不严的问题。要坚决纠正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请“霸王假”等不良习气;坚决治理到岗位不到位、上班上网聊天玩游戏、进入娱乐场所等活动;解决会议场所不守时、不守纪律的行为;解决部分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放任、凝聚力不强等问题。在干部职工中养成遵章守纪、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勤政为民的作风。

(4) 要着力解决思想落后、思想不进步的问题。要坚决摆脱一些干部自我感觉良好、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的落后思想;解决思想僵化、方法陈旧、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解决部分干部职工精气神不足、萎靡不振、缺乏激情的问题。要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创新、勇于探索,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和高昂的工作士气。

(5) 要着力解决形式主义严重、作风不切实际的问题。要大力解决作风漂浮、沉不下去、做表面文章的问题;解决不开展调查研究、脱离实际、不实事求实、不讲真话、不求实效、上下级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的问题;要督促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讲真话、办实事,不断改进作风。

(6) 要着力解决群众观念淡薄、与民争利的问题。解决脱离群众、高人一等、态度僵化、服务意识差、目的意识淡薄等问题;要坚决解决进城难、面子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严格处理给钱乱办事、不给钱不办事等吃、拿、卡、要的行为。要教育和监督职工关心群众利益,关心群众,帮助群众,爱护群众。

五、实施步骤

机关行政效能和作风建设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开展宣传,加深了解(2010年10月至11月)。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和专题讨论,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局对活动的具体安排上来,大力增强干部职工机关行政效能和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11月30日前报县局机关行政效能和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局监审室)。

第二阶段:检查问题,分析原因(2010年12月-2011年5月)。组织开展职业道德评价和述职述廉活动。

召开干部作风建设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重点查找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本单位在履行工商职能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思想根源,并形成专题自查报告,于2011年5月31日前报县局机关行政效能和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局监审室)。

第三阶段:集中整顿,建立规章制度(2011年6-10月)。根据活动的任务要求,针对影响干部作风、影响机关行政效能、影响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精心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务求整改实效。

根据发现和整改问题的情况,进一步制定、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改成果。

第四阶段:检查评估、总结改进(2011年11-12月)。对行政效能和作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总结,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局机关行政效能和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审室)。

2010年11月11日

行政方案 篇5

展青春风采·庆祖国盛世

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09行政管理(2)班团支部

团日主题系列活动方案

一、 活动背景:

2009年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年,是五四运动90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在祖国成立60周年之际取得了辉煌成就。

为贯彻落实***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进一步推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响应共青团东莞市第15次代表大会的精神,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学我们要在思想上与行动上做到响应时代的呼唤,广泛弘扬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付诸于行动。让我们释放出无限活力和创造力,一次又一次以敢为人先的勇气,与祖国共奋进的忠诚,书写出壮美的青春和祖国的辉煌。

为此,09行政管理2班团支书决定开展“青春献祖国”为主题的团日系列活动。

2、 主题:展现青春,庆祝祖国繁荣昌盛

三、 活动目的及意义:

1、通过本次团日活动,让东莞理工学院团员更好的了解青春献祖国的内涵和贯彻落实的意义,增强广大团员贯彻落实青春献祖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通过这次共青团日活动,广大东莞市工人团员可以深刻感受祖国成立60年来的发展变化,使他们更加热爱和尊重祖国;

3、通过本次团日系列活动,更好的活跃共青团基层组织,锻炼共青团员的能力,体现共青团员的青春风采,提高全体团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团员的凝聚力;

4、通过本次团日活动,更好的把理论用到实践中,从而更好的让广大莞工团员学以致用,更好的将青春献给祖国;

5、通过本次团日活动系列活动,锻炼和培养本支部团员的组织协作能力,资料收集能力,归纳综合能力,语言组织能力,观察能力和创新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4、 活动组织: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09班2班

五、 活动时间:2009年10月

六、 活动概况:

本次“青春献祖国”主题团日活动系列活动由四个阶段组成,包括:动员学习阶段、实践理论阶段、志愿服务阶段和总结升华阶段。每各阶段都包含一系列有其自身特点的活动。

在动员阶段,充分调动了我们的积极性;在实践理论阶段,通过实践增长我们的见闻,丰富我们的知识,使我们团支部全体成员更加了解“青春献祖国”的精髓与内涵;在最后这个志愿服务阶段中,我们通过志愿活动来提高我们的实践能力,也使我们团支部全体成员深深体会到“青春献祖国”的理念。四个阶段相辅相成,令我们的活动增色,也令我们对“青春献祖国”这一主题有进一步的认识,对“展青春风采·庆祖国盛世”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七、 团日活动流程:

1、2009年9月29日

系列活动一 :09行2团支部“青春献祖国”系列团日活动动员大会暨“展青春风采·庆祖国盛世”主题班会

2、2009年10月14日

系列活动二:“心手”相印,同庆祖国六十华诞

三。2009年10月10日至13日

系列活动三:“我的祖国印象,我的中国情结”

42009年10月10日-10月11日

系列活动四:“万家被”——56个民族一条心

52009年10月15日-10月16日

系列活动五:“青春传动,文明唱响”——校园文明督导活动

6、2009年10月18日

系列活动六:09行2团支部“青春献祖国”系列团日活动总结大会

八、 活动具体内容:

动员学习阶段

(一)系列活动——“青春献祖国”09行2团支部动员大会暨“展青春风采,庆祖国和谐盛世”主题班会

1、活动目的:

1)为响应团委和校团委的号召,隆重庆祝祖国60华诞,在我院广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青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全院学生在回顾60周年改革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同时,激励自己明确目标,奋勇争先。

