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演讲稿

旅游合同

2024-09-27 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锦集11篇。

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工作当中,相信很多人都曾经看到过合同。合同是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你知道一份合同的格式要求吗?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旅游合同”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旅游合同 篇1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

旅游线路为: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 年 月 日,结束时间为 年 月 日,共计 天 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 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 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 时 分于 (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 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第八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 〔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4、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 篇2

1、合同内容是否完整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旅行社相关信息、经办人姓名电话以及签约地点和日期等事项,合同内容应包含该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共十四项条款。因此,若合同缺少相应条款,消费者可以提醒旅行社及时进行补充。

2、旅行社

首先要注意旅行社是否依法设立并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其次是旅行社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如,出境旅游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旅行社组团,否则就存在风险。因此消费者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写明了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3、费用问题

要注意旅游费用包括哪些,不包括哪些,是否存在其他不必要的收费等。往往旅行社对于这点规定得比较含糊,私自收取费用的现象较多,比如导游收取小费的问题。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就小费问题作出约定,这样白纸黑字才有理有据。另外像国际机票是否含税,餐饮是否含酒水,这些细节都应该注意,最好是和旅行社协商并在合同中写明。

住、行这是旅行途中的头等大事

旅游行程中包括交通、住宿、餐饮。

(,提供午餐(自助餐),晚餐自理。”

(2)住宿,很多旅行社会在这一点上动手脚,比如会出现“准五星级酒店”这样的字眼,多了一个“准”字往往差别会很大。这一点要引起注意。

(送站。总之关于这些,尽量写得明确具体,消费者与旅行社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商谈。

5、购物

这一点消费者要特别注意,旅游时的很多纠纷大部分都是购物问题引起的。比如,合同约定“购物:上海特产专卖店,位于南京路步行街,购物时间为一小时。”此条款仅作为行程安排,并非消费者义务。但是很多旅行社就以此为理由将游客强留在店铺中,不到时间不得出入。这都是强迫购物,《旅游法》明确禁止,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6、霸王条款

比如:“若人数不满十人,无法成团,我社将提前减轻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一般可认定为无效。如果有,可与旅行社交涉及或协商,也可另选旅行社参团。

7、违约责任

要注意消费者的'违约责任,比如擅自离团,提前返回等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特别是旅行社的违约责任是否明确,比如未达人数不能成团该如何赔偿。

8、纠纷解决方式

纠纷解决方式有多种,主要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消费者应注意该方式对自己是否有利,比如“若发生与旅游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则有权向旅游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就应该注意旅游合同是否在外地签订。若在外地签订,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提起诉讼的话就十分不便。

投诉电话

这是消费者维权的一种途径,一般会在合同最后写明。如“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021-67******;消费者可以打电话进行投诉,这一途径往往比较方便直接,成功率也是比较高的。

消费者是否可以与旅行社协商修改补充旅游合同?

答案是肯定的,但往往有很多人不知道,通常都是默默接受不合理的约定。《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旅游合同中应当包含“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这一条款。消费者应当善用协商权,对合同中已印制定下来的一些内容,认为不合理的,一定要提出异议,通过充分协商去修改。或者游客中有需要照顾的老人小孩、需要清真饮食的少数民族成员等,就要补充一些特别的约定。对显失公平的合同,旅行社不肯让步的,游客有权选择不参加这个旅行社团。

旅游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负责人签名: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负责人签名:

甲方主要经营产品:

★新西兰南北岛超值优游团八天、九天;

★新西兰南北岛、福斯冰河深度豪华美食团九天、十天;

★新西兰南北岛、深度库克山国家公园九天、十天;

★南岛线路:库克山冰川国家深度六天游;南岛超值优游五天游;南岛福斯冰河美食豪华六天游;

★新西兰国内酒店预订、机票预订、代发商务邀请函等等;

