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演讲稿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通用十一篇)。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1)

动物世界,无奇不有。清明假期,我读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

有一位老鹿王叫哈克,它已经很老了,临近死亡。可它总想为鹿群做最后一点贡献。

这些天,总有一只凶残、狡诈、贪得无厌的老狼幽灵似的跟在鹿群后面,几乎每十天就要光临一次,顺手牵鹿。但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杰米,一头已经成年的公鹿竟出格地想夺走哈克头上的皇冠。国家人员哈克有一身格斗的绝招,但它为了不让鹿群消失得那么快,无奈地下了岗。最后,但老狼又准备吃鹿时,哈克用机智和多年来的经验和它同归于尽……

它们是动物,但却可以为了同类,为了种族的生命而放弃一切。不到十分愤怒的时候,它们是不会把怨气发泄到其它动物的身上。再回头想想人类,有人为了小私小利,而不顾别人的利益,甚至生命。哎,我们真应该向动物取取经啊!

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老鹿王哈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2)

狼是鹿的天敌。可你不会想到老鹿王哈克怎么会有胆量同狼进行搏斗,究竟是什么让它做了这样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我要为老鹿王哈克写一首赞歌!

在同伴们的看不起、嘲笑、践踏之下,你没有放弃,没有退却,甚至把你的王位都让了出去。可是谁也不知道此时的你心里却有着为整个种族考虑的长远计划你要同那个一直跟踪鹿群的老狼伺机决战,以保证整个鹿群以后生活的无忧!为了这个崇高的想法,你不顾一切!虽然你现在不是鹿王了,可我仍认同你是一位伟大、优秀、无人能比的好鹿王!

在生死搏斗中,你利用了你的智慧,利用了你前几天在愤怒中积攒下来的体力,利用了你的毅力,更重要的是你为团队,为集体无私奉献自己生命的精神!牺牲一个,挽救千万个。这样的人在现实社会中有无数个,可是往往又有谁会在乎?老狼死后,幸存下来的那些个鹿肯定会当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鹿王哈克,你是英雄的,我们会记住你!但我们也会为你感到痛惜,我们多么希望你没有死,从此再次当上整个鹿群的新鹿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3)

真正的英雄!——读《老鹿王哈克》有感

暮色沉沉,山谷又恢复了寂静。只有躺着的狼和鹿的尸体证明了一场激烈的战斗刚刚结束

老鹿王哈克终于完成自己的梦想,它既帮助鹿群消灭了穷凶极恶的老狼,也让自己的死亡有了意义。

这是一头伟大的鹿,更是一个伟大的鹿王!它本可以带着一生的荣耀安详地死去,但它不能放心,它努力繁殖和发展的鹿群。在它生命的最后,它决定用它剩余的生命来帮助鹿群解决他们的烦恼。为此,它放下尊严,忍受屈辱和嘲笑,甚至不被自己所爱的人理解,但它没有任何理由。

在上次与老狼的战争中,它无所畏惧,以惊人的勇气、勇气和智慧战胜了老狼!也许是因为它相信自己会在战斗前死去,所以它可以无所畏惧。

那只闭上眼睛的老狼直到死了才相信自己是被一只老鹿杀死的。当奔跑的鹿回来发现哈克和老狼的尸体时,也许可以理解,老鹿王未能与新鹿王抗争。而哈克呢?老狼的震惊和鹿的忏悔,也许它不在乎,因为它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

作者在最后说:“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但是,我相信,哈克到死一定都没有后悔过。

因为,它是真正的英雄!

小贴士:作文是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能力的体现。写作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它要求学生积累知识,提高阅读效率。

它离不开对周围事物的观察。除了学习知识外,还要了解外面的世界,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勤奋实践,这对提高作文水平是非常有帮助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4)

读了这篇文章,我十分感动。老哈克的生命已所剩无几,可它还要在它的生命之火即将熄灭时为鹿群做出什么,给鹿群带来光明与幸福。也让自己死得与众不同。它的理想是与老狼拼搏,与老狼同归于尽。这个理想并不是普通的鹿能想出来的。作为鹿,作为草食动物,就具有对食肉猛兽的惧怕,可老哈克最后终于克服了这种惧怕,成功完成了它的理想。