2)通过开展“青春献祖国”团日活动动员大会,调动整个班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增强我们班的凝聚力,让同学们了解祖国60周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3) 调动团组织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全班同学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2时间:2009年9月29日

3、活动地点:经管楼216

4面向对象:政法学院行政管理二班全体成员和嘉宾

5、活动进程:

1)活动准备:

a、收集材料

b、 申请活动教室,准备邀请函并发给客人;

c、准备布置会场的材料:团徽,团旗;

d、 准备支持捐款和分配活动;

e、全体人员佩戴团徽

2)布置场地(7:50—8:30)

a、清洁教室,写黑板字;

b、挂团旗,分发团徽;

c、摆放嘉宾牌,饮用水;

d、测试多**设备和***

3)大会流程:”

a、 8:30,主持人正式开始介绍嘉宾

b、8:35 全体起立,回顾誓词并奏唱团歌致词并宣布”青春献祖国”团日活动动员大会暨“展青春风采,庆祖国和谐盛世”

c、8:40 请嘉宾为我们团日活动致词

d、8:45 支持人团支书对“青春献祖国”团日活动内容作简要介绍

e、8:50 支持人宣布进入第二项议程:“ 展青春风采,庆祖国和谐盛世”主题班会

f、 8点50分,团支部书记介绍了主题班会的目的

g、 9:00主持人了解祖国60周年辉煌成就

h、9:20 主持人总结

i、 9:25请副班主任总结

j、 9:30,主持人宣布团日动员大会圆满结束

6活动经费:水费15元,邀请函25元

实践理论阶段

(二)系列活动二——“心手”相印同庆祖国六十华诞

1)活动介绍:

在一块大型白布绘上中国地图,邀请同学们用颜料涂手印在地图上来体现我们大学生对祖国60周年庆典和爱祖国的决心,再进行爱国问题的小游戏和将自己做了什么爱国小事记录在一张小卡片上.

2)活动目的:

1、通过此活动,可以充分展示我们的爱国心,调动同学为祖国出一份力的积极性,体现出我们大学生爱国为祖国做贡献可以在小事方面着手.

2、将09行2班全班团结起来,成为一个积极的班级来影响全院

3)活动时间:2009年10月14日

4)活动地点:下沉广场

5)活动面向对象:全校师生

6)活动进程:

画地图,准备颜料;

②邀请行人印手印;

③ 写下一点爱国的事情(你最近做了什么样的爱国行为),给它一根绳子。

④筛选当天收集的

7)经费预算:颜料:20元、纸张:8元、爱国小卡片:30元

文具:10元、手绳:30元

8)活动亮点:本次活动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紧密围绕中国建国60周年来开展

在活动中,来自不同部门的学生可以加强交流,加深爱国主义精神和对祖国的责任感

(三)系列活动三——“我的祖国印象,我的中国情结”

1、活动介绍:

伴随着国庆的来临,祖国迎来60年华诞.在这60年里,祖国的发展日新月异,这是与我们民族统一,团结互助是分不开的,而中国结是团结的象征.我们通过展示祖国60年来的发展**以及问答小活动的开展,将中国结作为奖品赠送,让学生对祖国60年来的发展有更深刻的了解

2、活动目的:

为了让广大的东莞理工学院学生感受到祖国60年改革发展变化,同时也更好地加强我们大学生的爱国理论,同时对中国传统艺术品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三。时间:2009年10月10-13日

4、活动地点:第一期饭堂侧门

5、活动面向对象:全校师生

6、活动进程:

10月10日至11日网上征集祖国60周年纪年成果

10月12日宣传牌设计制作

10月13日展示宣传板并开展问答活动,同时小礼品(中国结)的派发

7、人员安排:

8、经费预算:中国结 45元** 30元其他支出 20元

9、活动亮点:

a、 贴进主题,坚持生活,极具感染力

b、 让中国结把师生连在一起,让我们心连心,才能增强我们的凝聚力

志愿服务阶段

(四)系列活动四——“万家被—56个民族一条心”

1、活动介绍:贫苦**时代,人们没有多余的钱买被子,于是人们通过收集废布,将众多收集起来的废布造成被子—万家被。中国有56个民族。通过收集56种不同风格的面料,将面料缝在一起,寓意56个民族的团结。

2、活动目的:通过万家被的收集,缝制,让同学们更加贴近生活,不仅增强同学维护国家民族统一的使命感,而且可以提高同学们的动手能力,让09行2更加团结,为更好地为祖国做贡献做准备。

三。时间:2009年10月10日-10月11日

4、活动地点:东莞理工学院

5面向对象活动:09年2号线,全体学生来自团支部

6活动进展:10月10日我收集布料

ii 10月11日缝制 “万家被”

iii在总结大会上展示“万家被”

7注意事项:收集布匹时注意文明态度

ii实践中注意与同学们的分工

8亮点:我设计新颖,联系民族团结热点,主题紧密联系

ii动员性,参与性与实践性强

(五)系列活动五——“校园文明,从我做起”—文明大使督导活动

1目的:监督学生文明行为和文明生活。为个人,为集体,维护校园秩序,构建和谐校园。文明精神将神深植根于每个学生的心中,我们将一起过文明健康的生活。

2、活动机构:09行2团支部

三。面向对象:东莞理工学院全体学生

4时间:2009年10月15日-10月16日

5、活动进程:

i 组织阶段:

a将全体学生分为文明督导小组,将小组安排在一期饭堂维护秩序

b活动为期2天,上午10点集合

ii 活动阶段:

在一期食堂安排2号线学生做文明大使,监督学生文明行为

各窗口和停车处的人员安排:

