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演讲稿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警示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 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五)依法建立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采取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按规定落实其工资、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障,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订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将消防安全的总体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严格审核。

(四)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第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规定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制定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建设、管理维护部门和单位。

(三)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四)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在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五)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消除。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建设公益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消防科普教育活动。

(七)按照立法权限,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订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

(三)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四)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并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

(五)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

(六)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前款第(一)、(四)、(五)、(六)、(七)项职责,并保障消防工作经费。

第十条 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按照本办法履行同级别人民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实施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应当协助主要负责人,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工作的情况。班子其他成员要定期研究部署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组织工作督查,推动分管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第三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批准开办。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一)公安机关负责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案件。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指导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

(三)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救灾物资储备、烈士纪念、军休军供、优抚医院、光荣院、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五)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依据城乡规划配合制定消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依据规划预留消防站规划用地,并负责监督实施。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工程建设规范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

(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在客运车站、港口、码头及交通工具管理中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八)文化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院等文化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九)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对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按照职责分工对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做好消防安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负责消防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指导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协助监督管理印刷业、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督促新闻媒体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十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实施有关行政审批,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核发有关安全生产许可。

第十四条 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科技部门负责将消防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消防安全重大科技攻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督促通信业、通信设施建设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据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将消防产业纳入应急产业同规划、同部署、同发展。

(四)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监狱系统、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内容。

(五)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对消防资金进行预算管理。

(六)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八)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广采用先进的火灾防范技术设施,引导用户规范用电。

(九)燃气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

(十)人防部门负责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文物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十二)体育、宗教事务、粮食等部门负责加强体育类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储备粮储存环节等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十三)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机构负责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业机构、保险机构及服务网点、派出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保险监管机构负责指导保险公司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发挥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火灾事故预防功能。

(十四)农业、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十五)互联网信息、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指导网站、移动互联网媒体等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

(十六)气象、水利、地震部门应当及时将重大灾害事故预警信息通报公安消防部门。

(十七)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四章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二)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应当保证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

(三)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建立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七)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第十五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报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经过消防培训。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安装、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和敷设电气线路、管线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四)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

(五)根据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

第十七条 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除履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设备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二)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特有工种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三)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应当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特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和疏散引导器材。

(五)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 石化、轻工等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消防安全自律管理,推动本行业消防工作,引导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十条 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评估、咨询、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法依规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第五章 责任落实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每年组织对省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明确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建立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等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应当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协调指导消防工作开展,督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第二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单位消防安全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法定消防工作职责时,应当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国务院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十条 微型消防站是单位、社区组建的有人员、有装备,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的志愿消防队。具体标准由公安消防部门确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等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2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3

为做好春节期间防火、防盗、现场安全等工作,稳定施工队伍,有效地保护工地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使项目部全体员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春节,特下发此通知

1、拌合站、各施工队安排好留守值班人员,将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上报到项目部办公室,以方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联系。

2、在假前对施工现场及员工宿舍统一检查,暂不用的临电线路要关闭电源,电线接头、线盒等如有接触不良要及时更换。

3、职工宿舍禁止采用不带烟囱的煤炉取暖,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不准在炉子上、烟囱上烘烤衣物,炉边不准堆放易燃物。室内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看管。

4、禁止采用碘钨灯、电炉子等取暖,尽量采用电暖气片、电暖风等设施,同时要做到人走电断。

5、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加强夜间巡逻,加设夜间照明器具,确保现场工器具安全。对于现场出现的盗窃行为应及时上报,有必要时应果断拨打110报警,尽量避免自身与盗窃者的身体接触,避免危险。

6、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注意雪滑天气,出门注意交通安全。

通知人:

时间: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4

一、总经理安全责任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实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3.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

5.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公司安全措施经费,配齐安全管理干部,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支持安全部门工作,行使安全否决权.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公司总体规划中.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划;审查批准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3.组织对公司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与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决权.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直接组织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责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2.负责制订、审核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和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3.在组织科研、设计、施工、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认真组织安全卫生的科研和安全技术的应用.

4.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

5.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专职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有监察管理责任.

2.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定期、不定期研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趋势及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议.

3.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年检年审、办证工作.

4.经常了解现场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经费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和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参与审查施工设计及施工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工程开工验收,发现不贴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技术方面的技术革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安全隐患.