为了这个理想,哈克忍受了杰米争夺,艾莉的厌恶,鹿群对它的种种冷落和嘲笑,哈克都接受了。

那天,老狼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来了。对于老狼的惧怕促使你撒开长腿拼命狂奔,想远离老狼。可是,就在老狼要追上一对鹿母子时,你对老狼的惧怕突然烟消云散。哦不,不!我哈克决不能让几天前安娜母子的悲剧重演!突然间,作文你身上充满了勇气,你撒开长腿向老狼迎去,与老狼进行殊死拼搏,以命相拼!最后,你用智慧战胜了老狼。可就在你即将到达胜利的终点时,老狼给你制作了一块绊脚石,绊倒了你,哦!你有你的智慧,老狼有老狼的狡猾,你们最终同归于尽,这也是一头鹿能做到的最大努力了。

你之所以能够实现自已的梦想,是因为你心中有一个目标,一个志向,一个伟大的志向。为了这个目标,你忍受一切,好几次你都想放弃,但你还是坚持下去了。我们在学习成长的过程中,也会有目标,也会遇到困难,但是和你遇到的相比,真是太小了。可我们还是会放弃目标,半途而废,而你却是如此坚强,克服困难。这一点我要向你学习。

也许,鹿群不理解你的所作所为,但我会永远记着你,向你致敬!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是《老鹿王哈克》。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有一天在草原山出现了一只狼,这次狼的出现给鹿群带来了很大的危险,原来狼出现一次都会失去几只鹿,鹿群最大的天敌其实是雪豹。狼只是偶尔出现一次,但每次狼造成的伤害要更大一些。虽然雪豹和狼一样凶猛,但雪豹是生活在寒冷的地方,草原上热,雪豹在那里坚持不了多久。可狼就不一样了,狼和鹿一样生活在不冷不热的地方。狼一去草原,可以在那里呆很长一段时间。如果想让狼在这个草原上快点消失只有两种方法,第一是在这个草原上狼找不到吃的了自己走,第二是有一只动物能和狼正面交锋与它搏斗可草原上除了鹿没什么凶猛的动物。老鹿王哈克是鹿群的领头,是一只非常强壮的鹿,它早已做好了和狼同归于尽的的准备。

有一次哈克遇见了狼,它勇敢的上去和老狼战斗了好久,双方都筋疲力竭,哈可用顶住了老狼的肚子老狼也用最后一口气咬住了哈克的器官它们同归于尽了。

哈克一个领头,为了打败狼,不让兄弟们有危险,牺牲了自己。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6)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人人都应该读书。的确我也很爱读书。我读过许多书,比如:《森林报》、《斑羚飞渡》等等。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斑羚飞渡》这本书中的《老鹿王哈克》。

哈克是一个鹿王,它聪明勇敢,拥有整个鹿群的爱戴,可是,它不停地看见狼杀害了许多自己的同胞,并且每隔10天来一次,完全把这里当成它的俘虏营、它的屠宰场,它可以随所欲为提取和处置的鹿肉仓库!于是,它做出了一个令任何人包括动物都无法相信的决定和凶残的老狼搏斗!但是,它并没有告诉任何的同伴!

哈克每天都坚持磨那坚硬的琥珀色的鹿角,但是老狼突然出现的时候,你的勇气顿时冰消云散,四肢发软,脑子一片空白,只想着要逃跑。没过几天,杰米就要和你你决战,你知道自己老了,唯一的精力是要和老狼搏斗的!所以你依依不舍地走到鹿群的末尾。

可是,事实比哈克想得差多了!你每天吃的是草根,喝的是已被鹿群踩踏浑浊的泥水,就连哈克最心爱的妻子艾莉也投入杰米的怀抱之中,你痛恨自己当时没有把杰米的双眼刺瞎,为何要为整个鹿群着想,你正想和杰米对战时,你的眼前忽然出现自己的同伴被老狼残杀的景象,你不想让自己的种族灭亡,就必须要和老狼战斗,并将其置于死地!

过了几天,老狼又来了,哈克站在老狼面前,和它拼搏,虽然一个是狼,一个是鹿,但哈克毕竟当了8年的鹿王,它俩实力相当,又都很聪明,所以双方同归于尽!