6活动准备:一、活动通知的准备

ii与一期饭堂负责人取得联系

iii制作好班服,横幅

7活动预算:宣传费50元

8、活动特色:

a、 主题鲜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精神,紧紧围绕主题——青年报国,把祖国的范围缩小到校园,一条小带。

b结合实际情况,关注学校和学生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

c 实际办事,拒绝形式主义。

d、 提高全校学生的文明意识,实现构建和谐校园的目标。

总结升华阶段

(六)系列活动六——“青春献祖国”09行2团支部总结大会

1目的:本次总结会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团员的认识,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祖国60年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的同时,激发增加中国共青团员的服务力和凝聚力,最后总结出本次活动的不足之处,以便下次活动加以改善,并归纳出本次活动的优势与值得继承的地方,做到从总结中得到升华,在以后的实践中更加贴近主题。

2时间:2009年10月18日

3、活动地点:模拟法庭

4、活动面向对象:全体师生

5、活动进程:

1)布置场地:

1、清洁教室,写黑板字;

2、挂团旗,分发团徽;

3、摆放嘉宾牌,饮用水;

4、测试多**设备和***

2)总结大会流程

6、活动准备:

a 做好整个团日活动的材料整理

b、 申请更多教室,为客人准备邀请函

c、 准备好总结会议发言和班会议程

d 准备布置会场的材料

7活动经费:水费15元,邀请函25元

九、 系列活动预期效果:

1团支部成员积极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参与积极性高;

行政方案 篇6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局令第138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理、复核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设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称案审委),负责对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理。

第四条 案审委应当由五名以上的单数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主任委员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县(区)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人员编制等实际情况设置案审委委员。

案审委委员应当由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 案审委审理案件实行会议制度。案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者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主持。

第六条 对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决定的,或者情节复杂、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进行集体审理。对其他行政处罚案件,可以由三名以上委员进行集体审理。

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第七条 案审委应当下设办公室(或者专职工作人员,下同)。案审委办公室(以下简称案审办)应当按照查审分离的原则设置。

案审办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初审;

(二)召集案审会议,组织整理审理记录;

(三)按照案审委提出的处理意见,组织案件承办机构制作相应的执法文书,并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

(四)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复核及听证工作;

(五)组织对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批案件的审查;

(六)承担案审委的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 案件承办机构应当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以及案件的全部材料提交案审办进行初审。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案由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调查经过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三)调查认定的违法事实及主要证据;

(四)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提出的申辩事实及理由;

(五)违法行为性质及定性依据;

(六)拟处理意见及其依据;

(七)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案审办应当自接到案件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案件的初审工作。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

(二)违法主体认定是否准确;

(三)办案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四)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五)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六)处理建议是否合法、适当;

(七)处罚裁量是否合理、公正;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并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条 案审办对案件进行初审后,应当提出初审意见,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报请案审委集体审理。

案审办初审时发现案件需要进行补充调查或者案件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向案件承办机构提出补充调查或者补正的建议。

第十一条 案审会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参加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说明本次会议审理案件的数量及审理程序等;

(二)案件承办人员介绍案情及拟处理意见;

(三)案审办介绍案件的初审意见;

(四)参加会议委员对案件的管辖权、违法事实、证据、办案程序、法律依据、当事人申辩事实及理由等内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五)参加会议委员对拟处理意见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进行审议,并形成结论性的处理意见;

(六)会议主持人宣布案审会议结束。

案件承办人员可以列席案审会议。

第十二条 案审委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对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违法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或者违法主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对违法行为需要由其他部门进一步处理的,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建议;

(五)对违法行为依法不属于本部门管辖或者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或者司法机关;

(六)对违法行为需要补充调查或者案件材料需要补正的,提出补充调查或者补正等处理意见。

案件审理可以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的专家意见。专家意见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三条 案审会议应当形成审理记录,经参加会议的案审委委员确认签字,存入行政处罚案卷。具备条件的可以同时采集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作为文字记录的辅助材料存入案卷。

第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案审会议结束后,根据案审委提出的处理意见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建议、案件移送等相应的执法文书。

作出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建议、案件移送等决定的,应当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告知内容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要求听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报请案审委主任委员批准后送达并执行。

第十六条 当事人提出新的申辩事实及理由的,案审办应当组织进行复核,并报请案审委重新审理。

经过听证的案件,案审办应当报请案审委重新审理。

第十七条 案审委对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案件重新审理后,维持原处理意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并执行。

案审委改变原认定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或者处罚种类及幅度的,应当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经复核重审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不得擅自改变。确有法定事由需要改变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经案审委重新审理决定,并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九条 案审办负责督促案件承办机构及时对案件进行立卷存档以及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案件报告、备案。

第二十条 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因案件管辖、延期或者其他依法需要报请决定的案件,应当由案审办组织进行审查,并报请案审委主任委员批准决定。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9月18日公布的《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令第137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137号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2011年1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保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处罚合理、公正,执法文书使用正确、规范。

第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系统内部门之间办案协作。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可以提出协查请求;接到协查请求的,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由其他部门进一步处理的,应当及时通报。

第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案件承办机构和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检查。

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可以进行督办。

第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回避制度。案件承办人员、审理人员和听证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或者前款规定人员本人申请回避,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提出,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回避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

第二章 管 辖

第七条 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辖。 有管辖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之外开展调查取证等活动的,应当通报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要时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或者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为需要指定管辖的,可以指定管辖。

第九条 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必要时,可以直接办理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

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报请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

第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办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受移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办理的案件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有关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第十二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5日内组织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检验、检测、检定、鉴定等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期限。

立案案件应当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照本规定程序办理,直至结案。

第十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调查取证时,案件承办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 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收集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现场笔录以及检验、检测、检定或者鉴定结果等,经查证属实后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第十五条 现场检查由案件承办人员进行,可以邀请法定检验、检测、检定、鉴定机构的人员或者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检查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检查的进行,承办人员应当在笔录中载明情况。

