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演讲稿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模板十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1)

这是一篇完整的**。过去,这本书给人的印象是里面有很多故事和情节。如今是头一次接触**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一句话都是要被理解的,所以只有在你冷静的时候,才能用最冷静的思维去读懂它。

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的孩子成绩很好,但蚱蜢不如乡下的孩子。这是平等的。单词在乡下不像在城里那么流行。城市里的人不懂农业知识是很自然的。

因此,要想用文字下乡,文字在农村发挥作用,就需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己也有点土气,沉着,诚实,阴谋诡计。中国人是含蓄的。当他们面对困难时,首先想到的是自我否定。这一传统在当地社会得到了继承和传承。

一旦地方社会不复存在,就是逐渐走向浮士德式的发展。在今天的中国,许多新思想正在冲击着现有的传统,这对当地社会来说是一个机遇。在保持现有优良传统的同时,必须吸收新文化,加快转型。

根据笔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一个被视为主流的和谐社会,道德与法律是协调的。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笔者认为,人治有时可以达到不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具有悬念和惩罚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不是最终的,也不是最终的。这是有道理的。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提醒着我们认清自己作为地球的身份。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2)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在大一时就有所耳闻,当时还向同学借了,但是一直都没看,这次寒假也算是机缘巧合,在整理东西时被我翻了出来,于是便带回家通读了一遍,颇有些体会。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知道这本书是费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整理汇编成册,发表于1948年。此后多次再版,其内容依然没有过时,无论是专家学者,抑或是普通读者,都不吝赞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好了,它已经带给我足够的诱惑,吸引着我对这本小册子发起进攻。我断断续续读了几个星期,总是不断回头去看:先生是怎么论述一个问题的!对于我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来说,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闲聊中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当我试图将不足百页的小册子整理一下,将它从内在逻辑上梳理一下,才发现原来如此困难,它包含了很多东西,顺着其中一点深入思考下去都可以有很多的收获。除去丛刊序文和后记,一共十三篇短文,总字数不过万余字。下面我将根据自己的阅读体会,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相当于一个概述,为我们简单描述了乡土社会的种.种,为我们重新认识了“乡土”的含义,土地将人们限制在一定地域,形成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个社会以基本的村子为单位,村子之间相互隔膜、孤立,村子中的人形成有机团结,进而形成熟人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生存并不困难,只需要严守上代人口口相传的经验。总之,它为我们描述出一个乡土社会的轮廓,也为读者更好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基础。第二篇和第三篇《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更像是为乡下人“平反”,逻辑的起点是有人说乡下人愚开始,继而那些人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然后再追问,为什么乡下人不识字呢,然后论述文字对于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从文字作为一种意思传递方式,它的局限性,容易造成意思表示的误解,有时候不能准确全面的传情达意,且与乡土社会的不相符,相比较直接的接触时的语言而讲,实用性相差甚远,甚至连语言也不是最好的传递方式,共同生活经历形成的特殊语言、动作、表情才是更好的方式。在《再论文字下乡》中,又从文字下乡的时间阻隔来说,世代的阻隔仅仅需要口口相传就可以完成,因为不同时代的人在这个向泥土讨生活的社会中,面对的是同样的问题和遭遇,经验无需积累,只需保存,在这样的情景下,文字的用处自然不大。