这篇《老鹿王哈克》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以大局为重,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会敬佩老鹿王哈克,从而更加喜爱这本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7)

《老鹿王哈克》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个故事主要描述了老鹿王哈克为了使整个鹿群种族能够生存和繁荣,忍辱负重,勇敢的克服自己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凶恶的老狼拼死搏斗,同归于尽。

哈克已经15岁了。十五岁对于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还刚刚进入青春年华。但对于鹿,十五年就是它生活的全部。在老鹿王的领导下,鹿群生活平安幸福。可一头丑陋的狼的潜入,彻底破坏了这份安宁。这只狼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整个鹿群都没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他,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一样每隔十天叼走一头倒霉的。

血腥的阴云笼罩在鹿群的上空,昔日宁静与和谐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老鹿王看到整个鹿群都变得神经质,常常会把风吹过树林的啸声和猫头鹰的蹄鸣声误以为是老狼在嚎叫,会把远处的一棵树桩、一块岩石或是天上飞鸟的投影误以为是狼来了,于是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号,叫得鹿群惶惶不可终日。老鹿王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他的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和义务保护种族的生存和繁荣,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感驱使着他作出了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前与老狼较量一番,消除这个祸根,为自己挚爱的鹿群除害。

于是他开始积蓄体力,准备应战。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就在自己心思怎样对付老狼的时候,他看着长大起来的一个爱做恶作剧的鹿崽杰米,竟然出来挑衅,试图推翻他的统治取代尊贵的鹿王的地位。老鹿王看着气势汹汹的杰米,心里悲哀极了,目前老狼的血腥恐怖笼罩着整个鹿群,你竟然还有心思争夺王位,内讧只能加快整个鹿群的灭亡,但似乎没有一只鹿意识到关系整个鹿群生存的严峻形势下进行窝里斗是多么不明智,是多么愚蠢,是多么危险。但马鹿就是这样一种麻木不仁的动物,作为鹿王也极难改造这种种族的劣根性。瞧瞧这雄马鹿虽然在老狼面前吓得瑟瑟发抖,但在同性间为争夺王位和配偶时,却不乏拼命三郎的精神。大自然里似乎存在着这样一条规律:越是孱弱的动物越是勇敢的窝里斗者。老鹿王靠自己的智慧和精妙绝伦的挑眼绝技一定能打败杰克,但就在对峙的那一刻,他心灵出现了一架天平,他仿佛觉得被老狼叼去的所有死者的眼睛都在哀求的看着自己,他痛苦的发现自己的心灵的天平倾斜了,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挚爱的鹿群被老狼吃个精光,那样的话,即使自己在鹿王的宝座上坐享一万年,也不会有一天的快乐和幸福的。于是,就在杰米的八叉大角与自己的琥珀色鹿角相碰撞相抵触想纠缠的想格杀的一瞬间,哈克鹿王掉头跑开……

从此他不仅失去了养尊处优的鹿王宝座,自己心爱的爱妃也投进了杰米的怀抱,成为新鹿王的宠妃。这就是鹿,永远也无法和高级动物人类相媲美,在鹿群里即没有婚姻契约也没有道德法庭,母鹿的爱情观就是优胜劣汰的优生原则:母鹿按照大自然适者生存的遗传规则,向往同最高大最健壮的公鹿交合,以保证自己产下具有最强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后代。这虽然无情无义,这符合物竞天择的最高原则,因此,哈克虽然嫉妒但也能理解爱妃的背叛行为。

就这样哈克极其痛苦的度过了七天。

那天终于到了。与恶狼开战的那一天终于到了。那是一个下午,鹿群见到狼后四散逃走,只剩下已不是国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身上被狼咬了10多道血淋淋的口子,还不住地往下滴着血,老狼身上却只有两三个小伤痕。哈克已退到一块大石头边,就在这一刻,狼的肚子全部暴露在哈克的面前。哈克身子往后屈,脚顶住石头,猛一用力,整个身体像箭一样射向老狼。老狼还没反应过来,肚子已被鹿角捅出两个大窟窿,又粘又稠的狼血咕咕得流出来,狼眼也失去了残忍的光芒,翻起了两只白眼,整个身体耷拉了下去,老狼死了!!哈克欣喜若狂因为他战胜了凶残的老狼,用自己的智慧创造了奇迹。现在我可以去追赶自己的鹿群,让他们看看我是怎样战胜恶狼的,毫无疑问杰米会在死狼面前瑟瑟发抖,然后乖乖的交出王位,我的爱妃也会重新回到我的怀抱,我问心无愧的可以重享我鹿王的荣华富贵。哈克陶醉了!这时突然一个褐色物体从地上蹦起来扑向哈克的脖颈,咬住了他的喉管,立时热血飞溅而出,哈克浑身瘫软,与老狼的身体同时慢慢冷却了……