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由当事人签署意见,并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可以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 第十六条 案件承办人员对当事人或者有关证明人的询问调查应当个别进行。询问前应当收集、核对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询问调查应当制作笔录,经被询问人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者补充,更正或者补充部分应当由被询问人以签名、盖章或者押印等方式确认。

第十七条 案件承办人员应当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原始证明材料作为证据。收集原始证明材料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本等,并由证据提供人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

收集、提取的证据应当注明出证日期、证据出处,并由案件承办人员、证据提供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八条 案件承办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有关证明人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录音、录像和拍照等方式收集证据。

第十九条 案件调查中发现的涉嫌假冒产品,可以交由被假冒的企业进行鉴别。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证后,可以将企业出具的鉴别证明材料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出具证明材料的企业对其证明内容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所抽样品需要检验、检测、检定或者鉴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检定或者鉴定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法律、法规、规章对复检有规定的,应当同时告知当事人复检权利。

第二十一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采取或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应当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二条 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日内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一)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查封、扣押、封存等行政强制措施;

(三)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事实成立但依法不应当予以查封、扣押、封存的,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第二十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可以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查封、扣押、封存等行政强制措施。

经调查,不需要继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采取或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四条 调查取证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拒绝接受调查、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拒绝在相应执法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等情况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在执法文书或者其他有关材料上载明情况,并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加以证明。

必要时,案件承办人员可以邀请第三方作为见证人。

第二十五条 因涉嫌违法的自然人死亡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并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等原因,致使调查无法继续进行的,案件承办机构可以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决定终止调查并结案。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设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实行案件集体审理制度。

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按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对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理由、处罚种类及幅度,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二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案件复核按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违法事实及证据、处罚依据及理由、处罚种类及幅度、处罚履行方式及期限、救济途径及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及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本规定第七章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第三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技术规范没有规定的,改正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确有必要超过30日的,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一条 因案件管辖或者其他依法需要报请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的案件,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上报。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

第三十二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不能按期作出处理决定的,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适当延长办案期限。

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检验、检测、检定或者鉴定以及发生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期限。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第三十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拟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之一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告知次日起算,当事人享有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的;

(二)吊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的;

(三)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

前款(三)项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按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未做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为3万元以上(含3万元)。

第三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设立的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案审办),负责听证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口头提出申请的,案审办应当将当事人基本情况、听证请求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签章。

当事人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接到当事人听证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听证:

(一)确定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听证主持人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定非本案承办人员担任,听证记录员由案审办有关人员担任。

(二)确定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包括案件承办人员以及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书面委托书。

(三)确定听证主要内容。案审办向听证主持人提交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事实、证据、拟处罚意见以及听证申请等有关材料。

(四)确定听证时间和地点。案审办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举行听证之前,提出撤回听证申请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的,视为撤回听证申请。

第三十八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

(二)核对听证参加人姓名、年龄、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权利、义务;

(三)案件承办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以及处罚意见;

(四)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第三十九条 听证主持人负责维持听证会秩序,保障听证参加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时享有询问听证参加人的权利。

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放弃申辩和质证权利退出听证会的,主持人可以宣布听证终止。

第四十条 听证会结束后,听证笔录应当当场交听证主持人以及听证参加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案审办应当将听证笔录和案件有关材料一并提交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重新审理。

第四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未依法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或者未依法组织听证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第四十二条 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十三条 案件承办人员在实施当场处罚时,应当收集必要的物证、书证、当事人陈述、现场笔录等证据,并使用统一的当场处罚决定书。

前款规定的当场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的名称,并由案件承办人员及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第四十四条 案件承办人员实施当场处罚,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案件承办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当场处罚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结案

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未按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期限缴纳罚款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当事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或者分期缴纳。 第五十条 对罚没物品的处置,按照《质量技术监督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对依法解除登记保存或者行政强制措施,需要返还涉案物品的,应当及时予以返还。

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领取。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将涉案物品上缴或者依法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第五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一)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依法需要中止执行的;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

(三)其他需要中止执行的。

第五十三条 因自然人死亡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并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等原因,致使行政处罚决定无法继续执行的,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终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结案:

(一)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执行完毕的;

(三)不予行政处罚的;

(四)案件移送有管辖权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的;

(五)决定终止调查的;

(六)决定终止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的。

第五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以下案件,应当在结案后15日内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备案:

(一)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办的案件;

(二)指定管辖的案件;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四)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

(五)经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结案的案件。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于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案件或者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十六条 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存档。

第七章 期间与送达

第五十七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的时间,执法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五十八条 送达执法文书应当使用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载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五十九条 送达执法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时交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六十条 受送达人拒绝接收执法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等第三方的见证人员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载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留置送达应当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情况。

第六十一条 直接送达执法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基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有关基层组织代为送达,也可以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邮寄回执上载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六十二条 采取本规定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报纸、电视或者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载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机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年7月16日公布的《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1995年12月8日公布的《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现场处罚规定》、1996年9月18日公布的《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听证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行政方案 篇7

导语:

市城区行政区划题目的查看

根据构造上的要求,我集结时候,到都会口几个工作部分和市城区一些处所,做了一段查看。我感触,跟着都会连续扩容提质,范围愈来愈大,内涵愈来愈充裕,都会工作也显得愈来愈纷乱,各方面所反应的题目日渐增多。我们的都会工作该当摆脱小农经济的惯性感化,超越细枝末节的医头医脚,对一些事关大的模样和长远成长的题目,做一些宏观和理性的思虑与把握。此次查看所触及的诸多题目中,市城区行政区划的矛盾较为凸起和带有根本性,探讨办理起来也最不简单。

