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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自查报告

2024-04-01 用工自查报告

用工自查报告推荐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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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自查报告【篇1】

根据《关于印发xx县严厉打击非法招用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人社发?20xx?53号)的安排部署,我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细致的自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我乡党委、政府召开“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

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了由xx乡人民政府乡长xx任组长,分管副乡长xx、xx派出所所长xxx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见附件),集中整合力量,对非法用工行为展开了严厉的清理和打击。

二、 精心组织,做好宣传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干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广泛宣传《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的大力宣传活动,力争通过宣传监督,不断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宣传工作重点,深入到村组和群众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用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准确、客观的进行公布。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乡采用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多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排查组,分赴全乡各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排查组认真检查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手续及为

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同时排查组还严格排查了用工单位是否有非法招用童工和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情况。截止目前,检查的具体情况是:我乡xx砖厂一处,涉及劳动者17人,乡人民政府、乡中心卫生院、乡中心小学各一处,其中签订劳动协议21人,无违法招用工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乡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附件:xx乡打击非法招用工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5月12日

附件:

xxx乡打击非法招用工行为专项行动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乡人民政府乡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武装部长木古派出所所长共青团杨家坝乡书记乡民政员乡水利员乡国土员乡办公室工作人员xxx、xxx、xxx、xx。

用工自查报告【篇2】

自20xx年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来,我们厂结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基础,对照《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检,找问题、找差距,边贯彻、边改进,使我厂干部工作较快的与《条例》的新标准、新要求接轨。在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一、以宣传、学习作为贯彻《条例》工作的突破口,深刻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严格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们搞好干部工作的标准线,是干部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法规。宣传、学习、贯彻好《条例》是我们厂党委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宣传好、学习好《条例》是贯彻好《条例》的前提和基础,我们从实际出发,分两步进行。第一方面是通过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厂报《一线通》是我厂自办的一份小报,每旬一期,首先我们抓住一线员工非常喜爱她的特点,对《条例》进行连载、解疑。其次通过在厂主页设立专题的方式,建立网络课堂,方便大家查询和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第三通过电视台对组织(人事)干部进行学习贯彻《条例》专访,来扩大《条例》的影响。第二方面是组织正规的学习和考核。首先我们通过组织专门会议,由相关领导进行讲解和要求,充分体现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其次通过组织专题知识竞赛、闭卷考试等形式来考核,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这些工作,我们切实做到了让领导干部掌握《条例》,让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让普通党员干部了解《条例》,让广大群众知道《条例》,为《条例》的顺利贯彻执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奠定良好了的基础。胡锦涛同志在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就《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曾做过精辟的论述。我们要求每一名干部都要深刻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在《条例》的贯彻实施方面,坚持做到“四不”,即“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一是坚持《条例》规定的六条原则,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准确理解并始终遵循这些原则,以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特别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做到按标准定取舍,按德才选贤能。三是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严格把好“六关”,即“推荐提名关、考察关、审查关、讨论汇报关、任前公示关和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关”。四是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坚持公道正派。

二、以贯彻执行《条例》为原则,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积极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的完整制度体系。《条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十二项制度,但对十二项制度大多只是作了原则规定,这就需要我们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和具体情况,以《条例》为原则,继续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完善。《条例》规定的十二项制度中,如任职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等,我厂过去一直在执行,只是需要根据《条例》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但更多的制度还需要我们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一年来,我们先后根据工作的需要出台了干部辞职制度、干部降职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在坚持《条例》的大前提下,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十二项制度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建立了公开选拔制度、竞争上岗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党委会讨论与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以及干部破格提拔使用的有关规定等等。基本建立健全了适合我厂干部队伍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制度体系。今年以来,我厂成功进行了两次副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具体操作,通过竞争选拔出9名优秀的副科级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改革措施。厂党委要求,公开选拔工作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要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此,我们将在选拔工作中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向社会公开。公开选拔的范围、数量、条件、方法以及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等,通过一定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同时,我们还公布了监督电话,使整个选拔工作置于大家的监督之下。二是坚持逐轮筛选,好中选优。笔试、面试、考察各环节都是方案早出台、早公布,做到先定原则后定人,真正体现平等竞争、公正竞争。三是坚持严格的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保证选拔工作的公正性。这两次公开选拔工作,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在两个方面有所创新。

用工自查报告【篇3】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对企业和市民的服务”的市政协建议案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队伍待遇保障,切实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编外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和实施办法。