7.协助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提来源理意见,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8.指导所属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搞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和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并提来源理意见.

10.在业务上理解上级安全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指导,按时报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财务部门安全责任

1.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单独立帐,由安全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

2.负责发放有毒有害等作业保健费和夏季清凉饮料费等工作.

3.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购置费用标准.

七、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责任

1.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必须理解专业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组织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

3.对患有职业病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换工作、安排治疗.

4.负责公司管理干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资料.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行政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负责生活及办公用电、用水、食堂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

3.负责及时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负责车辆运输的合理调度,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的情景.车况不好的不准出车.

5.与安全部门配合,负责驾驶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对车辆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九、经营合同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经常教育经营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项目时,经营人员负责协助调查各种现场施工条件,共同做好安全生产.

十、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

1.负责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方针.

2.熟悉各种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对各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3.经常对生产工人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经技术培训的员工进入技术岗位或未取得操作证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4.负责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性的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坚持执行“五同时”,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布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并组织实施.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进取采取改善措施.

十一、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景,制定本项工程各项安全生产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专业承包、聘用专业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专业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二、项目付经理安全责任

1.项目付经理协助项目经理搞好项目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模范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认真执行“三项制度”的规定,并切实组织落实,监督实施.

4.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各工种的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验收工作.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三、项目技术负责安全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景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贴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参加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十四、安全员安全责任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熟悉施工图、规程、规范,指导施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

3.参加安全技术方案的讨论,并协助领导付诸实施,在实施中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一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安全日记.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现象及时制止纠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门及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并上报有关领导.

6.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事故调查.

十五、项目施工员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景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贴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理解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六、项目班组长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本事.

3.开好班前会,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4.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七、炊事员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食品卫生制度,搞好个人清洁卫生工作.

2.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购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饭、菜必须加盖(罩),出售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严禁直接用手抓.

3.烧菜、煮蒸饭时揭盖要细心,抬菜饭及汤时需走稳,以防烫伤.使用绞肉机、拌面机时,严禁机器转动时将手伸入食物.

4.经常打扫食堂清洁卫生.下班时,必须检查煤气灶龙头是否关好,并收藏好食物,关掉好门窗.

十八、电工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公司“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及时报批.严格执行经审批的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负责现场用电巡视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现象立即制止.

4.负责各级配电箱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5.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十九、电焊工安全责任

1.持证上岗.

2.负责电焊作业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3.配合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对电焊机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负责电焊机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十、机修工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保证检修质量,下班后清理好现场,坚持工作现场清洁整齐.

二十一、材料员安全责任

1.在采购中,必须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2.材料进场时,必须按指定位置根据规格、品种分类有条不紊地堆放,同时要提醒装运的驾驶人员在工场内做到安全行车.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电缆、电线及其它用电设备.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5

(一)火灾预防的主要措施

1、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只有提高了防火安全意识,才会时刻留意身边的火患,控制一切火源;才会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才会主动学习消防知识,掌握防范措施,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2、遵守学校防火制度

为了保障同学们的安全,学校制定有关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诸如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不得未经批准随意增加用电设备,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禁止在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吸烟;禁止在宿舍使用蜡烛等。绝大多数同学均能规范遵守,但也有极少数同学因为缺乏认识,常常违规而行, 导致火灾发生。根据北京市消防局统计,1999年,北京发生在校园里的火灾共70起,其中,由电器引起的有27起;20xx年,77起火灾中有28起是由电器引起;20xx年,63起火灾中由电器引起的有24起。而上述电器火灾中,因违规造成的占95%。为此,同学们要从中吸取教训,严守校纪。

3、加强消防法规学习

火灾防范管理要依法进行,这是因火的破坏性所决定的。为有效控制火灾的`发生,我国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强制性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一百一十五条,对防火及过失引起火灾的法律责任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故意纵火最高刑罚是死刑。

(二)火灾扑救的主要方法

1、迅速拨打报警电话

救火必须分秒必争,发生了火警,在扑救的同时,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在拨打火警电话时要沉着冷静,讲清火灾的单位、地点及自己所用的电话号码,并尽可能讲清楚着火对象、类型和范围以便消防队“对症下药”。同时派人在校门口和必经的交叉路等候,为消防车迅速到达火场赢得时间,减少火灾损失,与此同时,应迅速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2、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灭火的方法有:冷却灭火法、窒息灭火法、隔离灭火法、抑制灭火法等。及时、正确运用各种方法扑灭初起火灾,是减少火灾损失,杜绝火场致人死亡的最重要一环。