调整市城区行政区划的三个方案

方案一缩小鼎城区辖区,新辖区以武陵镇为中间,连带斗姆湖、石门桥及周边几个乡镇;鼎城区原辖大部分乡镇别离划归周边区县,灌溪、白鹤山等江北周边乡镇划归武陵区。此方案调整大旨是将武陵镇变化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市辖城区,而不再是一个实为“农业大县”的城关镇,以兑现一江两岸,联合系统体例、划一报酬和同步成长。调整难点是,鼎城区变化区县从属干系的乡镇中,干部大众心理调试的不肯定性与实际融会题目。方案的优秀性在于,触及调整的区乡(镇)机构变动很小,相称部分乡镇归并邻县,也暗合将来“扩县缩省”的取向。

方案二第一方案根本巩固,在其根本上增设德山区。德山区以德山开辟区为中间,辖德山、石门桥、康家吉等,构成一市三区的模样。此方案的优势是,一市三区的行政区划与《都会整体筹划》的一城三区成长筹划及一城三片的都会天然组团形态高度符合,是最有益于三地相对自力、竞相成长的,也是最符合都会长远区划走向的,是一步到位的方案。其缺点是新增一个建制县级机构,报批工作繁多。

方案三以沅江为界,武陵、鼎城二区划江而治。德山划归鼎城区,鼎城区江南部分亦剥离部分乡镇,归并到附近县,江北部分归并到武陵区及附近县(市)。此方案长处是,鼎城区在城区的辖地扩大,气力加强,裁减了乡村拖累,有益于构成南北两岸比翼齐飞的成长势头。新的矛盾紧张是德山开辟区降级管辖庆幸,同时感化了**可贵的一城三片组团成长模样。

以上三套方案,共通的地方是把武陵镇及其周边地区变成一个名副其实的市城区,差别的地方在于德山的抉择:一是保持近况,二是自力成区,三是富裕江南城区气力。综合来看,德山自力成区的第二方案最为抱负,以武陵镇为鼎城区紧张地区的第一方案最为便捷,以德山富裕江南城区气力的第三方案感化最为纷乱。如果决议信念履行调整,我偏向于包管第一方案,力图第二方案。调整市城区行政区划的启事

启事之一江南城区日见边缘化,与“一江两岸,互助繁华”渐行渐远。早在200X年底,市委、市当局就作出了“江南江北,互助繁华”的庞大决议计划,后又写进了《当局工作报告》。在都会建立的压力下,我们乃至跳出行政办理系统体例和财务系统体例的束厄狭隘,给江南城区履行了特别的办理和必定的投入。但时至如今,“互助繁华”仍然只是一种美好的设法。“12.21”火警后我迂回桥南,更加重了这类记忆。江南不管门路、绿化、排水、市政等根本构筑和都会形象、都会办理等各个方面相差甚远,鼎城区有同志讲大抵相差一到两个五年筹划。江南城区的边缘化趋势也在连续。鼎城区有关当真同志初步框算,江南城区在江北城区购房的约有5000户,全区七成摆布的科局乡镇干部已在江北购房。武陵镇约有三四成的餐宿欢迎和文娱休闲活动被吸附到了江北。查看中大都觉得:城区行政区划的不尽科学与响应的财务系统体例,是江南江北成长难以均衡的轨制性障碍。作为都会一个区的鼎城区本色上还是一个农业大县,而一个财务捉襟见肘的农业大县的城关镇,又怎样大略与年城建资金数以亿计的江北城区齐头并进哩!有同志讲,可超出行政层级管辖,市里直接投资构筑武陵镇。实践表明其决议计划压力和行政干系的和谐本钱、资金利用的办理本钱都不小。可谓“口将言而嗫嚅,足将行而趔趄”。

启事之二武陵、鼎城、德山、柳叶湖四区之间的掣肘日渐猛烈,反应了边界配置的变动需乞降空间缓冲的客观要求。此次查看中,各区之间因为区划限制而产生矛盾且难以和谐的反应甚为集结。比如柳叶湖的保卫和成长,如果不把鼎城区的花山、占天湖和白鹤山等地区纳入,其生态空间则会大打扣头。柳叶湖的一名当真人对这些处所时或呈现的挖山建房现象,更是抱憾眺望,肉痛不已。德山开辟区的当真人谈到德山的办理,反应了与武陵区街居机构的和谐本钱,同时,对开辟区的成长也发起了朝鼎城区石门桥扩大地域的要求。江北城区的废料处理场、公墓区及火化场和江北城区防洪圈的美满等很多工程项目都要在鼎城区白鹤山乡境内构筑。市构筑部分反应,他们在门路构筑、管网配置设备摆设、供水供气等方面凡是受制于各自区划的束厄狭隘,老是放不开四肢举动,冲不出“围城”。

启事之三鼎城区名不副实,城郊比例失调。鼎城区作为市辖区,实际上还是一个农业大县。从都会布局角度看,也可视为都会郊区。但这个郊区明显太大了。如今,市城区人口60万,鼎城区人口剔除武陵镇另有约80万;市城区建成区面积50平方千米,鼎城区面积约2000平方千米。市中间城区处于一个诺大郊区的包围当中,比例差异过大,在全国来看也不常见。城区,不管是如今,抑或《都会整体筹划》中近百万人、用地八九十平方千米的将来,还是将来人口超百万的更远筹划,都消受不了两千平方千米的郊区。如许的郊区,实际上就只能是长期眺望都会,而与都会无缘的纯洁农业地区。它既禁止了武陵区乃至市中间城区对外的辐射效用,亦减弱了其吸纳效用。