一、统一编外人员工资标准的目的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作为对外服务窗口,大力推行“预约、代办、、延时”等服务,普遍建立延时服务常态机制,中心工作人员长期处于窗口服务一线,工作强度和精神压力都很大。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有近500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一,且绝大部分没有薪酬增长机制。为保障窗口工作提速增效,应制定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统一工资标准,并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和适度增长机制。

二、统一编外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范围

本办法的实施范围,是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的编外人员,不包含临时用工(一年以内)、保安、保洁和社会化管理等外聘人员以及退休返聘人员。企业入驻人员可参照执行。

三、编外人员薪酬标准

编外人员的薪酬收入包含月工资和年度奖金。

(一)月工资

为体现工资待遇标准的合理性、公平性,综合考虑学历、工龄和岗位等因素,编外人员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双休日考勤补贴、保留工资等五个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为,研究生毕业2850元,本科毕业生265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2350元,中专及以下毕业生2150元。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编外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薪级工资起薪点以入驻中心当月为界,入驻前后分别按30元/年、50元/年标准及对应的工龄,分段加总确定。20xx年1月1日起,薪级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调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编外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标准为50元。编外人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年度,不增加薪级工资。

3、岗位津贴: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为300元/月,后勤及其他岗位人员的岗位津贴为100元/月。

4、双休日考勤补贴:根据双休日上班考勤情况发放,每月不超过500元,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制定发放办法并实施。

5、保留工资:编外人员原工资低于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可调整到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编外人员原工资高于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高出的部分转为保留工资,并以每年增加的薪级工资逐年进行冲销,直到冲销完毕。

(二)年度奖金

年度奖金:按本人本年度12月份月工资(扣除双休日考勤补贴)两倍的标准发放年度奖金。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实施。

用工自查报告【篇4】

仙霞镇主要采取“干清粪减排模式,粪便和污水分别收集贮存,三级或多级沉定池、沼汽池,有防渗设施的污水收集贮存池,采用粪污还田和生产有机肥两种模式进行末端利用。畜禽养殖场建设干粪堆积场,对便进行自然堆沤腐熟后,作为农家肥利用或生产有机肥。粪水、尿液建设沼汽池、或建设沉淀池后经氧化降解发酵沼液还田、肥水还田利用。

仙霞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根据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宁国市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1〕67号)文件精神,仙霞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镇农业农村办联合执法、环保部门对镇11家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验收,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2家,普通规模养殖场9家,验收结果为11家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都符合。畜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7622-2011)标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二是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9家规模养殖场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分类管理;三是与养殖户建立“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交流”微信群,互相学习,互相监督,随时答疑解惑。四是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奖补项目,自项目推进以来共补助规模养殖场10家,辖区内10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装备配套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且禁养区内无新建和复养畜禽养殖。

用工自查报告【篇5】

2021年是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关键之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途径,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方向,聚焦扩大终端产品利用途径,完善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畜牧大县整县治理,扎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关键任务如期完成。2019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整省推进省(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一、着力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突出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修改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对2018年工作进行考核,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实大型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推行“一场一策”,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督促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七省整省(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协议,确保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实时监控试点,完善视频采集和运输车轨迹监控等功能,实现监测监管一体化。研究建立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公开制度。统筹畜产品供给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指导南方地区和大中城市稳定养殖规模,保证一定的自给率。(畜牧兽医局牵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

二、着力推动大县治理。继续支持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实现畜牧大县全覆盖。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定期调度项目实施进展,开展项目县培训,规范项目实施和考核工作,引导畜牧大县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推行受益者付费制度,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市场化治理模式。(畜牧兽医局、计划财务司牵头,发展规划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全国畜牧总站参加)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具鉴定步伐,进一步扩展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优化补贴分类分档,加大农机支持力度。(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牵头,畜牧兽医局、计划财务司、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参加)

三、着力促进种养结合。突出肥料化利用的基础作用,研究制定有效对接种养两端需求的政策和举措,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的市场机制,打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整合畜牧、种植、区划、土肥、农机等多领域专家资源,推动开展种养结合全链条研究,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种养结合指导意见。推动相关资金在县级整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稳步扩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范围,重点向畜牧大县倾斜。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探索支持以畜禽粪便为原料,低成本、腐熟好的堆肥的施用,适当增加重点地区示范区数量,扩大试点示范带动效果。推动完善畜禽养殖设施用地政策,研究制定设施用地标准,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用地比重和规模上限。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体系,制定畜禽粪水、沼渣沼液相关标准,制定畜禽养殖废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修订《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肥料登记资料要求》,修订《有机肥料》行业标准,指导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加工处理畜禽粪污,指导种植户科学合理施用。以大型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借鉴国外经验,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种养结合制度,推进区域内养分平衡管理。(畜牧兽医局、种植业管理司牵头,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科技教育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田建设管理司、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全国畜牧总站、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参加)