故事结束了,哈克伟大的形象却如此鲜活的植入我们每一个人心中,赶紧把这个故事记录下来,以作对哈克的崇敬与纪念吧。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8)

整个世界,因为有了书籍,城市才有了生机;细小心灵,以为有了书籍,内心有了舒畅;每个生命,因为有了书籍,头脑才能变得聪明!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深深感动了我,老鹿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被想得神魂颠倒,想得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它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打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它以前的配偶)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其中,我也有印象最深的一部分:老狼从岩石上重重得掉落在地。你看见,狼腹上露出两只深深的窟窿汩汩冒着雪花;转眼间,血窟窿里迸出两截肠子,滑到地上。你仰起头,对着蔚蓝的苍穹,向着玫瑰的云霞,引颈长啸。呦——呦呦——这是胜利者的欢笑,你陶醉了。这是多么悲壮的时刻呀!此刻的老狼俨然成了英雄!

书映光而读之。每个人都应该勤奋读书,做到枕经籍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9)

每当我翻开那本书时,我再一次闯入了动物世界,《老鹿王哈克》读后感。那里的动物也有感情,种种事情描写的淋漓尽致,耐人寻味,让我流连忘返。

这不是一本专写一件事的书,而是各种动物的故事联合在一起的书。但让我最难以忘怀、最为之打动的还数是《老鹿王哈克》这一篇故事。

哈克原本可以打败杰米,让自己可以享用最可口的草;最清的水;最高的权利和最美的艾莉。但它放弃了这一切的一切,为的就是它的鹿国人民,它用自己的生命来杀死了老狼,而杰米却是第一个跑的,它用实力告诉了它的子民它是最棒的!读到这,我的泪花差一点喷了出来。

此时此刻,我心里真的挺佩服哈克的,因为人都不大可能用生命来换取朋友的命。何况哈克的子民都是没有感情的,不值得他这么做,所以我很佩服它。没想到,动物也有和人类一样的感情。 读完这本书,我最受感触的就是动物也有属于自己的感情,而这种感情通常是比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更加坚硬!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10)

这个寒假,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鹿王哈克》,整篇文章围绕老鹿王哈克为了鹿群的利益,不惜放弃尊贵的王位,最后与族群的敌人老狼同归于尽,挽救了整个鹿群的感人故事。

十五岁的鹿王名叫哈克,在一次带领鹿群吃草时,被一只狡猾的老狼偷袭,老狼叼走了一只鹿崽。此后,这头老狼像幽灵一般,每十天左右袭击鹿群一次,仅四个月就杀死了十四只鹿。面对死亡威胁,鹿群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选择逃命,却始终无法摆脱老狼。虽然没有一只鹿出来责备哈克,但他仍意识到作为鹿王,他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鹿群安危。因此,他决定克服鹿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老狼同归于尽,为鹿群除害。于是它每天晚上都在岩石上磨角,准备用它来打败这只恶狼。

在哈克下定决心除掉老狼时,鹿群中却发生了意外,年轻的公鹿杰米向哈克的王位发起了挑战,让哈克进退两难接受挑战虽能卫冕成功,但却再也没有力量去对付老狼;放弃王位就会失去鹿群的尊敬,饱受凌辱,生不如死。最终,哈克在与杰米的决战前一瞬间选择了放弃!把王位让给了杰米,妻子也离它而去,这些它都忍了,哈克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打败恶狼而保护鹿群。

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当老狼冲向一只带崽的母鹿时,哈克鼓起勇气冲了上去,与老狼搏斗,那白唇母鹿母子得以逃脱,可是哈克却与老狼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篇故事,我觉得哈克很伟大,他为了整个鹿群的利益与安危,竟毅然放弃个人利益,乃至王位并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了死亡的威胁。由此想到前些时候与爸爸一起观看中央一台播放的《毛泽东》,在中国的近现代社会,正因有孙中山、毛泽东等一大批仁人志士,为了民族解放和国家的文明富强,不顾个人得失与安危,带领全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才有我们今日的幸福生活。平时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这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道理,有时为了集体或多数人的利益,就得放弃部分甚至全部个人利益。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11)