以上旅游产品经过多年的运营,已经成为了高品质的成熟旅游线路,以及享有自己固定的客户资源,我们可以为所有的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独具个性的旅游产品,不断满足旅游者各方面需求。我们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以专业报价、交待清楚、绝无欺诈作为我们的工作宗旨,保证每一位旅游者都享受到高品质服务。

现甲乙双方就合作销售和宣传推广新西兰的旅游产品,乙方作为甲方该项旅游产品的广东地区一级代理商,甲方同意乙方代理甲方的旅游产品销售、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代理协议:

一、合作前提

乙方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文书。甲方对乙方的资料及资信情况作出评审后,由甲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授权代表人委托书)与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并加盖公章。

二、代理原则

(1)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2)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

(3)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

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根据旅游产品定期印制相应的宣传资料给乙方作为产品推广宣传。

(2)甲方将保证不会在其区域内设立第二家同样级别的总代理。

(3)乙方应尽可能做好产品的一项长期的广告计划,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图片、

文字、影像在内的广告宣传资料,与甲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广告方案。如乙方在成为甲方代理后的一个月内没有任何相关宣传效果,甲方有权保留终止协议的权利。

(4)对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只向乙方承担责任。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5)乙方在收客后需在要求的时间内得到甲方的确认。

(6)乙方如有团队交甲方操作,甲方按团队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回复,价格一团一议。

(7)乙方取消团队计划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凭相关单位开具的原始单据以及乙方组团确认传真函件为依据,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8)如乙方临时增团、增人,应先电话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应积极配合安排乙方临时增加的团队和人数,如旺季因交通工具、酒店紧张等原因,确实无法安排的',甲方可以依实际情况而定。

(9)质量方面,甲方必须按所发布的旅游产品的标准提供饭店、旅游车、餐饮、行程安排和导游服务,做到质价相符。如因甲方的服务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在接待中发生质量问题引起客人投诉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应对此

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旅游警告,网络病毒,电路中断等。

四、结算方式

(1)结算凭据:甲乙双方散客或团队出发前用传真确认结算价格及行程,团队结束后由乙方

填写“团队结算单”,经办人署名并签注日期,加盖乙方公章(或财务章)后将原件交甲方财务做为付款依据。甲方财务收到团队结算单后应及时核对。

(2)散客结算办法:乙方必须在客人出发前十天支付甲方总团款的50%团款,余款在客人出

发前二天内全部支付。

(3)团队结算办法:乙方必须在客人出发前二十天支付甲方总团款的80%团款,余款在客人

返回国内前二天内全部支付。

(4)如乙方在一个月内(30天)交给甲方的人数达到60人,支付团款方式可进行月结,

甲方要求乙方的团队在出团前支付50%的团款,余款可在一个月内支付给甲方。

(5)汇率:团款需折合人民币结算,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卖出价为准。

五、佣金规定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行程和价格进行收客,甲方根据每个行程上注明的价格按每人

15%的佣金返回给乙方,此佣金在余款结算时扣除。如果乙方调整标准或更改行程,不存在佣金,甲方有义务提供最优惠的团队报价给乙方。

六、代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即从 年 月 日 起 至年月 日 止。一式四份,双方业务部和财务部各执一份,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解决,或补签协议。补签协议与本协议俱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愿意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合同。

七、 合同解除:

双方签署合同后,如因一方单方面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提前七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收到书面解约合同之后,双方协议正式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附:乙方有效业务签字人表格

乙方同意以上人员与甲方开展旅游业务,乙方有效签字人的署名视同为乙方公司行为。如上述人员离开乙方,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盖章):

代表(签章):

旅游合同 篇4

旅游委托代理合同范文1

委托人(组团社): 旅行社(甲方)

受托人(代理社): 旅行社(乙方)

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xx]77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合同》,内容如下:

一、双方资质

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具有合法的旅游企业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内容必须符合甲方合法的经营范围;乙方保证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权开展业务。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权限造成违规由责任方独立承担;双方在权限内出现过错,按协议规定由责任方承担。