四、着力推进能源化利用。加快推进沼气上网发电和生物天然气发展,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终端产品利用政策落实。推动落实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动燃气管网经营企业接收符合城市燃气入网技术标准的生物天然气。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项目资金,加大生物天然气发展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沼气在处理畜禽粪污中的作用。督促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立项、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农村沼气工程安全监管。(科技教育司、发展规划司、畜牧兽医局牵头,计划财务司、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参加)

五、着力做好技术支撑。严格规范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生产和使用,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标准,推进铜、锌等矿物质微量元素类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制定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方案,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指导养殖场户科学使用消毒药物等,降低粪污还田风险。发挥好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科技创新联盟作用,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攻关与模式示范,加强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围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等关键环节,研究提出经济适用、实用管用、综合配套技术,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探索中小养殖场和散养户粪污治理有效路径,总结推广成本低、可复制、能推广的典型模式,破解粪污治理难题。推动成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委员会。继续开展畜禽粪污重金属监测,全面摸清底数,为科学确定限量值提供依据。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组织专家加大畜禽养殖场臭气防控技术研究,拟定臭气减排技术指导意见,加快技术示范推广进程,科学指导养殖场户减少臭气排放。(畜牧兽医局、科技教育司牵头,计划财务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种植业管理司、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全国畜牧总站参加)

六、着力突出示范引导。组织召开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场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举办第二届畜牧环保专题展和2019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高峰论坛,推介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组织开展种养结合试点,以长江经济带等南方水网地区为重点,促进粪污全量就近就地低成本还田利用,着力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继续创建100家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总结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工艺和实用技术。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畜禽粪污能源化利用的沼气工程典型项目,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开展相关技术培训,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供成功模式和经验,提升行业建设管理水平。加强正面引导,通过专题采访、新闻发布会、重大会议活动深度报道等方式,聚焦重大政策和关键技术,在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协同进行宣传,更好发挥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范围和受众。

用工自查报告【篇6】

街道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

任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街道党工委对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干部任用条例》宣传学习情况

街道党工委非常重视,将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利用中心组学习,组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专题学习。通过学习,认识《条例》的颁布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对于建立和建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学习效果,街道党工委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学习,提高对《条例》贯彻落实重要性的认识,将《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紧抓好;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及人事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内容和要求;三是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街道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条例》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加深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班子成员掌握《条例》、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干部群众了解《条例》。

二、单位编制及现有人员情况

街道行政编制 名,现有人员 人,其中领导干部 名(含副调研员)、正科长 名、主任科员 名、副主任科员 名、科员4名。

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社区中心、出管中心、文化站编制 名,现有人员 名,其中正科级 名、职员 名。

三、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2010年,我街道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工作需要,通过职位任职资格竞争上岗方式提拔任用了2名科级干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三定方案”的规定来进行,主要做法:

(一)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程序来实施。

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报经区人事局批准后,严格按方案来开展工作。首先在街道机关范围内进行竞争上岗动员,公布竞争上岗的职数、报名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报名与资格审查。然后严格按照各项程序实施,包括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制,研究任命的程序来进行。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对竞争上岗的每个环节全部张榜公布,将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整个竞岗任用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所提拔的科级干部在学历、任职年限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干部群众普遍反应选出的干部政治业务素质高、群众基础好,认为竞争上岗任用干部是公正的、是成功的、群众是满意的,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是充分的。

(二)严格按照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没有超 编情况,也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干部任用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本着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并根据岗位的职责和干部的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尽量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三)严把讨论决定关。街道党工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经街道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执行。

(四)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做到了有报必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同时把任前公示与任职谈话制度相结合,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在任职谈话时向干部指出,督促整改。截至目前,街道纪检监察室未收到对3名选拔使用干部的任何举报。

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归档材料情况

2010年,选拔任用干部原始推荐表、民主测评表、考察材料能保存完整,干部任免审批表做到准确,考察材料符合要求。

综观我街道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条例》学习和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仍存在着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把握不细的问题;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加强和改进对干部的经常性考察考核,建立完善的干部实绩考核,真正做到凭工作实绩

奖惩和使用干部,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免职、辞职、降职、聘任等制度的要求,全面考核、严格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实施,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2011年3月