启事之四鼎城区区域经济未能富裕享福城区经济的赐赉,又落空了农业经济的转移实惠,行政运行比较艰巨。鼎城区的同志介绍,鼎城区县改区后,并未享福到与武陵区一样的事权、财权别离的好处。以城建投资系统体例为例,鼎城区就异国纳入市城区兼顾。这些年来,鼎城区经过议定非系统体例渠道做工作,共篡夺城建投入8000万元,修一条路也不敷。本有市城区之地利的江南城区,不但不能借势成长,反而与平常县的城关镇也相形见绌——除了桥头一圈人头攒动的市场外。大量由城区办理要乞降长处趋使的行政行动,又使鼎城区业已存在的经济要素、都会资本和近郊经济增加点,向江北城区转移、集结和划归。如居民消耗转移,公交线路策划权、出租车策划权等都会资产的集结,再有柳叶湖、南坪岗、河伏等新兴城区的连接落空,建于南坪岗的火车站市场群,对桥南构成了市场破裂乃至恶性竞争。别的,据鼎城区当局一名当真人对照附近农业大县框算,这些年,因县改区而吃亏的上级对农业水利等农业出产和农村公用奇迹的项目投资,每一年以千万计。配置在鼎城境内的五六座过桥过路收费站,也增加了全区行政本钱和社会经济本钱。

启事之五调整城区现行行政区划是市委市当局曾多年竭力未果的历史任务。

勾勒**撤地建市以来的轨迹,便可明白这段历史。

——1987年10月,原**地委行署订定撤地建市初始方案:设鼎城区(包括如今的武陵区和武陵镇及周边乡镇)、德山区和津市区。此方案因扳连增设德山一个县级区划,民政部告之尚需请教国务院带领,等待批复。

——1988年1月,国务院承诺现行方案。当时,因为原地市之间竞争活动加重,地委行署唆使,满足前提,“抓紧时候,改了再说”。因而,其后订定的现行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国务院批复的武陵区范畴就包括了武陵镇及其石门桥、斗姆湖、康家吉等四镇五乡;鼎城区辖别的36个乡镇,区当局驻地巩固。其后,由省地和谐,但未扫数履行。

——1988年3月-1991年12月,市当局要求从头调整区划未果。在这不到三年的时候里,市当局前后七次向省当局、民政厅和国度民政部行文请教或专门报告请教,要求调整现行城区区划。其方案是:规复**县,武陵区、鼎城区以沅水为界别离行政地区。其方案要点是规复**县,特别是德山划归鼎城区,江北乡镇划归武陵区。1989年3月21日,民政部批复称:经国务院赞成,鉴于**市的行政区划变动时候不长,近期内不宜再作新的变动。从头调整区划的竭力至此告一段落。

当时,撤地建市方才结束,就要求从头调整区划的背景因为是:因为撤地建市进程中的急于求成,“导致在都会设区与**县建制这一关键关键上呈现了失误”(引自《常政报〈1993〉25号》文),一市两区实际上还是过去的一小市及一大县,系统体例和成长中的矛盾呈现。一方面,市城区一区独大,市区合一,本能机能重合,市区间的矛盾让市委、市当局头痛。更紧张的一方面,是原**县干部大众,对始建于汉高祖5年、承载2100年多年历史的**县一朝消失,一片哗然,抱憾不已,也对在全国颇负盛名的农产品基地县的形象和职位处所感触担忧。因而,纷纭上书,回声猛烈。

——1993年6月,市当局行文省当局,再次发起调整区划,仍然未果。此次方案为:增设德山区,辖武陵镇、德山、石门桥、斗姆湖、康家吉;规复**县,当局驻地巩固;扩大武陵区。此次动议以后,市城区行政区划的大局调整题目,终因反复受挫,而无人再提。

韶光荏苒,这一搁置便是12年,从撤地建市起算,已长达17年。**再次调整行政区划的时空环境,又要从头认知与把握了:陈腐的**县终究无情地淡出了人们的记忆——历史的缠绵感情在实际的政治气力面前目今终归是柔弱无力的——鼎城区的见解却已渐入民气。由此,规复**县的情结,在调整区划中已不敷虑了。跟着都会范围的日趋膨胀和都会质量的敏捷提拔,如何按都会成长整体筹划界定区划,如何兑现互助繁华、兼顾成长,诸如此类的实际题目却大大凸现出来了。再根据行政区划办理层的经验说法,一项新的行政区划的调整运行10年以上,其利弊得失凡是就看得比较明白了,这也就有了再次调整的大略性。因而,这项历史任务也就摆到了我们面前目今。

结束的话

行政区划,国之大政。行政区划是国度布局的一种根本构造式样,是中间当局利用全国行政办理的根本路径。调整行政地区,为行政大计,牵一发而动满身。由此,历代为政者力求巩固,但实际政治、经济局势的变化和社会出产糊口生涯方法及其交通、通信等技巧的变迁与成长,又连续地对行政区划发起变动的要求。行政区划的历史也就成了一部相对巩固和绝对变动相联合的辩证前行历史。

勿庸讳言,调整行政区划,工作量繁多,决议计划要求高。有人形容为“捅马蜂窝”,也有人说是自找麻烦,另有人讲是“古人栽树,后人乘凉”。一次调整,几年才华步入常态。这些说法,从必定意义上讲,都是鞭辟入里,有见解的。可是,我们还可以从更高一点的层面和地步来看,**市调整城区行政区划,是为了兑现都会各板块均衡和和谐成长,是为了兑现都会的可连续科学成长。进步的轨制包容和孕育进步的出产力,轨制立异具有宏观性和根本性,它对付经济社会成长的意义要远高于各种微观的立异。记不清是哪一名北京的表面工作者说过:古今中外历史表明,哪块处所、哪个民族可否成长,一是看水,二是看轨制。此话确有让人思虑的地方。是以,轨制构筑也是政绩,固然临时不那么抢眼,乃至另有些碍眼。在某些特别的背景下,当旧的轨制计划明显障碍社会运行时,轨制立异的政绩代价也会更加庞大和长远。我觉得调整**市城区行政区划,便是如许的轨制立异。

