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演讲稿

保证金合同

2024-05-04 保证金合同

保证金合同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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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合同【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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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借款保证金合同格式正文内容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贷款方:

借款方:

担保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担保人,贷款方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为了 的需要,现申请向贷款方借款 人民币(币种) 元(大写)。

第二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所涉借款利率为日 .借款时间以对应日为准(即借款日与还款日都在利息计算范围内)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 __天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保证金合同范本

2、还款期限如下: 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请于还款日16:00时之前将应还借款打入贷款方指定帐户)

3、付息方式:借款利率为日 提前付息,以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多退少补。

第四条担保条款

1、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向保证方主张债权。

2、担保范围和期限:担保方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本金 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到期后的6个月。

3、担保费用:借款人按照贷款额元的 ﹪向担保人缴纳担保费用。

第五条 各方权利与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贷款方有权利审查借款方指定用款账户现金流动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审查)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借款人)追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A.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视为诈骗,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有权加收日5‰罚息。

B.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回借款本息,且按借款额的日5‰要求借款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订合同,但合同的顺延并不当然排除借款方按照前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结算利息,否则借款方仍要按照本条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C.如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利息,则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利息的双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D.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收回贷款本息。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保证金合同【篇2】

出租方

名称,

证件号码,

承租方

名称,

证件号码,

根据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座落、出租面积及用途甲方将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用途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装修的基本情况,乙方已作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租金的约定

1、房屋租金为__元,租金按结算。

2、其他约定方式,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方式

1、乙方在每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即于日内支付甲方首期租金。

现金支付

银行转账

甲方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2、其他支付方式,

第五条租赁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元作为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或合法解除合同时,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的,甲方将保证金本金退回乙方或抵偿租金。

第六条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乙方承租期间发生的费用等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或者市场价格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由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正式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租赁的房屋,甲方如已作抵押或查封,有关司法行政机关限制出租或已通知拆迁而未如实告知乙方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视作甲方违约。

3、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将该房屋转让,应当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租赁期内的继续履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4、甲方出租的房屋包括室内设施已经双方检查,确认为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在租赁期内,出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应定期安全检查,属房屋结构质量问题的正常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因乙方不积极协助甲方对房屋的维修或乙方造成承租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因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或甲方延误维修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付租金,未按约定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须承担应付款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扩、加、拆、改建等。若乙方擅自进行以上行为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要求恢复原貌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或改变房屋用途等。

8、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所导致的损失,并可按租金的%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

第八条因政府征用、拆迁租赁房屋或不可抗力的情况租赁期内,因政府需要征用、拆迁租赁房屋或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可终止合同或变更相应条款。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登记备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甲乙方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合同变更、终止或续订,双方须携带本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到房管部门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其他补充,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金合同【篇3】

质量保证金条款作为合同买方保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在商品交易以及建设工程、加工承揽中被广泛运用。由于质量保证金不是法定概念,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之前的法律、司法解释中,鲜有规定。审判实践中,由于理论支撑不足、适用规则缺乏,加之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对质量保证金条款约定一般较为简单,因此对质量保证金的性质、特征、适用条件等问题见解各异。

一、质量保证金是否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

我国《担保法》对担保的方式采取的是法定主义,担保的方式或形式都是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中选择使用,不能在此之外另行创设新的担保方式,并且必须遵守担保法对各种担保方式具体内容相应的规定。《担保法》第二条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由此可见在我国,担保的法定方式只有上述五种,当事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能设立哪些担保方式,各种担保方式有哪些基本功能,只能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不能创立。而质量保证金虽是为了担保合同标的物之质量,在交易中不乏其例,但相关法律对其却未置明文,其自身不属于法定担保方式之一。

从另个角度而言,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却具有相对独立性。如担保合同的成立并非必须以被担保的主合同的现实存在为基础,《担保法》第十四条、第五十九条分别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允许当事人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再如,主合同无效并不引起担保合同必然无效,《担保法》第五条即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而相对质量保证金而言,实践中通常表现为买受人保留部分货款的形式作为标的物质量的担保,质量保证金即为特定化的货款,其本身就是主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其成立、存续、处分和消灭均随着买卖合同的变动而谈动,当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时,质量保证金亦随其命运。综上,笔者认为,质量保证金属于合同的特殊担保措施,但不宜解释为《担保法》所规定的担保。

二、质量保证金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有无对抗效力。

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由买受人采取保留部分货款作为出卖人对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具体方式。质量保证金交付于标的物质量尚未被确认不合格之前,通常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期间,买受人以保留货物尾款的形式留存,此时违约行为还没有发生。质量保证期间,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而使买受人遭受损失时,买受人可以此作为赔偿,客观上在买卖合同当事人之间达到“优先受偿”的效果,保障买受人权利实现的作用。但如前所述,质量保证金不属于法定担保方式,其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和约定。