用工自查报告【篇7】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大幅提升,为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2021年工作要点。

一、年度目标

2021年,持续实施、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开展畜禽粪肥还田试点,推广种养结合、以用促治方式,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促进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提升行动,推广三大模式。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针对中小场户、规模场、区域分散饲养场户不同类型,大力推广“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区域收纳、集中处理”的“3+N”路径模式。一是要进一步夯实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工作成果,推行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台账管理,指导、协调规模养殖场粪肥得到科学施用、全程监控。二是要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大别山生态环境补偿项目大力支持中小场户、分散饲养场户改造养殖圈舍收集粪污,配套粪污贮存池、罐车,指导就近还田或协调至粪污处理中心处理。三是要进一步规划全市重点密集养殖区域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建设,确保区域内畜禽粪污能够得到有效处理,产出合格受市场欢迎的粪肥、生物天然气等产品,形成产业链闭环。

(二)细化落实政策,倡导多元利用。支持畜禽粪污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利用。结合生猪产能恢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中心立项建设沼气发电并网项目,降低单机发电功率门槛,落实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对上网电量实行保障性收购,落实生物天然气入网、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生物天然气提纯入网,实现畜禽粪污能源化利用。鼓励种植企业利用秸秆基料(基质)搭配畜禽粪污,栽培双孢蘑菇、草菇等食用菌,实现畜禽粪污基料化利用。鼓励利用畜禽粪便开展特种养殖,产品加工后作为养殖饲料,实现饲料化循环利用。

(三)聚焦种养结合,促进还田利用。立足种养结合发展,鼓励各县区出台畜禽粪肥就地就近利用补助政策,加强畜禽粪肥施用管理。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规模养殖场与稻虾养殖及种植大户或有机肥生产企业签订粪污消纳协议,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台账,鼓励养殖场户就近流转土地,配套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种植基地,“以种定养、种养结合”。鼓励各县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商品有机肥应用推广等项目,开展种养结合试点,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化社会化施肥组织,推进集中积造、统配统施,购置粪肥施用罐车、探索在田间地头建设粪污管网、粪肥暂存池等粪肥利用设施,并优先给予土地保障,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推广商品有机肥,加大示范宣传带动。组织县区积极申报2021年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各县区完善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方案,建立养殖场和商品有机肥厂双份清单管理台账,创建商品有机肥企业收储粪污原料运行监督机制,加快有机肥替代化肥进程。跟踪有机肥施用效果,提炼典型经验,加大示范宣传,引导种植户加快应用有机肥,提升农产品品质质量。

(五)建设示范园区,形成示范推动。在开展省、市畜禽标准示范场活动的基础上,优选种养结合效益好、畜禽粪污多元化利用突出的地区、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示范区。整合商品有机肥应用推广等项目资金,在示范区深入开展多元化利用、种养结合试点,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在全市范围借助“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四送一服”工作进行推广,形成示范推动。

(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进度

一是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各级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畜禽粪污治理“末端利用环节”给予重点支持,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跟进投入。同时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尤其是各项目县区县区财政配套资金要及时落实到位,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杠杠作用。二是继续组织申报和实施整县推进项目。积极争取2021年整县推进项目。裕安区、舒城县要按时序推进202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非畜牧大县整县推进项目,组织完成霍邱县2019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牧大县整县推进项目验收备案和叶集区、霍山县2019年省级整县推进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工作。三是持续推进商品有机肥应用推广和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霍邱县、金寨县要科学制定有机肥应用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确保规范完成当年项目任务,舒城县要按计划实施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确保有机肥施用比例达到项目要求。四是加强项目监管。压实项目县政府的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指导做好总结评估、项目验收、绩效评估,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调度监管+技术指导”相结合的项目监管工作机制,通过项目施工现场督察、月度项目进度调度、季度项目平台监管的形式,适时召开项目调度会、培训会,推进项目进度。

(七)加强精准指导,推广科学模式。深入开展“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落实一对一、面对面帮扶机制,积极邀请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家、省产业体系专家、社会企业专家赴我市开展技术指导,举办现场技术培训会、现场技术交流会。因地制宜推广生化风帘蒸发废水处理技术、蛋鸡笼养履带干清粪技术、肉鸡垫料干清粪等清洁生产工艺,集成推广异位发酵床及条垛、槽式、反应器堆肥和PE膜沼气等粪污处理关键技术及设备,组织参加全国2021畜牧环保专题展览会和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博览会。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重大的民生工作。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照工作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