二、委托内容与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 ,代理甲方招徕国内旅游(全部 / 专线 )旅游线路产品;出境旅游(全部 / 专线 )(注: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旅游线路产品:并代办如下招徕销售事项。(超出委托范围的代理行为无效)

1.招徕宣传 ;

2.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3.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费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和优惠的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给于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徕的游客后,在实施操作中要保证服务质量,对操作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全责,承担全部责任,不得推诿。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现不能按照乙方与游客签订的协议操作时,应提前征求游客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如出现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权委托开展代理业务时,客人经乙方认购了甲方的产品后,乙方必须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无法操作时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徕工作阶段中出现过错,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认购产品预留位置时,如因不能按规定交足团款,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即时取消预留计划。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停止收客的通知收客后,甲方不能操作,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未尽事宜在实践中可做补充协议规定,工作中出现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出现经济纠纷无法协调解决时,可在沈阳签约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沈阳市旅游局备案一份。协议有效期 年,(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至二0一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代理合同范文2

做为代理社,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年 月 日订立。

一、组团社和代理社的联系信息:

组团社: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代理社: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二、授权范围:

(一)招徕宣传;

(二)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四)收取旅游费用;

(五)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代理 (一)、(二)、(三)、(四)、(五)(可选择删减)项旅游业务。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至。

四、委托代理费用的相关约定

五、团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义务

(一)必须遵守旅游法律法规;

(二)代理社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组团社的最大利益;

(三)代理社须在组团社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招徕业务,并报告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代理社无权超越组团社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组团社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五)代理社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组团社;

(六)代理社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向组团社支付团款;

(七)代理社须对其分支机构(分社、服务网点)的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事项进行监管,并向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组团社的义务

(一)与代理社诚实合作,向代理社如实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资料信息;

(二)如果组团社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代理社;

(三)无论何种情况,组团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对旅游者的违约赔偿

在组团过程中旅游者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受委托代理的影响。出现对旅游者的违约侵权的,旅游产品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委托招徕不当方面的责任。涉及到对旅游者的赔偿,按照便利旅游者和保护旅游者权益的需要,统一由乙方先行承担。甲方须在乙方垫付给旅游者的赔偿后的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对乙方垫付给旅游者的赔偿进行补偿。

九、保密约定

乙方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以及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客户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组团社秘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后,甲乙双方未对委托代理事项签订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动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团款累计延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组团社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由甲方至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旅行社同业委托招徕授权书》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十四、 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有关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代理合同范文3

乙 方(旅行社/受托人):

甲 方(旅游者/委托人):

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说明

一、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旅游者亲自签章,并加盖旅行社公章(旅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文本仅适合于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

甲方(委托人/旅游者): 旅游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 /单位住址: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乙方(受托人/旅行社): 旅行社名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律师提示】:在签署本合同前,旅游者应要求旅行社出示《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甲方(委托人)就以下事项与受乙方(受托人)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付款方式:

以上费用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币种,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或另行约定 。

二、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真实有效,联系电话能及时联系到,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报酬。 3、甲方应当及时受领乙方委托事项的结果。

4、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勤勉为甲方处理委托事项。

2、乙方需要转委托的,需要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二、违约责任

1、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律师提示】:

1、建议旅游者与旅行社约定违约金,以减少纠纷发生时对于损害赔偿数额的举证责任。

2、违约金赔偿数额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违约金的约定减少纠纷发生时对于损害赔偿数额的举证责任。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 篇5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赴台游旅行社全称, 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赴台旅游服务,指赴台游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赴台游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台湾地区导游服务费;

(8)赴台游旅行社、台湾地区地接社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赴台游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台湾地区小费;

(5)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赴台游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赴台游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游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台湾地区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台湾地区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赴台游旅行社将旅游者转至其他赴台游旅行社所组赴台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赴台旅游不得转团)。

1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3、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4、必要的费用,指赴台游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5、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赴台游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台湾地区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服务(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赴台游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赴台游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降低服务标准,要求地接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团队日程安排活动;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台湾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赴台游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台湾地区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货币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台湾地区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旅游合同 篇6