(1)隔绝空气灭火法。使燃烧物隔绝空气,因缺氧而熄灭。如点燃的蜡烛烧燃了课桌上的纸张、书本等时,不能挥舞拍打,用一条湿润的毛巾覆盖在上面,火就能熄灭;食堂炒菜时,油锅内的油起火,盖上锅盖,就可使火熄灭;电器、煤气着火都可用毛毯、棉被覆盖灭火。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应用的也是这个道理,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本身不燃烧也不支持燃烧,可覆盖在可燃物上隔绝空气,使火熄灭。对于赤磷、硫磺、电石、镁粉等化学易燃物的燃烧,常用干粉、干沙、干土灭火。

2)冷却降温灭火法。用水、干冰等直接喷撒在燃烧物上,水、干冰气化吸收热量降温,且形成水气、二氧化碳隔绝空气,一般说来水是很好的灭火剂。但对于某些物品的失火则不能用水扑救,只能使用专门的灭火器材和设备。如金属钠、钾、钙、碳化钙等遇水会发生反应,产生氢气和热量,引起剧烈燃烧或爆炸。对于轻于水的油类等物质着火,用水扑救会扩大燃烧范围。高压电器设备未断电时,若用水扑救,可能引起导电。其他如纸制品仓库、精密仪器、高温生产装置失火都不宜用水扑救。储备有浓硫酸、浓硝酸等物品的仓库失火也不宜用水扑救。

(3)可燃物隔离灭火法。把燃烧火源与周围可燃物分离开来。如森林灭火,常常开辟隔离带,使火势不再蔓延而得以控制;把失火处附近的液化气罐和其他可燃物移开;或把不大不重的着火物移至空旷处等,都是有效的办法。

(三)火灾扑救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一边报警,一边接应,一边组织人员扑救。

2、沉重冷静,听从指挥,积极配合遵守秩序。

3、控制火势,救人在先,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4、相邻居室,切勿开门,防止浓烟烈火侵入。

5、呼吸慢浅,匍匐前行,呼吸近地新鲜空气。

6、谨慎上楼,屏住呼吸,避免浓烟上升窒息。

7、湿润毛巾,掩住口鼻,低头弯腰抓地慢行。

8、关紧房门,探头呼叫,等待紧急求援脱险。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6

1、遵守消防法规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2、一定要把火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火灾起心莫急湿手捂口鼻。

4、冬秋草枯树叶黄,护林防火记心上。

5、加强环境监督,维护环境安全。

6、生命是璀璨的珍珠,安全是守护珍珠的蚌壳。

7、提高环境道德水平,建设文明小康城镇。

8、学《消防法》,走平安路。

9、消防为我保安全,我做消防宣传员。

10、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11、人人参与消防,安全传万代。

12、人有情,火无情,防火知识要普及。

13、人有情,火无情,校园防火要记紧。

14、消防演习常实践,共建平安好校园。

15、消防意识不提高,危险系数必定高。

16、消防知识牢记它,火灾预防靠大家。

17、今天学消防知识,明天做消防卫士。

18、煤气泄漏不慌张,快关阀门快开窗。电器着火不要怕,快把电闸拉向下。

19、安全,要从一点一滴做起。

20、火灾来临不要慌,学好消防小知识。

21、我以我心爱校园,我以我行铸平安。

22、校园防火措施好,学生安全有保障。

23、用火安全做加法,幸福生活用乘法。

24、用谨慎捆住火种,让危险远离一生。

25、一拔二喷三扫射,消防知识要谨记。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7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新年即将来临,为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和盗窃的发生,确保业主拥有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家园管理处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1、离开家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已关闭,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或拔下插头。

2、阳台请勿堆放易燃物品,以免大风天气引燃物品。

3、家中避免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出门检查门窗是否锁好。

4、当遇到陌生人在住所附近徘徊时,及时拨打物业电话,物业及时安排秩序员前去查看处理。

5、家中来访陌生人员请认真核实身份确认无问题后再开门,以防不法份子冒充相关人员入室盗窃诈骗。

望各业主/住户互相转告,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防火防盗,齐心协力,平平安安迎接新的一年。

通知人:

时间: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8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安全部和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同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的,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随时可用;