(二)优化技术服务。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养殖一线,结合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畜牧科技进万家“一对一”联结机制,开展入户技术指导,既要确保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科学配套、常态运行,更要指导处理后的粪肥得到科学施用,种养结合。

(二)强化执法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模场、不配套或不正常运行粪污处理设施造成污染的养殖场(户)依法允以查处。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依法做好设有污水排放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开展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日常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核查和视频核查等方式,对大型规模养殖场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大型规模养殖场,限期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

(三)细化政策落实。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落实用地用电、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入网、税收优惠等政策,保障养殖废弃物处置用地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生物天然气提纯入网。要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引导和支持养殖场户购置补贴目录内粪污处理机械,确保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惠。

(四)加强督察调度。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能,强化工作计划安排和落实。市“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加强工作督察调度,适时开展督察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有序开展。

(五)开展绩效考核。开展对各县区政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考核,压实地方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好省对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延伸绩效管理自查自评工作,力保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用工自查报告【篇8】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按照省局党组关于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条例》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市局党组非常重视,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日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和讨论,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颁布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于建立和建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全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特别强调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重点地学习。为保证学习效果,市局党组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局党组提高对《条例》贯彻落实重要性的认识,将《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紧抓好;二是要求系统人事干部在自身学好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对《条例》学习的监督检查。市局党组还组织全系统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人事干部和全体党员参加的《条例》知识考试,收到较好效果;三是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考核县市局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中发现严重违反《条例》问题的,年终考核视为不达标,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条例》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加深了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班子成员掌握《条例》、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

二、贯彻执行《条例》情况

近年来,市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了《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共提拔、调整、任用干部共21名,全部采用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形式,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制,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特别是今年二月份,市局党组结合系统科级领导班子人员和领导队伍建设的实际,根据省局“三定”方案的要求,本着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有利于队伍稳定的原则,拿出21个副科级领导干部空缺职位,在全系统进行了公开选拔,此次干部选拔任用,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严把五关。资格审查关,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不得报名。全系统共有211人报名,经过人事、监察部门的资格审察,有5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报名资格;成绩关,笔试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1:3比例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1:2的不得进入民主测评阶段;民主测评关,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党组讨论关,党组成员一人一票,然后根据各环节积分,从高到低决定人选;全程监督关,这次公开选拔干部,邀请省局派驻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二是严格程序。从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研究任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是严格民主。把干部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选拔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凡是民主测评不超过半数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四是严格监督。此次公选工作,对公开选拔的每个环节全部张榜公布,将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整个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拓宽用人视野、扩大选拔任用中的民主、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激发领导干部增强进取意识等到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

此次公选工作在系统内外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反应选出的干部政治业务素质高、群众基础好,认为市局这次选拔干部是公正的、是成功的、群众是满意的,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是充分的,从而在系统内部竖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创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的氛围。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情况

市局党组严格执行《条例》,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在《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省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实施办法;面试实施办法;考试面试登统程序、民主推荐和考察任命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完善了任前公示、任职试用、考察预告制度,从而增强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透明度,完善了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和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特此报告

用工自查报告【篇9】

根据要求,我公司对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人员基本情况:截止6月30日,在册职工共2356人,其中干部323人(含在岗干部239人,非在岗干部84人),工人20xx人。

二、及时规范的办理好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工作。新分配的大中专生我段都按劳动法的规定及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和同。辞职、除名人员在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中我们把工作做齐、做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过清理目前有259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已到期需要续签,由于两个单位合并,除公司外原其他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都需要变更从新签订,这些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都需要等公司新版本的劳动合同下发后才能办理。

三、针对20xx年2个单位合并以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专人专管人事档案,目前在册人事档案3000共册,在岗职工2228册、退休772册。经过今年上半年的努力,已完成2522册人事档案的分类、编号、整理加入材料等工作,现档案基础管理已达标,符合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一贯来重视劳动用工管理,报表及时、台账齐全,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关于劳动用工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严格落实车务部门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从未擅自招聘和录用过临时性用工,不择不扣的执行着上级的劳动用工政策和规定。为公司的安全、效益做出努力。

用工自查报告【篇10】

2003年是我院深化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为适应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我院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为早日建成一流的中医药大学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人才干部支持,学院进一步加强了教学、科研、医疗机构的调整,完成了第四次处级干部聘任工作,为学院事业的整体发展,选拔培养一支素质过硬,能力出众,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现将2003年我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拔任用基本情况

