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演讲稿

货物合同

2024-03-17 货物合同

货物合同(热门八篇)。

当工作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更新时,合同能够有效地帮助我们维权。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你了解合同的撰写和制定吗?尝尝这篇独特的文章。

货物合同 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 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条 不可抗力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

 

1.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元)

即:人民币: 

2.付款时间 与方式:

2.1乙方于收到产品三日内全额转账或现金支付甲方合同全部货款。

2.2甲方于货款入账三日内提供乙方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3.1 甲方必须在合同生效起三日内发货;

3.2甲方提供免费送货;

3.3交货地:乙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

4.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4.2在质保期内如果甲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

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甲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乙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条 廉政条款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6.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双方认可的仲裁部门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货物合同 篇2

20XX货物运输合同样本(精选17篇)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

一、本合同性质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运甲方木材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

二、具体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本合同为承揽合同,由乙方自备运输工具、人员,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将甲方砍伐并堆放好的木材装车运送至指定的木材厂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方。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

2、木材到达地点:由甲方指定

3、木材承运日期:由甲方指定

4、木材运到期限:由甲方指定

5、木材装卸:①填装,木材填装所需人工、机械设备由乙方配齐。②卸车,乙方将木材运送至指定木材厂后根据厂方人员的安排卸车。托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运甲方木材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三、运输费用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为 。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把木材运输到目的地。木材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双方约定本合同为承揽合同,由乙方自备运输工具、人员。

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者乙方雇佣的司乘人员在起运前出示必要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行驶证、货物营运证明等);若乙方或者乙方雇用人员拒绝提供,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起运。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把木材运输到目的地。木材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

③、甲方或者甲方授权人员有权视情况跟车押运,需要改变运输路线的,必须经甲方协商同意;乙方擅自改变运输路线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者乙方雇佣的司乘人员在起运前出示必要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行驶证、货物营运证明等);

④、甲方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乙方有权在按质、按量完成运输后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支付或不按时支付规定的运费,乙方有权扣压木材。③、甲方或者甲方授权人员有权视情况跟车押运,需要改变运输路线的,必须经甲方协商同意;乙方擅自改变运输路线的。

②、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木材,乙方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在合理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④、乙方有义务托运的木材负责安全。在托运过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雇用人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a造成木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运费中扣除;b造成第三人损伤的。

③、乙方有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木材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听从厂方人员的指示卸装木材。

④、乙方有义务托运的木材负责安全。在托运过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雇用人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驾驶不当致使木材脱落:a造成木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运费中扣除;b造成第三人损伤的,由乙方承担责任。⑤、乙方因装载不当或者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行驶被行政部门拦截,所产生的各种罚款由乙方承担;所载木材遭到扣留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运费中扣除;需要卸载部门木材的,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

⑤、乙方因装载不当或者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行驶被行政部门拦截,所产生的各种罚款由乙方承担;所载木材遭到扣留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运费中扣除;需要卸载部门木材的,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对于卸载的部分,乙方仍有义务重新安排车辆运输。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1、任何因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应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货物合同 篇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托运的货物必须与货物运单记载的品名相符,托运人应如实填报货物的有关情况,货物运单要填写清楚,收货人的地址要真实确切,填写的发货符号要与货件上标明的相符,货物名称要写具体的品名,如品名过繁。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文物,稀有、珍贵物品,应单独提交运单。一件货物的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药材、百货、工艺美术品等。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生产物资全部给乙方承运,预报当月运输计划,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根据中央及省(市、自治区)规定禁运、限运以及需办理海关、检疫、卫生、公安等各项手续的货物和应随附有证明文件的货物。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车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起运港具备符合国家规定计量手段的,托运人应按起运港核定的数据确定货物重量;托运人整船散装货物确定重量有困难时,可以要求承运人提供船舶水尺计量数,作为托运人确定的重量。按照规定实行重量和体积择大计费的货物,应填写货物的重量和体积。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数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车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车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应在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质量的原则下进行包装;需要随附备用包装的。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车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按件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在货件两端涂刷、粘贴运输标志,不易涂刷、粘贴的应拴挂运输标志。运输标志内容包括:运输号码(或发货符号),到达港、收货人,起运港。也可采用包括到达港、收货人和发货符号的“运输标志用钢笔、毛笔填写,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免制运输标志,但应在运单“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托运人托运易腐货物和有生动、植物,应在货物运单内注明容许的运到期限和运输要求。起运港应认真审查,应尽快配船装运。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承运人在航行中对承运的有生动、植物应保证所需淡水供应,所供淡水,江河运输免费,海上运输照章收费。

4、2 运输费用以5万--10万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3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5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按照货物属性或双方商定需要押运的货物,托运人须派人随船押运。押运人数由承运人确定,托运人应在运单内注明押运人员的姓名和证件,押运人员应遵守船舶的有关规定。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大雨,大雪)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托运人按照起运港签认的货物运单,按指定的日期和地点将货物集中进港。起运港按运单认真验收。起运港对货物验收完毕(托运人自行装船的。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装货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装货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到达港指定卸货地点,并向收货人及时发出到货通知,在货票内注明通知时间。单位提货,提货人应在提货单上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凭单位介绍信),个人提货。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货时间表安排到装货,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装货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收货人应及时组织提货,并在收货时验收货物,付清港口费用和按规定由收货人支付的运费、托运人少缴的费用以及中途垫款。由收货人自理卸船的货物,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卸船作业,对装运污秽货物,有毒害性货物的。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从到达港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经过催提、查找,满30天(个人托运的生活用品和搬家货物满60天)仍无人提货、拒绝提货或超期不提的货物,港口可按无法交付货物处理;对拒提或超期不提的货物。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于承运人原因,要求变更运输时,必须征得托运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货物不能抵原来到达港,或执行国家命令变更运输时,承运人可以改变到其他港口卸货,并及时通知托运人提出处理意见。变更运输后的运输费用。