10、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2、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9

1、朋友抽烟要牢记,烟头未熄勿丢弃。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障企业经济发展。

3、请不要占用消防通道,为生命之门网开一面。

4、火在防范中熄灭,灾在松懈时引燃。

5、医院消防小差池,生命危险大祸事。

6、火灾隐患拨96119,全民防火保护你我。

7、消除火患,莫等“东”窗事发;“营”造平安,宜当未雨绸缪。

8、一人违章动火,企业生产遭殃。

9、火灾隐患身边有,举报电话。

10、全民参与,根治火患,营造美好社区。

11、麻痹是安全的隐患,失职是安全的祸根。

12、关注消防安全始于心,消除火灾隐患践于行。

13、消防隐患一天不除,安全责任一日不消。

14、排查火患是义务,注意电器设备,时时检测隐患。

15、健全制度把好关,消灭火种是关键。

16、单位防火,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17、“三无”电器少用为妙,祸起瞬间防患未“燃”。

18、火眼金睛除隐患,重任在肩敢担当。

19、家庭电器使用多,插头插座勤观察,过松过紧都不好,使用适当才重要。

20、“沂”心防火患,“临”危方不惧。

21、火灾隐患大家找,疏散逃生为你好。

22、别让未熄的烟头燃尽你的生命,别让取暖的火把变成灾难的源头。

23、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

24、楼道阳台及时清,爆竹声声防火星。

25、制度有漏洞,火灾就钻空。

26、应急预案要完善,半年一次搞演练。

27、灭火器、常检查,消火栓、勤调试,关键时刻显本事。

28、你来我往流动,消防责任跟进。

29、家庭防火注意啥?煤气电源勤检查。

30、我们用生命赴汤蹈火,请您用良心履职尽责。

31、消防工作在于抓经常,责任落实在于抓日常。

32、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事故。

33、“火”不单行,防在易燃物品,人莫大意,重在安全为本。

34、楼道堆杂物很危险,不要让生命通道变成“死亡之路”。

35、车内莫放易燃物,火灾隐患要清除。

36、油烟罩里藏油污,定期清洗无事故。

37、撸起袖子加油干,筑好防火第一线。

38、学校消防千重万重,教育预防必要紧要。

39、堵出口,堵通道,火灾发生酿恶果。

40、做到“防得住、灭得掉、跑得了”,消防工作才算做好。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10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

二、经常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规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三、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格执行人走灯灭;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水壶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四、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五、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六、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

七、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11

企业火灾预防知识(一)

1、企业消防技能培训

企业平时要对员工加强消防技能教育培训,员工要学会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逃生,并积极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2、设置安全指示标志

要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严禁被遮挡、覆盖,保证安全有效。

3、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企业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4、加强员工灭火技能训练

要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加强消防队员和员工的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5、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定期组织职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组织、人员、责任制度和防范措施落实。

企业火灾预防知识(二)

1、劳动密集型企业不能将员工密集宿舍设置在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内。

2、公共聚集场所要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安装铁栅栏或门上锁,影响疏散。

3、在建筑物周围严禁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疏散。

4、禁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对装饰织物等要进行防火阻燃处理。

5、要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12

一、消防工作的认识以及医院消防工作的概况;

消防工作是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一项专门工作,它的任务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和预防火灾的义务。”每年的11月9日是全国消防宣传日,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最新修订的消防法于2009年5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省政府决定从20xx年至20xx年在全省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里面主要的内容就是“四个能力”建设)。

泸医附院是泸州市消防安全重点防火单位,占地面积230多亩,建筑面积12890.46㎡,我们医院消防工作实行的是法人代表负责制,医院消防安全工作主要是在泸州市市政府和泸州市消防支队指导下完成,医院成立了消防安全防火委员会,具体监管医院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保卫科,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医院消防安全工作主要是实行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层层负责制,在平时的消防安全工作中,我院建立了规范的消防资料档案与各项制度,使得日常消防管理更为规范化。医院目前有职工3452人,编制床位2200张,开放床位是2188张,临床科室42个,医技科室16个,病区39个,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有23个,医院现有高层建筑2栋,消防控制室2个,院内消防设施以及安全疏散设施有灭火器、消火栓、消防防火卷帘门、防火门、温感、烟感、喷淋、手动报警、消防电话、消防广播、声光报警、正负压送风、排烟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水箱、水池、应急照明指示灯、安全疏散指示灯、安全疏散示意图,(温感、烟感、手动报警总共3546个、七氟丙烷灭火系统9套)病区内配置有干粉灭火器900具,室内消火栓414个,家属区配置有干粉灭火器181具,室内消火栓46个,全院范围内有室外消火栓14个,水泵接合器9个,全院的义务消防员有176人,保安队员66名,医院保卫科还成立了一支应急小分队,人员主要由科室骨干以及保安队班队长承担。