两篇文章用说理性的文字,成功为乡下人的“愚”辩护,土是一种乡情,与愚昧等贬义词无关,“不识字”只是在一种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中自然形成的。这样一种写法,倒像是苏力式的存在即有理由,为现存的制度和现象辩护。我们也许可以说他没有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但是我们却要重视他们的意见,因为那睿智的语言之下,是对社会改革的慎重,是从理智的思维出发,为我们分析前进路上的一块块挡路石,以及可能出现的障碍。当我们认清楚这样的现实,了解传统的乡土社会对于文字的需求后,才能更好理解作者所言:如果中国的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但我认为并非只有等产生了文字需求之后,文字才要下乡,文字提前下乡更好。事实上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也存在着对于文字的需求,只不过需求量比较少罢了,岂不见“立字为据”,岂不见“地契”,从另一角度来讲,乡下人没有机会接受教育,从小就不识字,哪里谈得上对于文字的需求。只有我们提前文字下乡,才可以了解乡下人对文字的需求,逐渐让乡下人的了解文字的优点,让他们有选择。我认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只有在可以充分选择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每种沟通交流方式的利弊,才可以谈需求。同样的道理,送法下乡也是如此。我们同样可以从农村中小的法律需求出发,培养人们一种利用法律的习惯,比如说在农村土地流转、村干部选举、缴费依据等等,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着眼进行法制宣传。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之后,农民对于法律有了更加强烈的需求后,再顺应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下乡宣传。只有这样循序渐进才可达到真正法治社会。不要像现在的普法宣传一样,上去就给人家一叠传单,宣传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国家大法,好像盼着别人家里出现不守规矩、欠钱不还、家庭不和似的,虽然是好心,却让人感觉心里挺别扭,等过不了几天就可以看到这些传单出现在厕所。毕竟中国人目前还有朴素的厌讼心理,习惯于事后才去寻求法律救济。不讲求方法的送法下乡达不到预期效果,并不能否认送法下乡本身。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3)

一个月前,在我们参加农协的第一次例会时,刘沐恩师兄就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乡土中国》,当时我对这本书还不上心,回去后我随手翻了翻,惊奇地发现这本不起眼的小册子竟会蕴含如此深厚的知识。

这本书是由费孝通先生根据其在40年代后期的讲学内容应《世纪评论》之约,而整理成的十四篇文章,总体概括了中国乡村社会特点。作者的学风大胆,敢于求知。同时,作者的学习态度非常谦虚严谨。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本书的1至3章可以看成是作者为乡下人“平反”。是的,乡下人很“土”,但这个“土”并不是贬低的意思,而是指他们以土为生,有着直接向土里去讨生活的传统。他们“土”,土得可爱,土得善良,土的与世无争。

他们因土地而很少迁移,几世几代守着一片土地,守着种地的事业,但这也使他们受到土地的束缚,“飞不上天”的思想根深蒂固,难以接受新的观念。土壤在他们心中有很高的地位,所以无论环境如何,都要努力栽培。也许这就是他们的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层是指社会上的各个阶层都是从乡村社会中分离出去的,另一层就是说明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虽然各个阶层的源头是乡村,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分开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

在第2和第3章中作者主要论述了文字下乡的现象,作者并不反对文字下乡,但是他对人们认为乡下人不识字便是“愚”的观点不敢苟同。这个“愚”不是智力上的愚,只是知识上的缺乏。同时作者对于文字下乡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社群”,在这种社会形态中,连语言这种把人间情意“公式化”的工具又是都是多余的,人们可以通过动作、眼神、声音甚至气味来交换信息。

更何况文字这种“间接的说话”呢?

正如笔者所说:我们已经开始抛弃乡土社会,文本是一种现代工具。他们的所谓“愚”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作者在“差序格局”中把我们的社会格局比喻成“水面上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我们的社会关系就像一个个同心圆,都是以“己”为中心,但是这各种关系中有远有近。

在第6章,作者又提到家族这个概念。事实上,在当下的乡土社会中,人们很少有家庭观念,因为当下的乡土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失去了乡土中国的本性,被现代交通、分工和观念所分割。但在第一富裕群体中,家庭是不可或缺的生存境遇。家庭成员流动着家庭亲情的血液,也流动着资本的血液,这就催生了第二代财富永无止境的现象。

在“名实的分离”这一章中,作者有提到“时势权利”这个陌生的名词,其实“时势权利”就是指当社会变迁和社会继替相协调时,社会会平稳发展;但是当社会变迁赶不上社会继替的步伐时,社会就会出现动乱,这时就会出现有才能的人领导人们推动社会前进,也就是俗话说的“时势造英雄”。