行政方案 篇8

一、行政工作人员的行为举止

仪容卫生,是行政人员精神风貌和教育修养的外在表现。行政人员的仪容卫生,要求做到:行政人员的行为举止, 体现的是行政队伍的精神风貌和素质修养,也是行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良好的举止行为, 对塑造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赢得客户的充分信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一) 用语文明。

在工作中与人交谈时, 态度要和善,语气要亲切, 言辞要得体,给人以礼貌表示。文明用语很多,如检查验证时,应说“请出示您的证件”;须进行登记时说“麻烦您登记一下”;如遇对方不友好时说“请不要生气,有话好好说”;遇对方表示感谢时, 应说“不用谢,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等。

(二) 坐姿大方。

在值班时, 坐姿要舒展、自然和大方。坐时上体要挺直, 勿弯腰驼背, 不要垂肩、摇腿、跷脚、晃身子,双膝应并拢,双手不可随意扶拉桌、椅,与人交谈时,更应坐得端正,两眼平视对方, 显得精神饱满。

(三) 站姿端庄。

站立值勤时,应收腹、直腰、挺胸,双肩稍后放平,双臂自然下垂,保持身体端正,给人一种轻松自然感觉, 体现出行政人员的得体大方。切忌东歪西邪,弓背凸肚。

(四) 行走稳健。

行走时,身体要直立, 抬头挺胸, 平视前方,两腿有节奏地交替向前迈进,步伐应自然、稳健。在公共场合行走,要遵守交通规则;行人之间要礼让;与人交谈时要靠边站立;两人走路时不要勾肩搭背;穿制服走路时,不要吃东西、吸烟和将手插在裤兜内。

(五) 谈话自然。

行政工作人员无论在任何场合谈话中, 态度要诚恳大方, 亲切自然, 语辞平和。问候注意使用礼貌语言。切忌装腔作势,高声谈笑,大呼小叫。

二、行政人员的仪容卫生

(一)服装要整洁。

穿着要合体,衣领、袖口要保持干净;不要将袖口和裤腿卷起来,衬衣下摆不要外露。不得披衣、敞怀,保安制服和便服不得混穿。

(二)上岗执勤着装要规范。

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保安制服,佩戴好武装带、防卫器械以及帽徽、肩章、领花、胸花;要扣好领扣和领钩;如穿开领制服,必须内穿衬衣,打好领带。着制服时,不得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饰物,不得描眉、涂口红、擦胭脂、染指甲。

(三)注意个人卫生。

头发要勤梳理, 男生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蓄长发、胡须,指甲要经常修剪。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不乱丢烟头、果皮、纸屑, 不随地吐痰及倒剩菜、饭、脏水; 不要在执勤时擦鼻涕,剔牙齿,脱鞋袜,吃东西;吸烟者注意不要在烟火禁区和公共场所吸烟。

行政方案 篇9

为推进开放型**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根据县**的安排,xx年7月23日为我局行政办公开放日。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9: xx年7月23日上午00-11:30。

二、活动内容

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观城市规划展览馆;了解我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流程和示范窗口建设情况;讨论交流我局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人员

1全国人大代表三名,政协委员三名;

2、10名群众代表;

3、县**办4名、县委报道组1名、县广播电视台1名相关人员;

4、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

四、日程安排

1、参观县城市规划展览馆

2、观摩办公运**况

到公司实地考察,介绍公司的主要职能、组织机构设置、业务流程和”。

3、召开座谈会

在局会议室召开代表座谈会,与受邀代表讨论本单位工作,听取代表对住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职责分工

1.开放日的筹备方案由人力资源和秘秘科负责;

2邀请3名全国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参加政务公开日活动,由责任方负责实施;

3、行政办公开放日活动保障服务由人秘科负责;

4座谈会由介绍情况的同志主持。

六、注意事项

行政开放日活动期间,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班纪律,任何人不得请假、迟到、缺席,单位办公环境必须保持整洁、有序。

行政方案 篇10

(精选范文)

单位职务

姓名日期

林木苗木行政执法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林木种苗执法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根据《xx省林木苗木行政执法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xx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牢固树立依法治种的理念,加强种苗行政执法、提高种苗质量,落实种苗许可、标签、审定、种质资源保护等制度和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维护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种苗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进一步落实种苗许可、标签、档案、审定、种质资源保护等制度,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营造诚实守信、依法从业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强化林木种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管理能力。

二、活动内容

(一)完善法规标准。督促辖区内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二)广泛宣传发动。利用林业局官网、延林信息等各类**广泛宣传开展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种苗行政执法知识问答,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平台,营造全社会种苗执法的浓厚氛围。

(三)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销售种苗无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填写不规范或者涂改标签的行为;未建立种苗生产经营档案或者档案不齐全的行为;应当使用良种而未使用良种的行为;未审先推、抢采掠青、破坏林木种质资源的行为。

(四)种苗质量抽查。要按照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造林绿化使用的林木种子和苗木,并加大对造林地使用环节苗木质量的抽查力度,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五)双随机抽查。按照双随机抽样法的有关要求,对辖区内发放的许可证实行双随机抽样。抽查结果输入公共信用系统平台,向社会公布。

三、实施步骤

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从2018年4月开始到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4月)。统一动员部署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5-10月)。按照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的内容,有序组织实施。

