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演讲稿

贷款合同

2024-03-24 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汇集五篇。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合同被签订。合同是在纠纷时保护自己基本权益的重要措施。推荐一篇网络文章从不同角度剖析了“贷款合同”这个话题,感谢您花时间认真阅读这篇文章!

贷款合同 篇1

借款人: ( 以下简称甲方)?

电 话: ?

住 所: ?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委托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住 所: ?

负责人:

受托贷款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电 话: ?

住 所: ?

负责人: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和借款申请,乙方同意并委托丙方向甲方发放委托贷款。

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 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 月____日至_____年 ____月 _____日。

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贷款转存凭证不一致时,以贷款转存凭证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贷款转存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计结息方式

一、本合同采用下述第 ____种方式计结息。

1、贷款利率按 息 计算?按 结息?结息日为 月/季末月/年末月?的第20日。

2、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需调整贷款利率,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后,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形式通知丙方调整利率。

第五条 贷款发放

一、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丙方才有义务发放贷款?

一?乙方相应的委托基金已经存入其在丙方开立的委托贷款基金户?

二?甲方已满足乙方要求的用款前提条件?

① ?

② ?

三?丙方已经接到乙方的《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

四?《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中的贷款发放金额不超过乙方委托贷款基金户中的可用资金额?

五?本合同已正式生效?

二、发放贷款计划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三、丙方将贷款划入甲方在丙方开立的帐户

帐号

第六条 贷款归还

一、还款顺序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原则偿还。

如有调整,按乙方书面通知执行。

二、付息

贷款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提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划提款

金额

3.3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_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

期 序

金额

序数

币种: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第6期

第7期

第8期

第9期

第10期

第11期

第12期

第13期

第14期

第15期

第16期

第17期

第18期

第19期

第20期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其他重大事件。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_________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借款方如中断保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

D.各类举债、欠债;

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款方应于第__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8.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

8.5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_____%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_____%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_______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

8.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款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8.7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贷款方,经贷款方同意后生效。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

按_________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方并获得贷款方的许可。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借款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款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款方应向贷款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款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款方随时有向借款方或借款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署

贷款合同 篇3

贷款人(甲方):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借款人(乙方):

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地址):

担保人(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力: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小写),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

未经甲方和丙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第二条贷款期限为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借款月利率‰。付息方式为按月付息,每月10日(含)支付当月利息。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期贷款利息随本清。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签订、抵押或公证后的第二天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贷款,乙方的实际提款日期和还款日期以到期账单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无论乙方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其他合同中是否对还款资金来源有任何约定,该约定均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根据乙方的担保申请,丙方愿意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全部贷款的当天向丙方支付担保费和咨询服务费..如果乙方未能按时还款,丙方应在贷款到期后三天内赔偿甲方。当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包括贷款本息在内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丙方时,丙方将成为乙方的债权人,并享有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全部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需要公证的,必须经过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与本贷款相关的所有材料和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时间足额向乙方支付全部贷款,以确保贷款资金的合法来源,因资金来源问题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贷款发放后,配合丙方对乙方贷款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

2.对贷款提供的所有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自觉接受甲方和丙方对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及相关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有义务提供相关期间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其他报表。

4.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5.承担本合同项下除担保费和咨询服务费以外的相关费用,包括公证、鉴定、评估和登记费用。

6.收到甲方和丙方发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后,应在3天内将回执寄回给对方。

7.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合资、合并、兼并、联营、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等影响甲方权益实现的行为,应至少提前30天通知甲方和丙方,并取得双方书面同意;否则,在全部债务清偿之前,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8.住所、通讯方式、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商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相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9.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威胁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10.如遇停业、解散、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注销,应在事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并保证立即偿还贷款本息。

11.乙方应配合丙方进行保险后管理和风险监控。

12.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定金,合同期满及相关手续结清后,丙方应全额无息退还定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查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相关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要求乙方提供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抵押(质押)反担保方式,依法办理抵押(质押)手续,或提供法律约定的反担保担保手续。

3.对被担保借款人进行担保后管理、风险监控、贷款催收和法律追偿。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未按期支付贷款本息,丙方有权执行财产抵押(质押),实现抵押(质押)权,并要求反担保保证人赔偿后履行义务。