2003年全院共新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24人,其中2003年8月学院本部在第四次处级领导干部聘任中选拔任用处级干部23人,2003年1月一附院选拔任用1名处级领导干部。在24人中新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女干部4名;新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14名,女干部4名。在新提拔干部中35岁以下的1人;36岁-40岁的9人;41岁-45岁的5人;46岁-50岁的6人,50岁以上的3人。研究生学历15人,大专以上学历9人。副高以上职称22人。另外,中共党员20人,无党派和民主党派4人。

二、聘任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江泽民同志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和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实现新老干部平稳交替,为我院教学、科研、医疗等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早日建成一流中医药大学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保证。

三、聘任工作的具体做法

1、学院党委对处级干部聘任工作高度重视。党委一班人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对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院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坚决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要求,遵守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强调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组织部门负责,考察组对考察的真实性负责,做到层层负责、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为了做好聘任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成立了由组织部、纪委及其他部门人员参加的专门考察班子,对被聘任的处级干部人选严肃认真地进行了全面考察,高质量地完成了考察任务,形成了客观公正的考察材料,为聘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在聘任工作中,按照处级干部必备条件,注重政绩、业绩,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和要求,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处级干部队伍行列。学院党委统一思想,坚持原则,集体讨论,秉公办事,不循私情,杜绝了在干部选拔上的不正之风。

坚决贯彻执行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规定。在聘任工作中,严格掌握任职资格和条件,在考察过程中,党委要求考察小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执行,严格把关,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回避制度,保证了组织考察和组织任命的客观公正。

3、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考察材料的规范化书写、党委讨论、任前公示、会议记录、任职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

4、进一步拓宽选拔任用渠道,保证干部脱颖而出。在民主推荐、组织任命的基础上,为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增强干部选拔的透明度,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给广大年轻干部提供展现自我、实现价值,为学院各项事业奉献服务创造机会,学院党委在14个副处级岗位上面向全院进行公开竞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和干部参与学院事业管理和加强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在严格条件和考察的基础上,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懂业务、精管理的年轻干部,充实了教学、科研、医疗和管理一线,为保证学院中心工作再上水平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强大活力,经过一段工作的锻炼,他们能够履行好工作职责,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做出了一定成绩。

5、严格把关。在聘任工作中,充分发挥纪检委的监督作用。纪检委一直参与考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整个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6、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聘任工作中,学院党委注意倾听全院教职工的意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民主推荐。共发放民主推荐表401张,推荐出处级后备干部人选98人,在考察中考察组深入各总支与教职工进行座谈共324人次,这其中包括基层部门领导、教授、普通教师,也包括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的代表,涵盖了各个方面,充分反映了全院教职工的意见。

在民主推荐的同时,加强对现任处级领导干部的测评,分别在中层干部范围内和处级领导干部所在部门,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处级干部进行优、良、中、一般、差综合评价,从测评结果上看,新提任的10位正处级领导干部的优良率均能达到90%以上,充分反映了群众对这些领导干部的满意程度,保证了新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先进性。

7、建立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试用制和年度考核制度。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1年,期满后学院党委对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免去相应职务。通过试用制和考核,激发了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责任意识,促进了工作绩效的提高,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的任用机制。

8、加强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学院党委一贯高度重视对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每年要举办两期处级干部培训班,保证足够的培训学时数,以达到预期培训效果。聘任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举办了全院新老处级干部培训班,进行岗位培训、交接工作。学院党政领导在培训班上对全体处级干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处级干部按照学院党委的安排,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和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就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研究。与此同时,学院党委一贯坚持选拔优秀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卫工委组织的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通过学习,广大处级干部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清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历史使命,表示要立足本岗,忘我工作,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廉政勤政,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励精图治,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创建天津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天津中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4年4月20日

用工自查报告【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对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XX办事处认真对照《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对近年来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选拔干部任用干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了《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及时组织单位干部组织学习和宣传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十不准”的要求。推进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有关规定。首先,办事处党委多次召开党委大会,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其次,我办事处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按照《条例》中的要求,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认真落实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规定,并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有序开展,使干部选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顺民意。

二是不断完善深化《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了我办事处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三是办事处党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通过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整个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并对需要备案的干部及时进行备案,充分采纳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条例》,办事处党委制定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干部考察制度,对不符合规定或表现不好的人员,坚决依法给予教育、降职或撤职的处分。