甲方签章:公司 乙方签章: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 年 12 月 8日 签署日期:20 年 12月 30日

货物合同 篇4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此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运输价格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2. 甲方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货物包装。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收货人、收货地点、电话、收货单位名称。

4. 甲方委托运输油漆属危险品,乙方应采用国家规定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5.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地点、收货人、收货单位及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目的地。

6. 甲方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和收货单位或取消托运时,乙方应给予配合,避免货物损失。

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

7. 甲方对在乙方运输途中发生的各种货物数量缺少,货物质量人为变质、变形,有权向乙 方提出索赔。

如果运输途中发生事故导致的货物短少灭失,无论乙方是否 全责或主要责任,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并在30天内进行赔偿,若乙方向他人追偿损失需由甲方进行协助时。

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船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运输价格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地点、收货人按时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3. 如甲方提供的地点和收货人查不到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保管所运货物。对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乙方有权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保管费。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

4.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时,应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通知。

5. 乙方负责运输的货物,保证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变形。

6.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之前,如发现货物包装不符合要求,有权拒绝运输或向甲方提出进行重新更换包装或加固。

________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

7. 乙方在甲方交货时,应清点运输货物数量、包装情况,避免出现问题造成纠纷。

三、 双方约定,甲方在收到货物并复核后,按实收重量付款。

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协调解决。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托运方): 乙 方(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货物合同 篇5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供需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采购商品清单及价格

第二条:质量保证

供方保证本合同供应的商品符合国家标准,如发生供方所供商品与本合同不否,需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

第三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供方在合同签订后,并收到预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派人送货到需方,同时安排技术员上门布线。

第四条:结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三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第五条:售后服务

合同商品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供方提供的商品保修期为本商品保修卡提供一年的保修时限,保修期内,供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商品实行免费维修。保修期后,供方仍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成本费用。

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受本标的约束。在投标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得到中标通知后,没能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与招标者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供方和需方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两份,供方壹份,需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对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没有约定当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这一违约行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违约方改正。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任何方根据破产法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告裁定破产,或解散、或对债权人作出任何转让、或被告指定了清算组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市场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如果任何进修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其八部分的有效性。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任何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 规定包装标准的。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 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 知承运方。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遵 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 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 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 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 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甲方要求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将货物安全送达交付地点,如变更交货地点,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如乙方泄漏甲方商业信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应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保证货物无泄漏,货物数量以磅单为准。(装货、卸货均需过磅)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标准千分之三。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如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运送货物到达客户,逾期造成甲方产生经济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乙方在装卸货物过程中造成事故。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甲方生产物资全部给乙方承运,预报当月运输计划,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车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货物启运前。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车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运输费用以5万--10万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3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提交给甲方财务部。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需按甲方的装货时间表安排到装货,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联户)船民与利用水路运输货物的托运方之间达成的有关水路运送货物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货物合同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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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货物进口服务合同书正文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俄罗斯________市__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中国______市________公司(下称公司)签订本合同如下:

1.合同的标的;价格和总价

外贸公司在俄中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俄中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1由俄罗斯向中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美元。

公司相应地在中国俄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中俄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中国向俄罗斯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2.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3.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以上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4.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5.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

技术

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订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九个月。

6.索赔

购方可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度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从实际情况看来,不是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之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返回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____%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的责任。

在终点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7.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十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情况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国家有关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中方为中国贸促会,俄方为俄罗斯工商会。

8.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通过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

9.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件”办理。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与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鉴定后才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_购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国际电报:____________

10.

运输

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

售方签字:__________购方签字:____________

货物合同 篇8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乙方的权利:要求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18:00点以前通知乙方。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提货地点后须在门卫处登记并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提货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乙方介绍信及有关联系单。经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乙方须对所承担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公司区域或库房区域时,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入甲方上述区域时,并加装车辆排气管防火装置;人员进入上述区域必须申领并挂胸挂临时出入证,严禁在上述区域吸烟。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乙方负责装车,对甲方的货物,应妥善保管,禁止用与有菱角、有腐蚀性的货物拼装、混装及其他不合理的装运方式装运,在每一层铁通包装货物的上面,铺一层甲板再装第二层或其他货物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损失外。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货物到达甲方客户后,乙方负责卸货,协同收货人做好货物的清点工作,并要求收货方在甲方的出库单上签收并加盖章与出库单上所有列收货人名称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货单据丢失。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乙方将有甲方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单据回执及时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车辆不能及时返回,则必须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在规定的日期将回执寄回甲方;单据的回执从客户签收后返回甲方的时间: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时间》。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乙方承接运输后,必须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进行保险。因为投保导致甲方的损失无法弥补的,有乙方进行赔偿。乙方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货物受损。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遭雨淋损坏、被冻坏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造成货物短缺、送货逾期等情况的,也给甲方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的。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乙方应按运输任务单及协议附件约定的运输时间安排运输到货时间,如果发生送货逾期的情况,每逾期6小时甲方将扣除该笔运费的5%,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运费外,同时还扣除该笔运费的10%以做补偿。延长时间到货以此类推。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没有甲方的运输任务单等单据认可,乙方不得擅自从甲方客户处带回货物至甲方仓库;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地址有异、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货物拉回甲方仓库。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验货,并对客户拒收理由由做书面具体说明(出库单回执中应做具体说明并请客户签字盖章)。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D)凡运输货物单上付款方式一栏注明“货到付款的”为甲方替甲方客户代办运输。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甲方应对每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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