朱婉青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4)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一幕,我惊讶地发现,用红纸包裹的东西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知道吗。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

这是温馨的乡土,不仅有着母爱的寄托,更是那淳朴的乡土情怀的牵连。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和人们的阴谋,融入大自然,真正享受乡村的宁静和宁静,成为真正的自我。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为生的人,才能了解土壤的价值,认识到中国社会基层的浓厚地方特色。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5)

我敢说,费先生的社会分化是横向的,也是因为城市和农村的社会团结是不同的。相比于城市,在乡下人们的宗族观念是要强烈的多的。虽然中国经过打开国门已有近二百年,学习西方的东西已经普遍的像厨房里的调味味精。

但中国乡村的宗族观念依然强势。谁和谁是一个家庭,他们与哪个家庭共用祖坟,哪个家庭有很多努力是一个明确的心理界限。乡村社会的团结力量依然是“人情味”较浓的社会,纵然如今经济已深入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但乡村的宗族与熟悉形成的心里联系并不会比经济联系得来的团结力量要弱。

从血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比优势并不太大,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血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无论走到哪里中国人摆在第一位、首先想起和相信的依然是血缘。正如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所说“中国很难按照西方的形式来实现这种自由,因为从来就摆脱不了宗族的羁绊。迁居城里的居民一如既往的保持着同祖籍的关系,保持着同他出生的村子的一切礼仪性的和个人的关系,因为那里有他所属宗族的祖田和祖祠。

”中国人“家”的概念是不能用两三句话说清的。因为它包含和承载的太多。也正因如此,中国城市建筑的水泥再坚硬也没有阻隔血缘的凝聚,只是相对于农村大家比邻而居,城里人相互的日常联系和见面的频数少了。

但农村宗族团结与城市经济团结的差距要小得多。

从法理上说,在中国农村**的(或说官方的)行政、政策是在人们心里有些另类的。这么说是因为在人们心里约定俗成的习俗办事规则和宗族内的通人情的族规是从心里内化的或者说是自己的,无论怎样自己的和外来的总有个亲疏远近和差异。而后者总有强行介入的外来者形象。

当然农村人嘴上很少如此说出,但心里对此的界定还是较明晰的,这从他们对待民事和官事的态度和行事方式可以明显的看出。而在城市似乎礼俗的东西并不被人信服,大家办事还是最好用契约条例、用规章落笔成文较为安心。而这种安心与村里人的相比也只是在违反承诺时有据可查而已,至于心里上使对方不安或使对方承受周围人的“另眼相看”而带来的压力则小的多,因为这里是陌生人的社会,人们更多的是过着事不关己的生活。

而在熟人社会里则是要对失信承担更大的边际成本的,如果某人失信了,他生活的圈子中的人或者说他生活村庄的人会都知道。经过大家的斥责,下次要和他打交道的人都会担心。而城市即使失信的某个人被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知道,那个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也会因为认为有契约做保证来和他交往。

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人们日常工作不需要送礼,而城市更注重送礼。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在中国的传统乡村大家是由一份“人情”来记住别人的好处的,以便于将来有机会还一份更大的“人情”。这不但是自己的心里债务偿还了,在更多还债的同时让对方有一种要返还债务的感觉。

费先生认为,这也是农村社会保持交往和社会团结的原因。鲁斯·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讲日本人关于恩时说:“在公认的社会人际关系中,巨大的欠恩感推动每个日本人竭尽全力以求报恩。

”同在儒家大文化圈中,虽然中国人没有日本人那么强烈的“难以报恩于万一”的心里负担,但在中国乡村当有恩于己的人需要时他们还是会提供无偿帮助的。有很多时候他们所做的并不是过分拘于理性的,“人情”是没有具体数字衡量的,它只有大小之分,而这个大小也是依人们传统文化中心里内化的风俗来划分的。在城市里人们之间不是没费老先生写的“人情”交往,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多是理性的,可计算的交往。