三、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着种种问题:一是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某些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的组织学习还不够细致,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内容掌握还不够全面。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重视,有些条款和程序还不够熟悉。二是《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有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在考察干部中,主要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通过听取谈话人的口头介绍,看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对象的总结材料,形式比较单一,手段比较简单,难以发现考察对象的深层次问题。

四、整改措施

一是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特别是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条例》,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丰富考察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评价干部。三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办事处、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党性锻炼,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建设成过硬的队伍,为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服务,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用工自查报告【篇12】

根据《x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景编发〔2014〕2号)精神,现将我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核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

我单位核定内设机构构),分别是、;实有内设机构 、;实有机关党委、纪检监察、。

二、编制、职数和实有人员情况

我单位机关核定行政编制 名,实有 人;核定部门正职职数名、副职名,实有正职部门其他领导(具体职务名称) 名,实有 名;主任科员 人,副主任科员 人。科员(办事员) 人;工勤人员 人;借调外单位在编人员 人(借调事由,是否明确借调期限),在编不在岗人(其中长期病休 人,带工资脱产上学 人,立案未有结论 人,长期外借 人,离岗创业 人,“退二线”长期不上班 人);“吃空饷”

二、核查工作主要做法

核查机构编制情况核查表、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打印人员情况核查表交个人核查和签名。填报编外用人情况核查表、借调(借用)人员情况表和机构编制涉嫌违规违纪行为核查情况表。

在上报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前,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将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XX(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XX机构对外加挂XX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XX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XX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XX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XX人。

不存在问题填写:未发现有超规格设置的机构、人员混编混岗、非政策性超编和“吃空饷”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XX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XX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XX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XX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XX,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附件:

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党政群机关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4、党政群机关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6、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7、离岗人员情况核查表

用工自查报告【篇13】

市委组织部:

年,东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等精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促进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现将东区2007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逐步增强各级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识

东区把学习贯彻《条例》等相关制度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区委明确要求广大干部群众要了解其主要精神,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要熟悉重点内容,区级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要精通具体条款。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区各级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识逐步增强。

一是区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区级领导通过召开常委会、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对《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度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带头掌握《条例》的基本规定。同时为区级领导编发《中央、省、市干部工作文件汇编》,使全体区级班子成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

二是干部群众全面发动,认真学习。东区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在全区干部中进一步开展《条例》等干部选任文件、制度的学习宣传活动。为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编发了《攀枝花市东区干部工作常用文件选编》,使干部选任工作有关规定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所了解、掌握和熟悉,并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澄清过去思想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些模糊认识,提高了贯彻执行《条例》精神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是组工干部吃透精神,深入学习。东区把《条例》等相关制度、措施作为组工干部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整理、编印了《中央、省、市干部工作文件汇编》发放给组织、纪委、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和干部考察员,积极利用部内学习、组织生活、干部培训等机会组织组工干部和干部考察员深入学习《条例》,要求组工干部在努力做到熟记《条例》、精通《条例》的基础上,更要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在开展干部选任工作时必须坚持公道正派原则,为顺利推进全区干部选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东区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突出重点,严把关口,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一是坚持群众公认,把好民主推荐关。根据干部选任有关要求,无论是领导班子调整还是个别提拔任职,东区都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既严格按照过半要求,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坚持做到科学分析和使用民主推荐结果。在民主推荐前,首先针对职位特点、干部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民主推荐方案。在推荐方法上,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在领导班子调整时,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职数设置进行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按照拟任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在参加推荐人员的确定上,坚持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除了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外,还注重吸收拟推荐职位所涉及工作范围的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以便更深入、准确地了解各个层面对干部的认可程度。2007年,东区共对全区40余个科级领导职位拟提拔和任职人选进行了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真正做到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推荐上来,切实营造了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得到全区上下的一致好评。

二是坚持考察程序,严把组织考察关。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东区干部考察工作,制定印发了《东区科级领导干部考察预告制暂行办法》、《东区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专项考察暂行办法》。为确保考察工作质量,实施了东区干部考察员制度,从组织、纪检、人事等部门聘任了20余名政治素质好、文化层次高、熟悉干部工作程序的干部考察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考察,并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通过建立干部考察员制度,提高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证了干部考察工作质量,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考察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在具体考察中,东区严格按照制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进行实地考察、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报告、提出使用意见等程序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档案等方式,注重考察中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和考察的针对性,尽量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在考察中,不仅考察干部的工作圈、服务对象圈,还延伸考察到干部的生活圈和交际圈。2007年共对40个科级职位53名考察人选进行了考察,其中对10个职位人选进行了差额考察,考察期间共听取了410 余人次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是坚持充分听取意见,严把酝酿关。制定《东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酝酿暂行办法》,对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考察、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都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充分酝酿。首先是考察酝酿。在干部调整补充时,区委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其次是部务会酝酿。考察结束后,召开部务会酝酿。第三是个别酝酿。由区委组织部部长向区委书记等有关领导对拟任人选进行汇报、酝酿。第四是区委干部工作