如当事人既可以约定,一旦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即不予退还;也可以约定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后,出卖人应先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后仍未能解决质量问题以至影响标的物的价值与效能的,质量保证金才不予退还。因此,作为非典型性担保,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对承担质量保证金责任的条件预先自由约定,其规则的设立效力仅对买卖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则无物权法上的对抗效力。

三、质量保证金责任与违约责任能否并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质量保证金条款,当出卖人违反质量瑕疵担保义务时,质量保证金与违约责任能否并用?笔者认为,我国民事责任是以补偿性为原则,惩罚性为例外的,若法律无特别规定民事责任具有惩罚性,则应为补偿性,属于损害填补责任。质量保证金的基本功能在于担保标的物的质量,在事前具有一般担保性,事后具有补偿性。在出卖人违反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出现质量保证金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时,由于二者责任的承担者皆为出卖人,对同一违约行为依据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给予重复制裁,有失公正。出卖人交付了质量不合格的标的物,在质量保证期间未能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影响买受人对标的物的使用效果或降低标的物的交换价值时,依据质量保证金条款,质量保证金便转化为对买受人所遭损失的一种补偿。从这一层面看,质量保证金类似违约金,可以比照合同法的违约金规则来处理。只有在出卖人承担了质量保证金责任却仍不足弥补买受人的损害时,买受人才能另行主张违约责任进行填补。

保证金合同【篇4】

一、案情简介:

20xx年2月,小李受聘到北京某汽车运输公司任货车司机一职,月工资为3500元,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内,该公司并没有给小李发放工资,该公司称,要把小李在试用期的工资暂时扣押,待劳动合同期满后在发给小李,小李认为这样不合理,并向本律师咨询

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律风险

在实践中,有些企业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 “保证金”等,如果没有押金,就扣下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做抵押。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的,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是得不偿失。新《劳动合同法》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措施。 因此,新法实施后,企业在招工时收取押金、扣押证件的,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将面临民事赔偿。

本案中,小李可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暂扣的工资;协商不成,小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于确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和依据。签订劳动合同是稳定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的前提和关键。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给以后的劳动用工埋下隐患。本文将通过分析劳动合同签订时的四大法律风险,以期为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消除隐患提供建议,从而为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避免劳动纠纷打下基础。

不按照法定形式和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不按法定形式签订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明确权利义务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只有以书面的形式固化,企业的主张才能被予以支持和认定,发生争议时企业也才能更容易举证,使纠纷能够顺利解决。在实践中,企业一定要避免陷入这种误区,即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规避法律的规定,自由处置员工的录用与辞退,而且还可以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费,即便员工去告,也会因缺乏证据而不了了之。其实不然,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的凭证包括:(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

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而且这一通知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很难因此免除相应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要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后,企业仍然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且相关责任人还要接受处罚。

另外,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还面临着补偿金风险。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无论何时将其辞退,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以及严重违纪、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等解除条款,及时辞退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员工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按法定时间签订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此外,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就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二款规定,应在新法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需要特别提醒企业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定形式在法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仅不能规避法律风险,还会增加法律风险。具体而言,企业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将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第一,支付双倍劳动报酬的风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规

定了更为严格的制约措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个1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护的风险。劳动合同维护的是劳资双方的利益,也是对双方的法律约束。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对企业更加不利。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不受约束,随时可以走人,这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高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形成企业文化都是致命的,对企业成长与发展更是不利。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尤其需要用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是涉及商业秘密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企业通过劳动合同(包括专项协议)的相关条款对其进行约束比较有效,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的,也只有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或者签订专项的培训协议,才可以预防和控制劳动者提前离职,防止给企业带来损失。

第三,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企业一定不要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此外,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也早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同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企业还要注意防止被认定为变相收取押金、保证金的行为。比如,试用期内扣发工资,待转正后再补发的行为,就很容易被认定为以扣发工资的形式变相收取保证金。

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签订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企业将得不偿失。《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绝不可以收取押金、扣押证件,否则不但会面临行政罚款、赔偿劳动者损失等法律风险,还将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签订一份明确完整、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企业来说都很重要。如果劳动合同不合法合理,其导致的风险就是劳动合同的效力风险,即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可以被撤销。因此,劳动合同签订中的风险防范首先要防范其效力风险。

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具体来说,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体不适格。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员工是否有相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比如,一般情况下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年满16岁;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岁。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不具备相应的签约资格,就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

保证金合同【篇5】

导语:

问:我客岁10月份应聘如今这家公司工作。当时,在签订工作公约时商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个月1000元工钱。但到领工钱时,我发觉只领到800元工钱。老板解释说,单位每个月要从工钱中扣除产品格量包管金200元,这是为了鞭策员工保险工作质量,员工在工作中只要异国呈现题目,离开公司时,公司会一并将这笔钱扫数返还给职工,公司轨制一贯如此。我想问问,这类做法是不是公道?