(三)活动总结(11月)。及时总结辖区林木苗木执法活动,跟踪处理苗木违法案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苗木行政执法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和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构建队伍。要组织苗木站、林业综合执法队、森林公安和科技推广人员组成专门的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检查,形成执法合力。

(三)成果运用。对执法检查和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苗木违法线索,要认真核实,依法查处。

9: 2020年1月5日02:11

行政方案 篇11

(9) 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和定期检查;

(10) 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定期检测、评估、检测和制定应急预案;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 对承包人、承租人安全生产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1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6) 制定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记录有关应急预案;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 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9) 工作场所现场管理;

(20) 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它情形。

四、工作重点

镇安监部门除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外,还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

2负责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组织、协调、打击非法生产活动;

4.组织协调烟花爆竹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5履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职责;

6指导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年”活动取得实效,镇**成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年”活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都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利用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年”活动氛围。全镇所有企业、大型经营单位(超市、网吧、饭店等)和所有安委会成员单位至少要悬挂一条横幅,各村张贴标语不少于20条。

(2) 组织实施(11月初至4月底)

继续在企业和田头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期间,由镇安委会牵头,安监所、派出所、建管所、农技推广站等单位共同参加,开展进企业、到田头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对广大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安全生产常识、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增强职工和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预防事故的能力。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建台帐、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 总结和改进阶段(12月中旬)

1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做好员工安全培训工作,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能方可上岗。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统筹安排,重点组织对电工、电焊工、登高作业、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门培训。

高危企业要切实加强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加强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做到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百分之百参加培训,操作规程考核百分之百满分。要加强新工人、转岗、轮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分阶段、分批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做到一期一卷、一人一卷。

2、镇安监所负责对全镇企业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培训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负责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确保企业安全培训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日常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执法计划执行,确保检查次数、检查程序、检查内容、隐患复查、违法处理“五到位”。

(2) 每月月底,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说明,重大事项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 执法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承担因检查不到位、执法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

(四)注重检查执法经验总结,不断优化检查内容和执法艺术,切忌暴力执法,做到执法检查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行政方案 篇12

为深入贯彻省、市两级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按照《xx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的通知》(x卫办发[2013]198号)要求,结合《xx省卫生厅关于印发3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办发[2013]125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公、行政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助推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和卫生执法监督人员执法理念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卫生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明显上升,逐步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工作内容

(1) 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委托行为

1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各区市县卫生局要结合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并向社会公告,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定范围内实施。

2、行政权力委托要于法有据。各区市县卫生局要对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没有合法依据的委托行为一律予以纠正。

(2) 实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执法队伍

1进一步清理整顿卫生行政执法队伍。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国务院、省**的有关规定,对卫生监督助理人员进行清理。严格禁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责。 坚决调动合同工和临时工履行执法职责。

2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申领新的ic卡行政执法证,实现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的网络查询。要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责权限和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在本地本部门**上公开并及时更新,方便公众免费查询。

3、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各卫生行政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组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

(3) 建立健全程序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1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件。各单位要完善关于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时效、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执法环节和步骤,规范调查取证程序,统一适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9月修订版)及xx省卫生厅增补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要做到流程明确、要求具体、时限明确、程序公正。

2、严格执行证据制度。各单位要教育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证据规则和取证程序,重点规范调查取证的行为,防止出现“钓鱼执法”、“养鱼执法”,做到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枉不纵。

(x) 改进执法方法,规范执法行为

1、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医疗卫生、饮用水等民生领域执法,防止执法缺位损害公众利益。行政处罚要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教育相结合、无救济即无处罚等行政处罚原则,落实罚缴分离制度,杜绝“以罚代法”、“以罚代刑”行为。

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标准和规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2、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划分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严格落实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

3、规范行政强制行为。要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不委托实施行政强制,不重复实施行政强制。要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和行政执法程序,严禁暴力、野蛮执法。

4、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实行行政指导、说理执法、灵活执法。要切实改变重处罚、重强制、轻引导、轻规范的现象。

(5)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抽象行政行为

1、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2、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严格执行《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要依法及时处理,对违法规范性文件要依法纠正并向社会公布。

(6) 对重点执法区域进行监督检查

开展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为重点的行政执法自查和监督检查。

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审批时限、工作质量、收费依据以及审批范围、设定条件等情况,做到“五查五看”:一查审批时限,看是否存在超时限审批、效率低下问题;二是检查工作质量,看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墨守成规、推诿扯皮等问题;三是检查收费依据,是否存在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十检查审批范围,有无超出法定权限范围实施审批,对取消的审批项目继续审批的问题;五是要看条件设置,是否存在擅自设置审批条件、擅自增加审批项目等问题。对行政执法行为,重点监督检查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处罚结果、工作作风等情况,做到“x个查纠”:

一是检查执法主体是否合法,重点纠正无证、越权执法问题;2检查执法程序是否妥当,重点纠正任意收缴、扣押、查封、冻结财产的问题;第三,检查行政处罚是否适当,重点纠正滥用任意处罚,滥用酌处权,变相发布或发布处罚指标等问题;x查执法行为是否廉洁,重点纠正借机“吃、拿、卡、要、报”及推销产品、承揽工程等以权、以岗谋私问题。

三、工作步骤

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时间为2013年6月-2013年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时间安排在6月,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实施施阶段,安排在7月至8月开展全年各项活动。根据计划,工作计划将分阶段、有组织、有重点地完成。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时间安排在9月,2013年9月底前完成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的自我检查总结工作,并以书面总结的形式报送市卫生局法规监督科。

联系人:xx,**:xx。

六、工作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卫生局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开展“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二要做好活动信息的上报和总结,及时向市卫生局监管部门报告活动进展情况、工作创新和先进经验。市卫生局将于9月对区市县卫生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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