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演讲稿

学条令心得体会

2024-02-16 条令心得体会

学条令心得体会(推荐11篇)。

学条令心得体会【篇1】

我是一个外省电力集团公司的新员工,今年xx月份进入公司工作。

一个月后我被调到了呼叫中心办事处工作,主要工作是协助行政办、事务办、电视台、网络编辑、文件传递、文件管理等工作。

在办事处工作我的工作是在办公室负责行政工作。这个工作我是一直做到了尽职尽责。这也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在办事处里我们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首先是做好本职工作,我是负责人,也是电话文件的传递员。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都是不相同的,所以这也要求我们要有耐心有恒心。在这一点上公司也是要多做一些工作,比如接通电话,接待来访客户,整理归档。同时,每天都要做好电话记录,对客户提供的各方面信息,都要及时做好记录。

其次要做好办公室文件的管理,这里的文件要求很高,很多都是一些比较容易被忽略的,比如打印文件等。所以这里我们需要做好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等。打印文件的时候要注意文件的安全,保证文件顺利使用。

再者,公司的各方面的管理都非常严格,所有的文件都要按规定严格的去执行。我们要严格的遵守公司的各方面规定,不做任何的违规事情,这些都是需要有一定的责任心才能保证完成工作,保证公司利益的安全。

最后,在公司的工作中,我们要做好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不仅要保证文件的完整性,还要协助办公室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

这个工作我是一直做到了尽职尽责。这也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在办公室这个工作的工作,我的任务就是做好领导安排给我安排的每一天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的完成。

在工作之余,我还要加强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个人修养。在公司里面的工作中,我要努力的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专业知识,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总结自己的不足和经验,让自己在今后工作中能够做的更好。

学条令心得体会【篇2】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

一是坚持履责担责。党委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把贯彻落实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二是坚持严抓严管。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坚持铁律管干部、铁腕抓作风,从严从实,认真较真,对顶风违纪、贪污腐化的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从严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着力完善和落实"三个一律"、"一线工作法"等,以公开透明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自警自律。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学条令心得体会【篇3】

“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是总队为落实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进一步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的迫切需要。在前段时间的学习活动中,对照中队管理和自身存在的与条令条例不相符的行为,进一步加深了我对总队开展“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对部队管理及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和理解。

第一,条令条例是实施部队管理的基本依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条令条例即是规范部队官兵行为的基本准则,是部队官兵行为的一面镜子,实施部队管理的基本依据。部队管理是部队工作中一项系统性工程,其核心就是严格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因而开展部队管理必须以条令条例为准绳,用条令条例来规范部队官兵的言行举止。

“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加强对官兵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筑牢官兵思想基础,强化官兵法纪观念和服从意识,以此为推动部队正规化建设。

当前部队不同程度地存在“四个秩序”不规范、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则必须以部队条令条例为依据狠抓部队管理,严格标准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必须坚持原则,敢于斗硬,对遵章守纪先进个人和部队管理中敢管、会管的骨干人员应当予以表彰,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纪律的人员及“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或屡教不改的人员要坚决予以处理,实施必要的纪律处分,以达到警醒部队、教育本人的目的。

第二,条令条例是落实从严治警的保证。军无法不立,法不严不威。消防部队的性质决定了部队建设和发展必须坚持从严治警的的方针。消防部队作为一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绝对领导下的以各类灾害事故为作战对象的武装力量,具有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维护宪法尊严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部队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使命和义务。

从严治警,“严”当出自有处,其根本就是要以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部队条令条例及规章制度来规范一支队伍的一切行为。这要求部队在长期的实践中强化官兵的法纪观念和条令意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深入开展“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加强对官兵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学习,提高官兵对部队条令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使部队官兵明确军人的职责和使命,清晰认识作为军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是落实从严治警的根本保证。

当前部队存在部分官兵对条令条例认识不到位,不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纪律以及违反纪律的严重后果,甚至个别官兵不知道处分是什么;有些官兵认为只有大的违纪才会被处分。出现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一是条令条例学习不深入,存在走过场现象;二是平时执行部队条令条例不严,没有做到奖罚分明。因而,落实从严治警必须以条令条例为准绳,做到有理可据,强化条令条例的执行力度。

第三,条令条例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关键。军法不严,战斗无力。一支部队的战斗力强或不强就是看其执行部队条令条例严或不严。我军从无到有、从若到强、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关键就的始终坚持严明的纪律。

