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演讲稿

专项工作方案

2024-02-03 专项工作方案

专项工作方案推荐15篇。

专项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做好小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的问题日益突出,***要求按照《自治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新安办发电【】号)文件精神的工作安排,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职责分工

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电动车充电管理混乱的问题,我局率先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由安装单位负责维护和用电安全,***协同充电桩的日常管理及隐患排查,我局加强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指导,确保充电桩安全使用。各部门压实责任,保障整改任务及时落实。

二、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共有54个小区,其中32个小区由13家物业企业管理,一是按照要求完成充电桩154组,目前物业管辖小区充电桩已达到全覆盖;二是督促物业企业不定期对充电桩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充电桩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向居民群众宣传正确使用充电桩,从而减少私拉乱接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存在的问题

1、小区居民未按正规操作,充电孔损坏严重;2、个别充电桩存在短路或无法充电情况;3、充电桩长期暴露在外,已严重损坏。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规范小区,加强监督力度。我部门对物业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在小区内未按照要求充电的业主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部分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单元门口私拉电线充电。对这方面问题,我部门加强对物业企业批评教育,对业主想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并引导业主放于制定位置充电。

专项工作方案 篇2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五华县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五华县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现就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集中整治、阶段提升、持续改善,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为依托,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行动。

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筑工地场容场貌、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材料运输、渣土运输等工作,提高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改善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城市环境更加整洁、城市形象更加靓丽、为创卫加力的总体目标。

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机构

工程名称:广东五华生态文化教育产业园(广东五华华侨实验中学教学楼)建设单位:广东省五华县教育局

设计单位: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约m2

建筑层数:地上5层。

建筑总高: 工程地址:五华县水寨镇水华路大坝中学

结构类型: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为保证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公司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 温乃宁 成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整治内容

严格执行《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整治内容主要如下。

(一)施工围挡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围墙,主干道周边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其余路段2m,围墙外侧粉刷,张贴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要求围墙整洁、美观、稳固、密闭,已完工的工地围墙应及时拆除清理。

2.施工现场大门的高度要与围墙相适应,宽度不小于5m。大门上部应设置施工企业标志。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组织机构网络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等。标牌设置应规范。

3.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应高出主体一步架,所使用的钢管外表 面宜采用防锈漆或喷涂安全警示色,同时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4.施工现场围墙、脚手架等外立面要注意整洁、美观,出现破损等情况应及时维修、粉饰。应书写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设置宣传广告、横(垂)幅等。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要在适当位置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标语和标牌要规范、整齐、美观。

2工地出入口道路要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小于C15,宽度不小于,长度不小于20m。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槽、排水沟和沉淀池,配备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洁工作。含有泥浆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严禁泥浆水乱排放或直接排入市政排污管道。其它建筑工地应有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洁车轮后才可出场,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场地周边及出入口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3.施工现场实行硬底化。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办公室、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等的地面以及外脚手架的基础要浇捣厚度不小于10cm,强度不小于C10的混凝土。

4.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材料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有序分类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易扬尘的材料

必须覆盖,严禁在施工围墙外堆放材料。

5.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须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压尘。

6.渣土运输车辆严禁超限超载,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或清扫,确保车辆清洁;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倾卸地点必须遵守交警、交通、城监等部门规定和相关要求;外运车辆必须遮盖严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洒漏,杜绝运输过程中污染城市道路,确保城市道路清洁。

7.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需要扩大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绿地,迁移环卫路灯市政基础设施,应当依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临时用房

1.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室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的活动板房;宿舍、厨房、厕所等临时设施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砖砌墙体、轻钢屋架、压型钢板盖顶的临时房屋或活动板房等形式的活动房屋。

2.施工现场办公区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办公室内要在醒目处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

3.生活区必须与施工作业区、现场办公区明显分开,严禁在在建工程内住人。生活区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要;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宿舍内净高不低于,通道宽度不应小于;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 m2,且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规范宿舍内务管理,确保整洁有序。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保持卫生环境良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厕所必须符合卫生及相关防疫要求。

(四)市容环境

1、施工工地需要进出的各种散装建筑材料,现场废弃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清运,运输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者采取覆盖措施并取得由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颁发的《准运证》后方可运输。

2.施工现场应配置必要的环卫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代为转运,禁止在施工现场长期堆放或焚烧(填埋)。

3.在城市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0时至凌晨7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进行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报经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4.施工可能造成周边单位、居民出入障碍或者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单位应报经公安交警、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批准,并应当事先采取有效措施,设置文明公益标语和警示标志。

5.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围墙,对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修复,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等其它废弃物。