旅游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


一、协议背景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为了促进旅游业的繁荣发展和吸引更多的投资,特此制定旅游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旨在提供合作伙伴之间的权益保护、责任分担以及投资收益分配等合作细则。


二、合作方式


1. 合作伙伴应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旅游项目,并共享投资收益和风险。


2. 合作伙伴可以自行决定合作比例和资金投入额度,但合作比例和资金投入额度应在协议签订后30天内完成确定。


三、责任义务


1. 所有合作伙伴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旅游项目管理规定,共同保护投资利益。


2. 合作伙伴应按协议约定的资金比例投入项目资金,并按照约定的权益份额承担相应责任。


3. 所有合作伙伴应积极参与项目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工作,共同提高项目运营效益和服务质量。


4. 合作伙伴应共同承担因项目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作风险,包括自然灾害、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损失。


四、投资收益与分配


1. 投资收益按照现金流量法进行计算,并按照合作伙伴各自投资比例共享。


2. 投资收益分配按照合作伙伴之间约定的权益比例进行分配。


3. 投资收益分配应在每年项目运营结束后的30天内进行结算和支付。


五、知识产权


1.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各合作伙伴共同所有。


2. 各合作伙伴在未取得其他合作伙伴同意之前,不得将项目的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给第三方。


六、保密义务


各合作伙伴应对协议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细节等保密内容,保持严格的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七、协议期限与解除


1. 协议期限为____年,从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2. 合作伙伴可在协议期限届满前______天书面通知其他合作伙伴解除合作关系。


3. 如出现以下情况,任何合作伙伴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


-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 违反协议约定严重损害其他合作伙伴利益的行为;


-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争议无法解决的情况。


八、争议解决


1. 合作伙伴间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相关仲裁机构处理争议。


2.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九、协议变更与补充


1. 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与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获得各合作伙伴的书面同意。


2. 变更与补充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合作伙伴首席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期限届满。


十一、其他事项


本协议双方均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在协议中所承担的义务,共同维护合作伙伴关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约定,并作为协议的附件。


合作方一:


签字:


日期:


合作方二:


签字:


日期:

旅游合同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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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旅游合同范本二正文内容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1)团号: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3)境外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时间:_________

(4)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7)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

(8)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

(9)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

(10)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3)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游客须知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参加出境旅游!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_________旅游局

一、您的权利

1.您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杜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接待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3.您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行社为您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出境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杜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计划购物,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您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导游通过组织自费项目获取利润,损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社未经旅行团同意,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或增加旅游项目,强迫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您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获得赔偿。

8.您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损害,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当您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您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您有权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您有权检举;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您有权将组团社发给您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部门,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您的义务

1.您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您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权和。

3.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非法滞留不归。

4.您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您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6.您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7.您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了解旅行社的运营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您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

9.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XX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旅游合同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太原市关于旧房改造的相关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改造合作开发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1、该住宅区位于 ,宗地号为 ,项目用地宗地面积共计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容积率为 ,土地使用年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目前项目名称)小区内现有住宅 栋,共计 套房产,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其中有产权房屋共计 套(面积共计平方米),无产权共计 套(面积共计平方米)。公建(面积共计平方米)。 甲方保证所有的房产及本项目土地是真实有效的,并保证未将本项目项下的房地产进行任何抵押,也未进行担保。

3、 (目前项目名称)小区 住宅系 年甲方砖混结构修建而成,现房屋渗水严重,钢筋外露,岌岌可危,且间接造成资源浪费。目前,所有业主均已签字同意旧改。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甲方出地,乙方全权出资,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1、甲方授权并协助乙方全权进行原地块上建筑物的拆迁及在合理容积率等要求下重建开发。

2、拆迁补偿以1:1(拆1还1)进行补偿。 3、其余建设面积归乙方支配。

1、提供目前条件下本改造项目已有的全部产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证、红线图、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等;