专题会酝酿。召开区委干部工作专题会就人选方案进行酝酿。第五是征求意见酝酿。由区委组织部书面征求区纪委意见进行酝酿。并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分别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同时书面征求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进行酝酿。对政法系统和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还分别征求区委政法委和区委统战部的意见进行酝酿。对以区委管理为主,市级有关部门协助管理的干部任免,主动听取和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积极推行区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并做到干部任免“三个不上会”:没有经过考察、征求意见的不上会,区委常委参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会上,组织部门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常委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票决结果,最后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2007年,共有171人次领导干部的任免通过了常委会票决。积极推行区委全委会任免干部表决制。2007年,在区级部门、街道(镇)党政负责人的任免中,共有35人通过了全委会表决,10人征求了区委委员意见。杜绝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临时动议讨论干部任免的现象发生。同时,在干部任免中,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涉及干部本人或亲属的任免均进行了回避。认真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对拟提拔干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任职的问题,再按干部任免程序任命,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干部任用方面的失察与失误。

三、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干部选拨任用方法

东区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努力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积极建立以人为本、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选任方法。

一是思想观念上的突破。区委始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视野,打破部门、身份等限制,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广开进贤之路。坚持注重工作实绩,把工作业绩作为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做到谁有本事谁干,谁能干好谁干。同时着眼于东区的长远发展,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思想,大胆提拔使用年轻干部。2007年,共提拔21名35岁以下、大专以上的年轻干部,努力在全区形成以有为求有位的用人导向。

二是选人用人机制上的突破。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全区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活力,营造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2007年东区在干部选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年初对区政府重点工作部门正职领导职位试行了“以事定人,承诺任职”,通过公开职位、明确职责、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承诺任职、考核监督等程序,为政府重要职能部门选配了10名优秀领导干部。二是对部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实行了竞争上岗,择优任用领导干部,真正形成了“以实绩论德才、凭德才用干部”和“以有

为求有位”的用人导向。三是在全省率先运用全新的“5+3”模式,面向全市公开选拔3名科级领导干部。通过采取基本知识初试、专业知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现场问答五项测试和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和实地考察三种考察形式,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操作性强的公选新方法,为推动东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三是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上的突破。东区将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建立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摆到突出位置来抓。按照我区《关于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试行)》,对在考核中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交流调整。同时,制定了《东区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积极引进干部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配套政策,对到任职年龄的领导干部,及时安排谈心谈话,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并进行妥善安排,让“下”的干部在心理上容易接受。

四是干部考核管理上的突破。制定了《东区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社会评价办法(试行)》和《东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认真按照社会评价办法对领导班子及成员2007工作进行了社会评价和考核,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的同时,东区还积极建立以人为本的干部管理方法,制定了《东区科级干部谈话暂行办法》,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方式,在干部任职或免职前进行任免谈话,听取干部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的谈话。同时还开展了以关心爱护干部为目的干部日常谈话谈心,与干部进行经常性的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2007年,区委、政府领导和部领导与全区400余人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通过谈话,加强了与干部的交流与沟通,强化了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四、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在抓好《条例》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是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2612380”干部监督举报专用电话,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设置干部监督举报信箱和网络举报等形式,多方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认真受理和及时核查,妥善处理。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重要问题,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联合进行调查。情况调查核实后,及时负责地向来访人反馈调查结果,努力做到取信于群众。2007年,东区无一名有问题的干部得到任用。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监督。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监督,制定并印发了《东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东区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暂行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围绕加强对领导干部以及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进行整改,较好地把“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落到了实处。积极加强与区人大和区检察院的合作,充分发挥人大和检察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建立贯彻落实《条例》自查工作制度,定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

三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监督。坚持按照《东区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东区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和《东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要求,对部门负责人、街道(镇)行政一把手开展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同时,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做到审计成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管理相结合。2007年,共对全区9名部门和街道(镇)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地规范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财经行为,强化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东区在积极探索和加强干部选任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科学的干部评价体系还没有形成,干部考察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不断探索。三是干部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干部选任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严格规范干部选拔程序,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努力形成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完善机制,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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