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保障措施

(一)成立督查组。

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 温乃宁 成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督查组职责:一是督查各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督查项目部各班组的履责情况。

(二)多措并举,确保成效。一是提高建筑文明施工环境条件。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常态化管理水平。三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三)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采取经济处罚措施,情况严重的项目班组,开除处理。

公司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县住建局汇报。

2015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5月

专项工作方案 篇3

关于印发《云阳县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云专组发〔2009〕2号

按照《》(云阳委办〔2009〕119号)要求,县***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制定了《云阳县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专项治理方案》,已经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阳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专项治理方案

按照县委、县**《印发《云阳县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委办〔2009〕119号)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招投标专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为指导,按照党**、国务院和县委、县**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政策制度,根据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规范招投标活动秩序,建立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

二、工作目标

用2年的时间,针对突出问题,完善法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行政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1) 招标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完善。加快制定《条例》配套规定,2010年年底前,以《招标投标法》、《条例》、**规范性文件和部门实施意见相衔接的招标投标政策体系基本完善。

(二)招投标监管方式有突破。全县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形交易市场,实现统一进场、集中交易、按责监管、行政监察,促进招投标监管工作的统

一、规范、透明。

(3) 招投标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督执法,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处理渠道,严肃查处招投标违法违纪案件,基本解决或遏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三、主要任务及任务分解

根据三大工作目标,2年内共同抓好4大任务13项工作:

(一)完善招投标政策法规

1加强招投标制度的学习和宣传。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招标投标法》、《条例》以及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各责任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学习宣传活动。

2清理现有政策,完善政策法规。协助清理行业招标相关政策,修订完善相关实施意见。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理清全县的招投标规定。县法制办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2) 完善监督合作机制,加强合作

3、按照《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渝府令〔2004〕168号)要求,严格落实招投标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县**和县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必须报县**法制办备案审查,县级部门未报经县**法制办备案审查同意的招投标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县法制办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4充分发挥县级招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完善招标案件查办合作机制和案件移送机制。县***、县监察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3)完善四大制度,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5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方案审批制度。严格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实行招标方案变更程序,非因法定理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审批邀请招标和不招标,不得改变已审批的招标方式或招标组织形式;擅自变更招标方式或者招标组织形式的,行业部门不得办理事后手续。县***、县经委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6、强化专家评标制度。进一步丰富全市综合评价专家库资源,严格执行城市综合评价专家库的提取程序和终端维护;要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的聘任、考核、淘汰和处罚制度,加强专家的专业培训,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县***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7建立健全招标**机构动态监管制度,严格管理招标**机构。加强对**投资项目招标**机构、工程招标**机构、国际招标**机构的监管,严格资质管理。县***、县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8严格执行招投标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招投标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加强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与县经委、县建委、县工商行政部门以及其他行业部门的沟通配合,适时将招投标诚信体系纳入全县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信息互联共享。

县***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4) 改进和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果

9加强对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加强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稳步提升全县施工招标率、公开招标率,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情况应明显改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全部实行招标。县级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

十,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大胆探索创新招投标监管方式,系统总结我县在统一交易平台和统一监督平台试点方面的经验,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界限,整合市场资源,逐步建立县级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统一进场、集中交易、按责监管、行政监察。推进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为主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县***、县监察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11积极改革和完善评标办法,推进招标投标规范化。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研究落实《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推广实施工作,配合做好简明标准文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标准文件、设计采购施工标准文件的贯彻工作。县级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行业标准文本的实施。

12、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网络管理等手段,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规范审批行为,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纳入电子监察范围;积极探索和实施电子招投标。县监察局、县***牵头,其他责任部门配合。

13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案件,加强对查处案件的剖析,对部分典型案例应予以及时**,增强震慑效果。县级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四、自查标准

(1) 招标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条例》及配套制度情况;法规、规范性文件是否已报**县法制办备案审查;是否对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与《招标投标法》、《条例》相悖的制度规章是否进行了废止、修订;是否存在非法设定投标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与《招标投标法》和《行政许可法》相抵触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存在通过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标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招标信息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规定;是否存在以系统和地区中标为得分或中标条件的情况。

(二)依法实施行政监督情况。投标投诉处理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建立违法行为记录公示平台,是否依法公示违法行为记录;是否依照《**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阻挠、干预外地投标人进入本地市场,或者对阻挠、干预外地投标人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纵容、包庇,限制公平竞争等情形;围标串标治理情况;招投标制度和机制存在哪些不足。