【好词】

青春年华 撒开四蹄 新陈代谢 七绝身亡 普普通通 智慧出众 神魂颠倒 身心交瘁 惊慌骚动 慌不择路 匆匆忙忙 贪得无厌 活泼可爱 随心所欲 辛辛苦苦 心高气傲 魂飞魄散 冰消云散 至高无上 歇斯底里 惶惶不可终日 无可奈何 心灰意冷 寿终正寝 无懈可击 同归于尽 旗鼓相当 胆大妄为 迷迷沌沌 不堪一击 凝神屏息 气势汹汹 坐山观虎斗 无动于衷 求胜心切

【好句】

你叹息时光太短暂,你感慨生命太脆弱,但你无法改变大自然新陈代谢的规律。你甚至已经看到看到黑色的死神在向你召唤。

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自己是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

他总是半睁半闭那双沾满迷糊的狼眼,微露肮脏的黄色的狼牙,摇晃着那条扫帚似的大尾巴,衣服悠闲得意的摸样。

这不是一匹老狼,你觉得它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的幽灵。

这聪明的混蛋,一定是看出你的脚步不像过去那样矫健,看出你的脾气不像过去按摩暴烈,看出你已经被老狼的出现搅得心神不宁,看出你已经衰老了,于是想推翻你的统治,区带你当上尊贵的鹿王。

暮色沉沉,把一切都盖住了,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率领鹿群到奈玛儿草原觅食或到曼纳臭水塘饮盐碱水时,你就 会觉得相当疲乏,要不是鹿王的自尊心迫使你撒开四蹄走在鹿群的最前面,你肯定要掉队了。

杰米一定是等得不耐烦了,前蹄拼命刨着砂砾,扬起一团团尘土,鼻子里发出哼哼的谩骂声。你不懂声色,沉稳地伫立着。你不急于进攻。老手都是后发制敌的。

【读后感】

老鹿王哈克是动物斑羚飞渡里的一篇文章。

哈克是鹿群的老国王,它已经15岁了。我虽然不知道15岁对鹿是什么概念,但我知道,那应该是青壮的年龄。在哈克的统治下,鹿群生活得安宁极了,可半年前迁到这的一头狼彻底破坏了这份安宁。这只狼每隔七八天就抓走一头鹿,就像人类取定期存款,半年下来,被抓走的鹿不下20头。鹿王哈克下决心要打败这只狼,于是开始积蓄体力,准备应战。就在这时,一头年轻的公鹿杰米却出来挑战哈克的地位。哈克异常愤怒,可是尽管哈克知道杰米的缺点,也能轻松取胜,但当它想到那头凶恶的狼,为了保存体力,它最终放弃了与杰米的决斗,将王位拱手让给了杰米。

与恶狼开战的那一天终于到了,那是一个下午,鹿群见到狼后四散逃走,只剩下已不是国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身上被狼咬了10多道血淋淋的口子,还不住地往下滴着血,老狼身上却只有两三个小伤痕。哈克已退到一块大石头边,就在这一刻,狼的肚子全部暴露在哈克的面前。哈克身子往后屈,脚顶住石头,猛一用力,整个身体像箭一样射向老狼。老狼还没反应过来,肚子已被鹿角捅出两个大窟窿,哈克也筋疲力尽。经过一下午的恶战,狼和老鹿王哈克都在漆黑的夜晚断了气。

看完这篇文章,一丝悲凉感涌上心头。老鹿王哈克,抛弃了国王的位子,奉献了自己的生命,就为换得鹿群的安宁。可这一切,鹿群却浑然不知。

【2】

鹿,是一种温顺的动物,群居。但是,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当鹿王不择手段。老鹿王哈克就是一个从前的鹿王,被赶下了王位······

哈克是一个奋斗一生的鹿。他的鹿群生气勃勃,可是当遇见了一只老狼后,一切都变了。妻离子散,被赶下王位,一天死一只羊······于是,老鹿王哈克怒了,老狼也恶有恶报。老鹿王最终以自己生命的代价,结束了老狼的生命。

我看了这些,非常感动。老鹿王哈克竟然为了集体,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多有团队精神呀!但老鹿王哈克如在最后一刻警惕一也就不会牺牲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深刻体会到了老路网的绝望与愤怒。

所以我知道了要有集体精神,不要太绝望了,有可能自暴自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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