在城市里,由于陌生人之间的交流,对自己利益的计算和衡量自然会出来。而乡村人们日常交往之时就不可如此,如果这样大家会认为他没有“人情味”,所以只有在正规的场合(如乡村的集市上)人们才会理性的计算。这也出现了《乡土中国》中费老先生所写到的:

“我常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的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又老远地背回来。他们何必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家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这一趟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居,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

这是陌生人的行为,不能涉及其他社会关系。”这主要是绕开邻居间的“人情”。而城市更加市场化的交易则不会有如此现象。

所以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主要区别和制约因素与这个“人情”是分不开的。

前面我已经说过,乡村的熟人社会与城市的陌生人社会在主要方面是“人情”与“法理”的社会团结的区别。而再上升一步说,造成两者区分的源头若一个是循环论另一个则是进化论了。在乡村社会的长老统治正如费老先生所言是“社会继替”的,年长者通过教化这个长者特权过程来对年轻人实施权力,而在彼此熟悉已深入人心的共同风俗下,老者将各种礼俗原原本本地传递给下一代人,而下一代人在长久的日常生活中积累对礼俗的知识以便逝世后接礼俗教化的权杖。

这种“社会继替”所带来的礼俗变化非常小,基本上上一代是怎样的,下一代也是怎样。也就是说,礼俗思想统治下的下一代生活方式与上一代生活方式没有太大区别。这样以代际为周期的循环就形成了。

城市中的陌生人社会不是由工同的风俗习惯所维悉的,而是由工作或生活所必须的劳动关系所形成的契约关系所维悉的。虽然代际传播在传统思维下有很强的复制性,但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循环,不同职业之间的代际流动是主要趋势。在城市由于受礼俗的长老统治较为宽松,维持在契约下的关系的变动性更强,特别是相对于乡村,城市的功能在需要完善的动力下促生社会的更快速分工。

社会分工的加速,使整个社会的团结更加紧密,而向个人层面的降低,则使个人的选择性更强。从长远来看,它更像是生物物种更多亚种变异后的生存斗争和优胜劣汰的过程,即城市中的陌生社会更接近进化论。当然这里也只是相对于传统乡村社会来说的。

如今中国社会的传统乡村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冲击下已有大批人进入城市务工,与此同时大量城市文化进入乡村,特别是信息传播的加速带来的影响,使得上述“社会继替”在农村已更趋同于城市的进化论式了。但是,这种分工的影响仍然没有完全改变村庄的社会结构。这个村庄不同于城市的自治系统,仍然由家庭和老人等传统力量控制。由于中国人民缺乏传统的民主观念,农村的民主选举大多仍由村里的大家庭控制。这回归到我们从《乡土中国》中看到的,依旧是“人情”长老制与理性契约的差别。

即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不同。

我对费老先生作品的认识也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这里也是他对我启发挂一漏万的一些感想。相信学习中西文化的智慧,会启发更多中外学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6)

读《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初版于1947年。作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费老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概括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这本书虽然只有86页,但对当时中国的农村情况有了更深入的描述,其中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的研究方法、广博的知识和对中国古代文化传统的透彻把握。

读来让人感觉好象并非出版50多年前而是叙当今之事,受益匪浅。接下来,我将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谈谈阅读本书后的一些思考。

费老在《乡土本色》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

从社会运行条件来看,环境或地理因素对社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而经济条件起着决定性作用。,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在《**字下乡》两篇中费老谈到“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在这种社会里,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他先走,你后走;后走的所踏的是先走的人的脚印,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那里用得着文字?