答:该企业的做法既违背了工作公约,又违背了《工作法》的有关法则,侵吞了职工的合法权柄。

《工作法》中明了法则,工作公约依法订立具有法律束厄狭隘力,当事人必须践诺工作公约法则的任务。用人单位与您签订的工作公约中明了商定试用期月工钱为1000元,但企业却只发给800元,明显违背了工作公约的商定。《工作法》法则,订立工作公约该当遵循划一自愿原则,用人单位与工作者在会商同等的根本上签订工作公约,一方不得附加任何前提。1994年3月工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曾联合发出关照,明了发起,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什物等作为“入厂押金”和“风险金”。您地点单位固然在与员工签订工作公约时,异国收取风险典质金,但其后强行从工钱中扣除产品格量包管金的做法,便是一种变相收取风险典质金的做法,是违法的,这类做法美满是侵犯职工工钱权的行动。别的,用人单位把不法剥削职工工钱说成是公司轨制,本来是一种诡辩,是异国任何法律根据的。

保证金合同【篇6】

。提供履约担保是针对中标人而言的,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所谓履约担保,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中标人提交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履约担保除可以采用履约保证金这种形式以外,还可以采用银行、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出具履约保函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取决于招标项目的类型和规模,但能大体上保证中标人违约时补偿招标人所受损失,通常为建设工程合同金额的10%左右。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对提交履约担保的方式及金额作出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将失去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备犊畹1!L峁└犊畹1J亲门针对招标人而设定的。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工程合同中设立付款担保条款是国际工程的惯例。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招标人(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中标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对现实工程实践中工程款拖欠屡禁不止的现象无疑是一剂良方。

3蓖侗瓯Vそ鸬耐嘶埂U斜耆擞胫斜耆饲┒┖贤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惫こ淌┕ず贤备案,订立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保证金合同【篇7】

保证金合同:风险与保障

保证金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用于保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和风险。在商业交易、租赁合同和建筑工程等领域,保证金合同被广泛应用。本文将详细探讨保证金合同的定义、功能、法律规定以及利弊。

首先,保证金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保证金的支付和使用而达成的协议。保证金是在合同签约时当事人之间互相交纳的一笔款项,用于承担履行合同过程中的风险和损失。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对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获得保证金赔偿或作为违约金。

保证金合同具有多重功能。首先,它可以作为双方交易的安全保障,减少违约风险。在一些大额交易中,保证金的存在可以促使交易双方更加谨慎,保证合同的履行。其次,保证金合同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弥补因合同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此外,保证金还可以用于支付相关费用(如合同履行成本、赔偿金等)或抵销合同应付款项。

保证金合同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而言,保证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遵守法律和行业规定。如果当事人未能履行保证金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或采取法律行动。

然而,保证金合同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负面影响。首先,保证金数额过高可能导致一方经济负担过大,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或个体经营者而言。此外,如果保证金的用途和支付方式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可能会导致争议和法律纠纷。因此,当事人在签署保证金合同之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为保障双方的权益并规避潜在风险,在签署保证金合同之前,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合同应明确规定保证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其次,合同应明确规定保证金的用途,包括退还、抵扣或赔偿等情况。最后,当事人应对合同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有清晰的认识,并对可能发生的纠纷与争议有一定的预防措施和解决办法。

总之,保证金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具有重要的功能和作用。它可以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减少违约风险,并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然而,当事人在签署保证金合同时应谨慎,并了解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只有合法、透明和合理的保证金合同,才能真正发挥其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的作用。

保证金合同【篇8】

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范本2019

出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保管人(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的《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中保证金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条乙方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三条乙方保证金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转交第三方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第四条乙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第_________种情况:

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第五条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第六条乙方保证金的补足

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

第七条乙方保证金的返还

《租赁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情况的,保证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

第八条乙方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甲方保证金支付方式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最好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1、甲方在市场内收取租户保证金的,应采取市场整体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对应保证金,数额为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2-5%),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2、甲方保证金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证金使用后,应于_________日内补足。新设立的市场应于开业后三个月内向第三方支付保证金。

第十条甲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情况:

1、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乙方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等额的保证金。