消防部队是跟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作斗争的一支队伍,衡量其战斗力就是要在灾害事故形态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能否做到快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事故对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部队战斗力的形成最基本的途径就是在实战中总结经验,在训练中加以提炼。无论是火场,还是训练场斗需要严明的纪律维持相对应场合的秩序,也就是说无论是实战水平还是训练成绩都是必须坚持严明的纪律,以条令条例规范和实施灭火战斗和业务训练,以此提高训练水平和实战能力。

火场动作缓慢、秩序混乱、操作程序不规范等这些现象在部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影响和制约着部队战斗力的发挥。这是平时作风不紧张,没有严明的纪律约束延伸的表现,与平时作风养成息息相关。因而部队战斗力的形成和提高的关键就是要以条令条例为标准加强部队作风建设。

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进一步加快,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各类新材料、新技术的广泛运用,火灾形势和特点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要求消防部队必须坚持以条令条例为准绳,进一步加强部队管理,落实从严治警,着力提升部队战斗力,以适应新的形势下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学条令心得体会【篇4】

近日,拘留所全体民辅警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进行了集中学习,对条令的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对人民警察警容风纪、值班备勤、内务设置、着装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了重点学习。通过对《条令》的认真学习,我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学习、生活的秩序规范有了全新、直观的认识。

一是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学习《条令》的重要意义。通过对《条令》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我深切明白了《条令》在内务管理、执法办案、警容风纪等方面对提升队伍管理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是进一步严于律己,切实提高日常行为习惯养成。今后,我将边学边改,边改边学,对照内务条令规定、规范,从自身查原因,找差距,努力提高职业素养、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做好监管警务辅助工作,为监所安全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学条令心得体会【篇5】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按照省厅的的要求部署和市局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然而,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

在现代国家里,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

当然,光有“牙”还不够,当“条令”被违反后,这“有牙的老虎”还得及时反应,并让违法违纪者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痛。只有做到了违法必究,违纪必罚,“条令”的规范意义、威慑和指引功能才会显现出来。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世纪了,似乎有人开始遗忘了人民警察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警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虽然也出了如文强之类的警界败类,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要知道中国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为国家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并不是因为我们的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抓防范破破案的辉煌战绩。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

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和严明的纪律!

学条令心得体会【篇6】

近日,中共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成果,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和要求,乌兰察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认识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认识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下面,我谈谈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强化意识,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市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市纪委第一时间通知组织学习,作为单位“一把手”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做好执行表率。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风气。

二、廉洁自律,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展示“一把手”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知行合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准则》和《条例》同时颁布,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严又实的科学治党思维,反映了“三严三实”要求的精神内涵。

三、明确责任,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坚决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要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化为在全市卫生事业推进上的动力,全面落实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和市委提出的“五城联创”工作安排,从利百姓、利事业、利长远着眼,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两孩”政策有序实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重大疾病防控,推进蒙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强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和机制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强化人才队伍和信息化支撑,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只有真的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服务,做出更大贡献。

学条令心得体会【篇7】

我们在学习了这些新内务条令后,有了这些新内容,让我觉得内务条令不仅是一种纪律,而是一种责任,一种精神。

在我们学习了《条令条例》后,我觉得这些条令条例,不仅是我们对待学习中的一种行动,而且对于我们每个大学生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条令条例中的内容,让我们从中获益匪浅。

我们要以《条令条例》为契机,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条令》的相关条令和规定。

我们首先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认识到条令条令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条令条例的内容。

第二,要严格遵守《条令》的相关规定,遵守条令,认真学习条令条例中的内容,并要求自己遵守。

第三,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进行学习,不断进行反复的强化,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组织的执行力。

第四,要严格按照《条令》的相关规定,遵守《条令》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条令》的相关条令和规定,做到按章办事,不违反《条令》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条令条例。

学条令心得体会【篇8】

根据县局统一要求,我严格按照县局下发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内务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内务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条令,时刻以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内务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浅谈如下:

一、政治思想得到提高,有助于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内务条令》之后,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政治意识,并深刻领会上级要求我们学习条令的含义。《内务条令》是全体人民警察一切行动的行为准则,此次学习,不仅对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进一步提高了依据条令执行命令的能力。在此次学习活动中,我按照局党委制定的学习计划逐章逐条地对条令进行学习,全面了解条令的内容和要求,强化条令意识,坚持经常学、反复学,学以致用,统一组织,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二、从自身做起,把《内务条令》的落实应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当中。把此次条令学习成果运用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带头学习条令,并严格按照制度狠抓落实,严格要求,加强日常养成,教养一致,点滴入手,常抓不懈,贯彻到一切工作日常生活之中。加强对条令学习认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做到对这份工作负责和对自身管理义务的一致性。通过此次学习,不但对我个人综合素质有所提高,更进一步解决了自身条令意识淡化的问题。同时也突出解决了公安经常性管理中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一日生活制度不落实,干部表率作用不强等问题。并且我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学以致用,注重养成,将条令融入日常生活、工作、训练当中,切实把条令的要求落实到公安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