在时间上没有障碍,整个文化可以在父母和孩子之间传授。”这里谈到文化问题,文化联系着社会生活和社会运行的各个方面,是一个复杂的整体。人类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撰写的《关于文化的概念与定义之评述》一文中提到:

文化是社会成员为满足生理和精神需要而获得并被社会认可的方式和方法。文化有其特定的系统。社会学主要从文化特征、文化集群和文化模式三个层面分析文化的结构。汉字属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物质文化特征。

美国社会学家c. 威斯勒曾在《人与文化》一书中提出了普遍的文化模式九个方面,其中之一就是语言(包括语言、文字、符号等),可以说文字只是文化的传播与继承的途径之一,而对于中国乡土性的社会基层看来,对于在反覆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面对面的亲密接触的人们而言,语言比文字更能发挥其文化特质的作用,有效传播信息。所以正如费老所说:

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如果中国社会的地方基层发生了变化,只有这样,汉字才能下乡。

1941年,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雷德费尔德(robert redfield)对小规模农村社会和大规模城市社会进行了阐释:前者注重传统,人际关系密切;后者疏远了人际关系和复杂的价值观。《乡土中国》对中国“差序格局”和英美“团体格局”差别作了阐述:

“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推出来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每个人在某个时间和地点使用的圆圈不一定相同。”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价值观念。社会系统分为三个层次:个体关系、群体关系和社会系统。

在社会关系中,其综合性的社会制度占有最重要的地位。对于中国社会生活而言,阶层的关系、职业群体的关系以及其他一些非阶级的社会集团的关系成为日益重要的群体关系。人际关系是社会关系的起点,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最直接的体验,从而给人们留下了最丰富的感性认识。

由于复杂的人际交往与联系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认知与评判,又引发另一现象的,即“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从社会成员的个体方面来看,个体具有集群的本能,希望在群体中满足自己的需求。由于血缘、地理等方面的联系,很容易形成家庭等社会群体,彼此熟悉,基于感情形成亲密关系。费老在《家族》篇中说到“家族是从家庭基础上推出来的...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不但在大户人家,书香门第,男女有着阃内阃外的隔离,就是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可见,社会文化与制度影响群体关系的发展。

在中国封建伦理的桎梏下,这种文化习俗极大地限制了夫妻关系、婆媳关系、父子关系等人际关系的发展。

在《男女有别》中提到“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地方社会是男女不同的社会,也是一个稳定的社会。

”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里,社会秩序有极高的地位,维持纪律而排斥私情属于中国传统感情定向。“如果要维持着固定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其实,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

”因此在中国社会里,基本上是婚姻主宰着爱情。男女生理上的差异是为了生殖,而结合是为了生殖。这种价值观念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于是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

”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成为中国乡土社会的重要群体组成。

关于《礼治秩序》中“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当地社会满足这个前提,因为它的秩序可以通过礼仪来维持。”不同社会文化适用不同社会制度,即礼治与法治相对适用于不同的社会情态中,而乡土社会的中国,传统性占了社会生活的大部分,用礼治的确能更快速有效地解决某些社会矛盾。

而随着社会的变迁,当传统的效力发生变化或无法保障时,或者“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

”“横暴权力有着这个经济的拘束,于是在天高皇帝远的距离下,把乡土社会中人民切身的公事让给了同意权力去活动了...同意权力的范围也可以小到“关门”的程度...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我们不难得出结论,社会权力的实际作用是与其社会利益密切相关的。由于中国农业性的社会基础,以及各阶层利益的冲突重叠,两种权力难以统一,更难说替基层劳动人民寻求其利益,于是“在历史的经验中,找到了“无为”的生存价值,确立了无为政治的理想。”在乡土社会的中国,“长老统治”在某种程度上阐述了虽有着不民主的横暴权力,也有着民主的同意权力,这两者之间还有教化权力的权力结构。

“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在我国,传统上一向重视血缘关系,其先天地规定了人们之间的联系,因而使人们很容易形成一个整体。

地理关系是人们相对稳定的空间联系所形成的。在地方社会中,血缘与地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户籍观念的弱化,亲属关系在社会中的影响将逐渐减弱,完全的地缘关系社会将被取代。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而当代的中国,正在进行着这种转变!