5.如乙方违约,丙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滞纳金和违约金,若担保金额不足以支付违约金,丙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6.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在每月10日前(含10日)支付利息,导致丙方代付利息(节假日顺延),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天向丙方支付贷款金额5 ‰的滞纳金。

2.如果丙方因乙方未能按期足额履行对甲方的还款义务而向甲方提前还本付息,乙方应无条件向丙方支付全部预付款,并向丙方支付预付款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丙方每天向乙方收取预付款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因乙方原因导致诉讼或执行的,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所涉及的费用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直至执行完毕。

3.如乙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或无法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追偿的,乙方应向丙方支付采取相关措施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4.在贷款期间,如乙方在丙方保留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能主动按期还款,最终导致丙方催收的,每次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应向丙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提前还款,须征得甲方和丙方同意,除按实际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违约金。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需公证,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如有争议,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与到期借款凭证同时生效。

第十五条补充说明

丙方已要求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各方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条款,合同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有一致的理解。

贷款人(甲方)签字:

借款人(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授权代理人)签名:

担保人(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授权代理人)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合同 篇4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方有车、车(以下简称车)、车主、车牌号码、汽车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汽车登记日期。有偿转让给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售。

二、车辆使用性质是甲方保证车辆来源合法,车辆所有牌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与档案相符。甲方随车交付车辆证件(产权证、附加费(票)证、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通行费收据、机动车登记证),经乙方现场检查确认后移交。

三、甲方对上述所有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不存在任何隐瞒和虚假。如因甲方隐瞒或虚假等其他因素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全额承担。

四、甲方不保证车辆质量,但乙方将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识别和检查,并批准购买。协议签订、交易完成后,乙方不得对车辆质量提出异议。

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因该车辆引起的一切费用、交通违章罚款、行政费、债务纠纷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本协议签订之日后,车辆的所有权、一切权利和风险由乙方承担,车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车辆发生的一切费用、交通违章罚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保险费、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责任均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车辆是否转让不影响车辆产权转让的效力。

七、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只是名义上的车主,与车辆无关。

八、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所有权和住所的转移手续,任何借口,双方应积极配合。车辆所有权和成员资格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购车后,如发现车辆在交付给乙方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必须立即无条件退还乙方人民币元,赔偿乙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车有盗窃嫌疑;

2、汽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与文件不符;

3、车身颜色未经认可和修改;

4、车留下的交通违章未封闭的;

5、汽车发生债权债务抵押贷款纠纷;

6、车辆因未付余额或其他原因已被车辆管理部门或相关执法机构冻结的;

7、非法拼装汽车和拼装车辆;

8、车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原车主过户证明,导致乙方无法过户;

9、车辆档案检查的签名、印章如有伪造,乙方不得转让或转让后被发现被调查;

10、汽车转卖给乙方后,无论是否转让,无论出售多久,一旦发现本次转卖存在盗窃抢劫行为;

11、该车辆被非法转售给其他人的车辆。

10、本协议一式十条,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有明确的认识,并愿意按照合同的规定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贷款合同 篇5

如今是法制社会,无论什么事情都得讲究一个法字,合同法也是一名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重要法律,为了提高合同意识,我们对合同有一定的了解才行,下面请参考吧!

贷款购车定金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

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订

扩展阅读:

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 邮编: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颜色: 合同车辆主要配置约定: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预付定金: 元。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书》(见附件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须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为 年或者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 年或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3)其他约定 。

2、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 特约维修站(: : )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甲方除自身按照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外,同时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规定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4、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导致车辆出现故障,由乙方自行解决。

5、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保修期中,出现质量故障在 日内未能修复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则保修期予以顺延。同时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向生产厂家索赔。

7、由于人为损坏、使用、保养不当,或到公布、指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9、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赔偿损失、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关证明。

7、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8、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乙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 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的方式及资料

1、甲方资料:

3、以上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信息传递之用,不作为重要事项的通知方式。

4、由于乙方改变通讯方式,令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提车的,甲方有权保留乙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甲方可以不为乙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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