学条令心得体会【篇9】

公安部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对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具有深远意义。作为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我将从以下三方面抓好内务条令的学习贯彻。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学习的重要意义。通过原原本本学习条令,增强全体法制大队民、辅警学习贯彻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对学习贯彻条令重要性的认识,为充分展示新时代公安民、辅警的良好形象,规范做好公安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要以身示范带头学,坚持不懈从自身做起。在学习贯彻条令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带头认真研读并做好学习笔记,坚持学贯结合,发挥主观能动性,将《条令》的学习成果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与生活中去,通过作示范、勇争先,争当一名优秀大队长,推动全体大队民警努力成为作风优良、本领过硬的新时代公安民警。

三是要严格对照检查学,提高全体大队民、辅警的日常养成。在学习贯彻条令中,我将带领全体大队民、辅警一起认真对照内务条令规定、规范要求,主动查找大队在日常内务管理、执法办案、警容风纪等方面中的不足,通过找差距、查原因、补短板,把《条令》的要求贯穿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以队伍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升,忠诚履行好新时代公安工作新使命。

学条令心得体会【篇10】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建设长期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全面从严治党客观要求的高度提炼,也是保证我党队伍纯洁、长期执政的纪律法宝。两项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为党员干部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近期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准则》和《条例》,有以下几点学习体会和认识。(M.j458.COM 励志的句子)

学习《准则》和《条例》必须内化于心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熟知要义,真学真懂,内化于心。首先要带着要求学。我们必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在具体学习过程中,必须与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其次要带着自觉学。《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同于一般性的学习,必须从从政立德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坚持正本清源、吐故纳新,在学习中不断强化认识,在学习中不断加深理解,在学习中不断提升境界,做到认识更深刻、行动更扎实,真正让纪律释放出沉潜的力量,真正把党规党纪的精神内涵内化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在思想深处树立起自觉意识,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再次要带着问题学。《准则》坚持正面倡导,《条例》开列“负面清单”, 既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又划出了一目了然、明白清晰的行为底线,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在学习过程中,既要向高标准看齐,又要对照底线要求,不断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自觉查找不足,逐项逐条进行“对标”,深挖根源,立说立行,切实整改。

学习《准则》和《条例》必须外化于行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落实行动,外化于形,成为准则。首先要凡事思规矩。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党的纪律和规矩不彰,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凡事守纪律、讲规矩,牢记“党纪不可违,违纪必被究”,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事事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始终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限定在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范围内,不能有任何逾越,真正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其次要干事用规矩。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掌握一定的公权力、支配着一些公共资源,许多行为一旦作出,就可能会对个人、对组织、对社会产生多重的影响。因此,一定要明白“权力出笼子,人就可能进笼子”的道理,时刻用党规党纪的尺子去衡量自己的行为,坚持权为民所用,严格按照规则、制度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的监督,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再次要时时有规矩。《准则》和《条例》强调自律,重在行动,贵在坚持。严以律己不是一朝一夕、一时一刻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而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辈子的永恒修炼,要“吾日三省吾身”,时刻反躬自省,不可有一时懈怠和疏忽。

学习《准则》和《条例》必须率先垂范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正己正人,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个人要守纪律、讲规矩,更要带头学习纪律,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作为市政协的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觉得,首先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执行《准则》和《条例》,统筹安排、认真组织,扎实搞好整个政协党组的学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个人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既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又坚持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以纪律为准绳,用纪律管理干部、监督干部、约束干部,切实把《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全面提高政协机关的工作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转变执纪思路和执纪方式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具体过程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回归党章的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围绕“一条主线”去把握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目标,以党章为遵循,坚持纪法分开,既赓续“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纪检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依据党章履行职责,既强调从“全面”出发,用纪律约束管住大多数,又坚持从“从严”着眼,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一寸不让。必须牢固树立纪律思维,紧紧抓住纪律建设不放,坚持以纪律为尺子,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把“六大纪律”落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