在“名实的分离”这一篇章里,费老继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之后又提出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地方社会不是静止的社会。随着新势力的出现,长辈的权力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维护,但它可能在表面上得到认可,只留下一张脸。“社会如果加速的变动时,注释式歪曲原意的办法也就免不了。

”《从欲望到需要》一文中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费老认为,人的计划是无意识的,欲望产生需要。为了满足需要,人们的行为受到欲望的控制。当人们的行为变得有意识时,那就是需要,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在乡土社会,社会变迁相对缓慢,也导致了人的欲望与行为的契合。欲望通过社会文化特征的影响成为行为的导向,这就好比自然选择物种的进化。

中国社会从乡土社会的依“欲望”而“行为”,到现代社会的因“需要”而“行为”,正是一种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人类自身自然属性的减少和社会属性的提高。

《乡土中国》一书展现的是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虽然乡土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是现代的社会也是从基层发展起来的,即使是现在,对于书中描绘的某些现象我们依然能找到共鸣。这本书对现代社会的发展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总之,读罢让人感受颇深。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7)

每次拜读费老的文章,他那朴实无华的文风总是让我连连称赞。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虽然我说出上边的话显得不那么让人信服,但是这些真的是我在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之后的想法,率性而发。

还是进入正题吧,《乡土中国》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习大有益处的。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 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稳而慢变是它的特点。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本色,“乡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所说的“土”,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他们的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而且,“土”也成了我们的传统,乡土社会的人们不论在哪,都离不开泥土。从中原走出去的人们,到了草原,还是以种地为生。“土是他们的命根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如文章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人民固定在他所种植的那块土地上了,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殖,一代又一代,只有当这块土地过于饱和了,才会有人离开。“土”固定着人,这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看看我们现代社会,国家提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为了什么?因为土地是固定着人,使社会安定的重要介质。虽然没有工作,但是种着这块地,最起码能保证温饱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8)

《中国本土》是费孝通2005年出版的一本书。这里提到的乡土中国不是一个特定中国社会的草图,而是一个特定中国基层传统社会所包含的特殊制度,它主宰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起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关系,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可以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所以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应该怎么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能力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可以选择是积极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形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9)

这一点我也深有体会,在我的家乡,传统结婚习俗已经不再符合现实了,所以人们其实早就开始按照自己那一套去办事了,只不过不敢明目张胆的废除这些传统习俗。这也反映了中国传统民族保守封闭的特点。读着这本书,不禁一遍遍感叹费老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半个多世纪,但它折射出来的理论依然经久不衰。

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身边的人,让更多的人能够充分理解农村社会的意义,这大概就是读这本书的意义所在。

为什么我的眼睛总是含着泪水?因为我深爱这片土地。这是艾青的一句诗歌。

我认为这句话最能反映书中的思想。费孝通说,中国社会是地方性的。我同意,因为我们的国家真的离不开土地。

因为我们依赖那片土地,它在我们心中变得多愁善感。我们的文化世代相传。

一个人,说走就走了。一户人,说散就散了。随着外出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围绕着村里的生、死、婚、丧等固有的生存仪式正在逐渐湮灭。

由于外出打工,悬崖边在201x到201x只举办了5场婚礼。很多外来务工人员结婚时都会在城里举行婚礼,这样就避免了计划生育的调查和回村办婚礼的麻烦。婚礼不是在村里举行的,新生儿的满月酒自然搬到了城里。

唯有葬礼,是村庄无法舍弃的规则,每一个老人死去,都要举行葬礼,而年轻人越来越少,葬礼仪式能否按照旧制度举行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尽管中国很早就有了先进的城市文明,也曾创造了世界顶级(四大发明)的技术,但中国的社会基础或者说社会基层依然是乡土的。中国绝大多数人是农民,土地不能动。农民依靠土地,坚守土地,形成了中国农村和农业文明。

这是费孝通60多年前总结《乡土中国》的依据。

尽管费孝通总结的社会结构特点依然能在中国乡土社会窥见一斑,但总体而言,在经历了1949年的解放和社会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化浪潮以后,中国农村社会基础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由乡土中国向城镇中国过渡,这个过渡时期的农村问题,便是新乡土中国问题。千万悬崖边上最大的悲伤和惆怅。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10)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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