2、拆迁补偿谈判工作,按照小区内全部物业拆一赔一的原则(红本、绿本房产证有所区别)和全部业主达成拆迁补偿协议;

3、监督乙方办理城改、区政府、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等政府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4、会同乙方办理整体改造合同文件的公证事宜;

5、会同乙方共同办理整体改造项目所享有的市、区两级政府给予的地价、城市配套费、容积率及其他费用减免的优惠;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产生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将小区全部或部分物业对外设置抵押、担保;

7、本协议签订后因项目产生的费用经过双方确认,由乙方支付和承担。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权利人支付项目补偿,即依1:1比例向甲方赔偿原有物业同等面积的新房;

2、承担本协议签订后本项目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报批、报建费用及全部项目建设费用及其他费用;

3、乙方在向甲方和现有业主支付补偿后,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甲方予以无条件配合;

4、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指派专门工作人员会同甲方的办理旧改审批、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各项相关工作;

5、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小业主建设期间腾空物业租赁他人房产生活形成的房租补贴由乙方支付;

6、非因甲方之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8、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 小区改造的绝对优先权,在乙方无明确表示放弃合作的情形下,甲方不得将 小区的改造交由他人完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乙方应提供 万元人民币(大写: )资金作为保证金,监管于双方选定的律师事务所或银行,如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依约提供后续建设资金或不办理后续的行政许可手续,则甲方有权没收此保证金;

的合作开发协议,如甲方擅自又与他方合作,则除返还 万元保证金外,另须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乙方。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开发或由乙方控制的子公司、乙方的其他关联公司开发,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让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谋利。

1、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甲、乙双方须派员共同组成项目部,指定并实施项目开发计划,项目部乙方派员出任总经理,甲方派员出任副总经理;

2、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乙方须依约将 万元人民币(大写: )保证金付至双方选定的律师事务所或银行监管;

3、乙方付足 万元人民币(大写: )保证金后,甲方应将全部文件资料原件交出给项目部管理;

4、双方共同组成项目部后,在15日内正式启动各种报批、报建手续,并启动和小业主的拆迁补偿谈判及签订协议。

1、本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双方共同完成小区整体改造的全部行政许可;

2、获得开工许可证后,乙方在18个月内完成小区的竣工验收。

2、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在18个月内未能全部取得项目整体改造所需要的城改办批准文件、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等的批准文件及开工许可证;

3、本协议所涉及的土地及房产50%以上被人民法院查封并拍卖,致项目无法进行。

出现本条约定的解除情形时,除第一款双方协议给予对方赔偿外,原则上对双方所遭受的损失互不赔偿。如出现前述情况系一方过错所致,则有过错的一方按本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甲方出现下列情形视为根本违约,应支付一方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本协议签订后在乙方履约的情形下拒不配合办理各项行政许可手续,如拒不盖章等,致使行政许可事宜无法完成;

2、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如与小业主进行拆迁谈判及签约等; 3、因甲方的恶意制造诉讼或因甲方的债务致本项目下的土地及房产被查封超过50%的;

4、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视为根本违约,应支付甲方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1、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私自炒卖给他人从中谋利的; 2、因乙方的债务或过错致本项目土地及房产被查封超过50%的; 3、在获得开工许可证后18个月内未完成竣工验收的;

4、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甲、乙各方虽有违约行为,但并非本条所列事项,则应支付对方 万元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游合同 篇9

甲方:北海天隆三千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海风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号:L-GX-GJ00023为共同拓展旅游市场,开拓旅游资源,甲乙双方结合各自资源优势,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甲方客户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客户需要向乙方提供旅游客源,乙方负责甲方客户在北海市涠洲岛的地接旅游活动。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地区域的最新旅游价格信息,以便于甲方为客户安排行程。乙方为甲方提供独立成团的4人(含4人)以上的北海涠洲岛一日游优惠价格(服务及价格标准详见附件《中国最年轻火山岛——涠洲岛一日游》),如不足4人,则由甲方向乙方补足差价。因客观因素造成价格变动,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免造成失误。