压实“两个责任”去贯彻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只有党委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才能最大程度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齐心协力把《准则》《条例》学习好、贯彻好。作为纪检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丽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层层传递压力,重点要加强对二级单位、基层单位的常态化督导,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同时,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尤其要把贯彻执行《准则》、《条例》情况作为“一案双查”、追责问责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不贯彻执行或贯彻执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确保两项法规贯彻执行,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推进“三转深化”去落实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也是对纪检机关“三转”的又一次深化,要求纪检机关职能定位进一步回归党章“原教旨”,工作重心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向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目标进一步体现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深化“三转”必须冲着纪律去,执纪理念上要从“以法律为底线”回归到“以纪律为尺子”,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工作重心上要从“查办大案要案”转移到“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扭住“四风”不放,一寸不让;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监督重点上要从单个“树木”拓展到整个“森林”,从盯少数到盯多数。自身建设上要坚持正人必先正己,作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表率。

综合“四种形态”去运用

坚持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症施药,精准发力。“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的是“防致病”理念,要重点通过完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约谈提醒制度这两项制度,形成常“扯袖子”、多“咬耳朵”的工作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的是“正歪树”理念,要对照新修订的《条例》,加大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的是“治病树”理念,要对那些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通过采取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形成带电的“缓冲区”,以达到当头棒喝、用猛药、治病救人的目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的是“拔烂树”理念,要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从建立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办案工作平台入手,不断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最大程度形成纪律审查的工作合力。

切实把《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要求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项党内法规,是党中央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也是全体党员的道德纪律要求和思想行为准则。党员能否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领导干部能否担起管党治党责任,腐败蔓延势头能否得到有效遏制,关键在党员干部能不能把《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自觉。

增强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自觉重在学习、贵在坚持

学习是基础,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使每一条、每一款都了然于胸、烂熟于心,并内化为行动的自觉,才能用于指导工作和实践。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髓,重点要在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上下功夫,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时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利益,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时刻以党规党纪要求党员干部担负的重任为己任,自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学习《准则》和《条例》需要学深悟透、久久为功。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来说,要成为一种自觉、一种常态。《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等到问题成堆了、组织要求了,才想起,再去学,而是要把它作为提升思想素质、加强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和根本途径,主动自觉地学、坚持不懈地学、联系实际地学。

增强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自觉重在敬畏、贵在自律

《准则》和《条例》是我们党的行为规范,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具有约束力。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强化党规党纪意识,目的是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因而,对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党规党纪是铁的纪律,要心怀敬畏,清醒认识到什么可为和什么不可为,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面镜子,经常“照镜子、正衣冠”,用《准则》和《条例》来检查自己是否坚决彻底地贯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履行了党员的义务和责任,是否严格遵守了党的纪律,是否践行了党的为民宗旨。并且要把这种敬畏和遵守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把党规党纪的精神内涵内化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在思想深处树立起自觉意识,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无论何时何地、做何事情,都能主动地检查自己行为与党规党纪要求相不相符、与党规党纪精神相不相悖,自觉查找不足,做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的模范。

增强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自觉重在惩戒、贵在示范

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规矩,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认真解决“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要用最严谨的党规、最严格的党纪、最严肃的问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加强党纪监督的严肃性、强制性和平等性,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要保持惩戒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让不收敛、不收手、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学习《准则》和《条例》,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带动工程,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学习、自觉践行、严格遵守,充分发挥带头带领作用。

强化党规党纪意识,提升党性修养,自觉遵规守法,既是对每一个党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任务。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党员言行的底线和纪律的红线。作为市人大的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更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抓根本、抓关键,把学习和遵守《准则》和《条例》、严守纪律和规矩贯穿工作生活的全过程,要让守纪律、讲规矩高悬头顶、规范言行、贯穿始终。

学条令心得体会【篇11】

按照县局党委的安排部署,我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这部条令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系统规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日常内务上的方方面面,对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作为依法治国的排头兵,内务建设是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条令在各方面,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秩序,能更好的筑牢我们的忠诚警魂,培养优良的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的形象。为锻造具有一支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高素质专业化的过硬队伍提供了重要保障。

作为分局的党支部书记和一名人民警察,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带头学习条令,遵守条令中的各项规定,确保自身不出问题,起到以上率下的作用。加强日常养成,教养一致,从点滴入手,常抓不懈,把条令的各项规定,始终贯彻到分局日常工作和分局民警的日常生活中,着力打造一支有着理想信念、有着责任担当、有着过硬本领、有着良好纪律作风的队伍,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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