2、_________。

第十一条第三方的权利义务

1、妥善保管甲、乙双方支付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存入指定银行的指定帐户,不得转存、隐匿。

2、确认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证金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据。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三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第三方_________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第三方(盖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保证金合同【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履约保证金合同由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概况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了施工合同,乙方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保证范围

为乙方未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时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的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额

乙方应当按照中标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此笔履约保证金乙方委托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预付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保证方式

为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等额抵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

第五条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保证期满乙方如约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六条资金证明

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甲方也应向乙方提供有利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支付的资金证明。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项目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拾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壹拾壹份,乙方执玖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证金合同【篇10】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施工):

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保证金事宜,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及权利,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乙方作为施工单位,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工程施工保证金人民币共计____________元存入甲方账户。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2、乙方交存的上述工程施工保证金甲方保证只能用于工程施工期内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民工工资拖欠及工程施工结束后返还乙方,甲方不得挪作他用。十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具体的清算方案,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经甲方通知后,如乙方接到相关通知书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修复、返工职责,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返工修复;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工程施工保证金中支付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修复后的工程出项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十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总结报告。

4、工程出现工程进度问题。因乙方造成工期延误,就延误的工期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周内予以确认后同意延期。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若擅自变更设计导致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条 本公司是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依法设立后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5、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不得违反施工。因乙方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股东:认缴出资额为34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4%,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170万元。

6、乙方不得有层层转包和无资质承包的出现。不得随意招用零散工,在建设施工时违规,为降低成本,互相挤压劳务费,拖欠工人工资。

7、返还保证金。擅自违规转包者将扣除全部保证金;擅自减省工料其所造成损失的金额将与保证金相抵扣;在查验或验收不合格,且在通知期限内违规办理,其不合格造成的损失、额外费用或惩罚性金额将从保证金中抵扣相等金额。甲方不得擅自挪用、转移、占有履约的保证金。在约定内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在约定结算后一次性返还保证金。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变更或终止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保证金合同【篇11】

甲方:

乙方:

为保证乙方能够及时适当地履行双方签署的《合作经营合同》或《租赁合同》,乙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一、 保证金标准 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二、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支付方式: □ 现金 ; 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三、保证金的用途

(1)保证金用于防止市场乱价,稳定市场价格;

(2)保证金用于支付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而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如出现本协议第三条中约定的情况,甲方可先行从保证金中扣划相应金额,并通知乙方补足保证金金额,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补足保证金金额。如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应支付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金额补足保证金。逾期,甲方有权从未结货款中直接扣划相应金额的款项以补足应支付款项和保证金。

五、从乙方商品停止销售甲方商品日,甲方调整好货品后,一次性返还乙方,但甲方应于15日内完成返还。

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署合同之补充协议,有效期随年度合同顺延。

七、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签署人: 乙方签署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金合同【篇12】

保证金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广泛应用于经济交易中的各个领域。无论是买卖双方、合作伙伴还是租赁关系中,保证金合同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将详细解释保证金合同的意义、法律规定以及其在不同场景下的运用。

首先,保证金合同是指在买卖、租赁等经济交易中,一方要求另一方提供一笔金额作为保证金,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保证金通常是根据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它可以作为一种担保机制,以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在交易完成后,如果双方履行了合同条款并未发生违约行为,保证金将会以原有形式返还给提供方。

保证金合同在法律层面上既有明确的规定,也有相应的约束。例如,在中国,根据《合同法》规定,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提供保证金,以确保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买方也可能需要提供保证金以显示交易的诚意。合同双方在签署保证金合同时,应当明确保证金的数额、支付方式、使用范围以及返还条件等关键条款,以避免后期纠纷。

保证金合同的运用非常广泛。例如,在房地产买卖中,买方通常会要求卖方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交易的保障,确保卖方按时交付房产并保证物业的合法权益。另外,在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中,一方可能需要提供保证金,以确保合作伙伴履行协议。此外,租赁关系也是保证金合同的一个典型案例。租赁人需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租约期间正常履约并保护双方的权益。

保证金合同的正常运作对于维护交易的公平和稳定至关重要。保证金的存在可以有效遏制恶意违约行为,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双方都有责任遵守合同条款,并避免任何可能引发违约的行为。尽管在一些情况下,保证金合同可能会引发争议,例如保证金返还时间、违约责任等问题,但通过明确合同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

总的来说,保证金合同在经济交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作为一种担保机制,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可以有效预防违约行为,提高交易的顺利进行。然而,双方在签订保证金合同时,应仔细审慎地阅读并明确合同条款,以避免潜在的争议和风险。只有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义务,保证金合同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确保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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