3、甲方客户在旅游行程中,自费项目及增加景点产生的费用由客户现付。

4、旅游全程不含餐,如客户需安排团队餐。乙方按以下标准提供餐饮:团队餐不低于20元/人/餐;围餐按10人一桌,最低按200元/桌起,如人数不够,按比例上菜。旅游行程中,产生餐费由客户现付。

5、甲方客户如有需求去斜阳岛或出海打渔等项目,需提前与乙方确认,乙方提供具体行程安排协。此自费项目不含在优惠价格内,亦与乙方无关,所产生的费用由客户与第三方自行结算。

6、特殊团队实行一团一议,如老年团,外宾团。

二、付款方式

1、甲方以月结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2、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费用结算函,甲方收到乙方结算函后于当月15日前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三、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在执行交接过程中,以双方盖章传真方式的确认函为依据,本确认函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与每个团队或散客确认函上约定的服务标准为甲方客户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给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控制因素(如遇到台风,海浪,不能开船,导致客人留宿岛上,景区接待能力不足等第三方因素)导致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约定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出团后人数、房间数、景点等确认函数量和项目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则及时进行修正及调整,如产生费用增减或产生失,由甲方弥补给乙方。

4、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乙方必须为甲方客户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及安全责任问题,双方应参照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或【合同法】等法律来执行,依法解决。

5、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定金。

四、甲乙双方如不能按以上条款履行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以书面形式相互告知。如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协商不成诉讼管辖地为协议发生地。

五、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补签协议,其法律效力与本协议等同。

附件: 《中国最年轻火山岛——涠洲岛一日游》

甲方: 北海天隆三千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海风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中国最年轻火山岛——涠洲岛一日游

旅游合同 篇10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共同推进乡村旅游工作,利用相互之间的优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就关于乡村旅游事宜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共同推进______地的乡村旅游及旅游产品体系的建设与推广,实现共赢。

1、甲方应在资源考察和特色景观旅游村镇的规划和开发方面,指导和支持乙方科学规划旅游线路。

2、甲方应大力支持并配合开发乙方旅游新产品。

3、甲乙双方应通过媒体公告乙方旅游新产品及其主创旅游企业。

4、乙方应制作多种语言版本的宣传册和光盘,由双方利用各自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

5、双方有义务推行诚信旅游,增强服务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乙双方均承诺,对因本协议签订、履行和双方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和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征得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的颁布或修改,导致本协议因与强制性法律相冲突而不能履行时,双方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进行修改;若双方经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可终止。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旅游合同 篇11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接待旅游团队、商务会议、散客等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接团业务往来的《行程确认书》及接待标准说明和往来业务传真、电子邮件等为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委托确认及接待:

1、甲方必须在每批团队或散客在有意识出行前先让乙方预留机位或船位、车位、住房等,确定出行后向乙方提供接待计划书及详细接待内容。应包括:团号、人数、日期、名单、标准、行程、结算费用及结算方式等。乙方应在收到计划后由双方委托授权的计调部门签署及盖章确认,经乙方确认后的计划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接待计划书一旦确认,乙方不可放弃团队或散客计划。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接待的团队或散客交出第三方接待。

3、乙方作为接待社,必须履行甲方在计划书中要求承诺的义务,按双方确认的接待项目、标准提供相应的优质服务,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需要调整接待计划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向游客解释说明。

4、为提高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有义务将团队(含散客)的接待意见、建议及时书面反映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客人意见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因甲方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服务内容与甲方给乙方的计划书不同,而造成客人的投诉或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处理,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应明确在合同中注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为:肇庆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介绍乙方。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预报情况,及时安排落实团队的行程,将酒店名称、用餐标准、行程具体内容、接待价格等书面确认给甲方,团队到达前两天,乙方将接待导游的姓名及联系电话通知甲方。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游客的接待任务,保证接待质量。具体接待标准:

导游服务标准:

a、乙方所派导游员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应佩戴有效的导游证上岗。具有责任心、素质高、专业知识精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为游客提供满意贴心的导游服务。

b、导游员接团后应主动与甲方领队或全陪核对行程、计划安排。

c、导游员应提前15分钟抵达接站地点,举乙方接站牌接团,游览过程中举社旗,严格按照《导游员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接待服务,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加团队活动,不得擅自增加计划外景点,不得超计划安排购物,不得欺骗或歧视甲方全陪及客人。

d、团队抵达酒店,客人取得钥匙进入房间后,导游员须留待酒店前台半小时,如客人房间存在问题,应及时与酒店方协调解决。

e、导游员必须在团队返回前两天对游客的返程机、车、船的班次、车次及船次的起航时间及地点进行再确认,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公司计调,并协助甲方做好补救工作。

f、导游员送团时,须按民航、铁路或相关的规定提前抵达站点时间,将游客送至火车站或机场。飞机团要协助游客、全陪办理登机手续,等游客通过安检方可离开。火车团将游客送至等候返程车次的候车位方可离开。

车辆标准:

a、乙方安排的车辆须具有当地交通及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正式牌照及旅游运营证件,旅游车为空调车(特殊情况按注明的计划执行,特种旅游团除外),车况符合机动车使用安全标准。若乙方安排证照不齐全的车辆而导致团队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乙方保证按旅游者人数安排相应座位的车辆,不得安排客人坐副座、加座,对无行李箱的车辆,要留有适当位置存放客人的行李物件。

c、甲方要求乙方车辆挂组团社标准牌的,乙方应提供相应服务。

d、司机要熟悉路况,保证空调运转正常。

e、旅游车的右前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内容贴车头牌,便于游客认找车辆。

用餐标准:

a、早餐原则上安排在下榻的酒店内用餐,不能安排的,则在同级或以上的餐厅用餐,并事前通知甲方计调。正餐安排在旅游定点餐厅(特殊情况除外),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b、正餐及早餐都要保证按合同(附件)约定标准向客人提供,保证正餐8菜1汤(4个主菜,4个副菜),特殊情况除外,风味餐及特殊约定团队的用餐标准按甲方接待计划执行。

c、每次正餐期间,导游应前往客人餐桌巡视,随时留意客人用餐情况。注意饭菜的质量和份量,如有问题,要及时协助解决。

住宿标准:

a、按双方确定的标准,提供相应星级、标准、位置的酒店。酒店房间设施必须具备独立卫生间、空调、彩电、电话,如遇地区差异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甲方计调。

b、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介绍、说明酒店的真实情况。

c、节假日或是旅游旺季,乙方不得降低双方已确认的用房标准。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入住。

旅游行程、购物和计划外增加游览项目:

a、游客参观游览期间,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行程游览。乙方不得擅自增、减游览项目,杜绝压缩正常游览行程向客人兜售计划外项目。特殊情况,乙方需调整(含增减游览项目)旅游计划安排,须取得甲方全陪、领队和全体客人签字同意的书面证明书后方可调整行程。

b、购物点只能按照双方确认行程上所列的安排,导游不得擅自增加或更换其他购物店,且进店时间不超过1小时/店(点)。不安排团队到非旅游定点商店购物(自由活动除外)。甲方领队(全陪)对乙方安排的购物、加点或导游讲解工作如有劝阻,乙方导游应积极配合。

交通及保险: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旅游团队机、车、船票,乙方应保证双方确认的接待计划中的票务供应。因故改变时(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征得客人及甲方同意,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因乙方原因不能解决团队机(车、船)票,团队滞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团队滞留(天气、塌方、堵车、机械故障、航班延误、政策性景点关闭等)。乙方应积极协助解决,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乙方收集并保留各种证据,以备日后查证之需。

c、遇不可抗拒力原因改变团队行程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乙方保留各种证据备案。

d、旅行社责任保险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旅游局的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建议由旅游者自行购买。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如需垫付费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可灵活运用,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为原则,并保留各种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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