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之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在平时的日常检查中如果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对存在隐患的.科室进行整改,在病员群众就诊时要向病员宣传不得在病区吸烟,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病区。要自愿保护消防设施,不损坏,不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要加强用电、用气、用热设备、设施及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禁止在病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科室应组织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之二: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物质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根据这些基本条件,一切灭火措施都是为了破坏已经形成的燃烧条件或终止燃烧的连锁反应而使火熄灭以及把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这就是灭火的基本原理。一般灭火有四种方法,第一种是冷却法:如用水扑灭一般固体物资的火灾,通过水来大量吸收热量,使燃烧物的温度迅速降低,最后使燃烧终止;第二种是窒息法:如用二氧化碳、氮气、水蒸汽等来降低氧浓度使燃烧不能持续;第三种是隔离法:是将正在燃烧的物质和周围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移开,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给,使燃烧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第四种是化学抑制法:如用干粉灭火剂通过化学作用,破坏燃烧的链式反应,使燃烧终止。火灾依据物质燃烧特性,可划分为A、B、C、D、E、F六类,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的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在扑救初期火灾的时候一定要在保障自身安全下进行,在发现初期火灾时要边扑救、边报警。

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之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作为医务人员,首先我们要详细了解各楼层疏散通道、出口、楼梯的具体分布情况,在遇到火灾时,应呼吁大家不应使用电梯,如果使用电梯可能会因为断电而受阻,并且尽快组织病员群众有序地往疏散楼梯撤离。根据调查统计,死于火灾80%左右的人是因为被烟呛死或者熏死的,所以在火灾中,如何减少自己吸入的有毒烟气是非常重要的,遇到火灾时应及时就近找到水源,用布或者口罩之类的东西打湿水,捂住口鼻,如火势较大需穿过火墙时,应将自己全身衣物淋湿,以减少因为衣物着火而对身体造成的伤害,如烟雾很大时,应采用匍匐前进的方式,尽量贴近于地面,采取人跟人的方式往安全出口逃生,(如处二、三楼,无法选择通道逃生时,可选择排水管道或其它可攀爬物体和设备,也可利用室内的物品如床单,绳索等结绳自救,在情况比较危急又无可用之物时,可采取抓住栏杆或窗沿,使身体垂直于地面,自由落体而下,这样可减少身体所受到的伤害,但是一般不建议这样做),如果在火灾现场不小心身上着火了,这时千万别乱跑,这样不但不能灭火,反而使火势更大,而且也会将火带到其他场所,身上着火时应先设法将衣服脱掉,如来不及脱,可采取就地打滚,将火扑灭。

三、发生火灾后应该怎样正确报警,以及注意事项;

发生火灾后应及时拨打“119”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拨打报警电话时应讲清以下几点:第一、要讲清发生火灾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包括街道或名称、门牌号码,周围有何明显建筑或单位;高层建筑要讲清是几楼起火;第二、起火物。讲清燃烧的物品,如化工原料,油类等。三、火势情况。如看见冒烟,看到火光,火势猛烈,有多少房屋着火、有无人员被困等。四、报警人姓名及所用电话的号码。以便消防部门电话联系及时了解火场情况,调集灭火力量,报警完后需要在路口迎接消防车。拨打“119”电话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四、四懂四会内容包括哪些;

四懂: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

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防火安全警示标识 篇13

1、天天消防天天安,日日防火保平安。

2、消防行动在济大,乐享安全你我他。

3、"火"不单行,时刻警醒。

4、消防安全防微杜渐,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5、选消防安全进宿舍,平安心系你我他。

6、消防、消防,防的是危险,留的是安全。

7、防火防电护生命,消灾消难保平安。

8、火灾猛似火,防患于未然。

9、日常灾害,防患未然,莫待灾后,望洋兴叹。

10、紧绷安全琴弦,奏响生命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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