(3) 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招投标制度。达到国家规定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是否严格执行了招投标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项目是否经过严格审批;国家、市、县重大建设项目是否依法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条例》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中标后是否存在威胁或暗示投标人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本地区、本系统的承包商和**商的情况;投标人是否挂靠有资质或资质的单位,以其名义投标,或向其他单位出租资质证书;中标后,投标人是否分包,项目分包是否限于非主要和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商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有偏离中标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约定。有形建筑市场是否依法办理招投标业务,是否存在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专项工作方案 篇4

(一)加强电保宣传力度

1.继续开展“六进”活动,即电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进商场”、“进赛场”、“进万家”。

2.以每年的“安全生产月”、“宪法日”等安全、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做好电保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宣传台、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方式,多管齐下扩大电保宣传工作覆盖面。

3.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以及“电力安全小视频”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推进保护区建设

4.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电保办关于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建设相关要求,完善干汊河镇境内保护区示范区建设,积累经验,再选2-3个示范区段,逐步扩大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建设范围。

(三)发挥电保三级监管网络作用

5.继续发挥电保“三级监管网络”作用,密切加强各乡镇电保办和电保领导组成员单位之间联系。

(四)加强行政许可审批办理

6.摸排走访全县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电力线路安全的施工工地,通过对项目负责人以及一线工人的普法和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的.办理,力争20xx年全年办理行政许可24件以上。

(五)加强电保人员培训

7.积极参加省、市各级培训活动,提高电保办执法人员和供电公司辅助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与执法水平。

8.组织基层电保工作人员参加电保办组织的培训和供电公司外破案例学习会,提升基层电保工作人员巡线护线与信息报送水平。

(六)适时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9.加强植树造林期间巡查宣传力度,做好今冬明春季防山火工作。

10.常规性开展电力线路树竹障清理及信息报送工作。

11.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行为。

12.常态化做好违章施工和违章建筑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整治工作,督促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设备及电气线路检视巡查和维护保养。与相关县直部门联合,进一步延伸开展电网安全综合治理“大行动”。

13.加强搅拌站和施工工地搅拌车、罐车等大型工程车辆驾驶员宣传培训力度,防止穿越导线造成跳闸伤亡事故。

14.联合供电公司组建电力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物资仓库,实时演练,随时待命,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及电力故障。

15.整治电力线路强弱线同杆架设问题。

(七)加强电保考核力度

16.充分发挥电保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县、乡(镇)、村(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层层考核机制,继续将电保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年底进行综合考评。

专项工作方案 篇5

教师师德师风专项工作计划知道怎么写吗?加强师德建设,提高师德素质极为重要,师德作为社会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是规范、约束教师的职业行为重要准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师德师风专项工作计划5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教师师德师风专项工作计划篇1一、充分认识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是我20__年教师工作计划中的重要工作。二、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以及下发的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文件。在坚持两周一次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平时个人学习,学习有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知识,结合自己的实际端正态度,积极投入,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提高自身师德修养。三、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学生的表率学识只能满足学生一时的求知愿望,真正打动学生内心的,是人格和道德的力量。这力量才是长久的,它将影响学生的一生,是学生未来的立身之本。因此,对学生一生的影响来讲,学识、权力、外表等加在一起,也远不如道德重要。一个教师当已失去对学生构成影响的所有因素,其在学生心目中的真实情感才会真实地显露出来,对其师德师风的评价才最可信。在三百六十行中,只有教师职业才可以用“蜡烛”来加以形容,道理就在于此。是这个职业的崇高之处。俗话说,言传不如身教,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必须在自己的道德、情操、品行、作风等方面给学生做出好的榜样,否则,在学生面前是没有力量的。特别是在当前社会上存在着不正之风的情况下,教师更应该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为自觉的行动,用执著追求真理,敢于抵制歪风邪气;抵制“庸懒散贪”的实际行动来教育、感染学生,成为学生的楷模。四、坚定信念,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师比作浇灌幼苗成长的“园丁”,比作将全部心血化为火焰的“红烛”,比作攀登科学高峰的“云梯”,比作为人类编织幸福的“春蚕”,这些都是对教师无私奉献精神的赞扬。教师更应该具有这样的道德风尚,为献身教育事业而感到自豪,从内心深处迸发出热爱自己职业的感情,只有这样,才能集中精力、兢兢业业搞好教学,努力承担和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和科研攻关,及时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五、不懈追求,做一名新时代的优秀教师这是我个人工作计划中的主要目的,在这不断的反思中,促进自己的成长和提高,真正使自己在思想、政治、业务等各个方面都要很大的提高,成为一名新时期的优秀教师。教师师德师风专项工作计划篇2新学期又开始了,我们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如何在教育教学一线深刻领会与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精神,成了当前我们学校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全体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去进一步学习、领悟、践行。为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出我们的一份力量,为教育的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人民生活富裕多发一份光多发一份热。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精神,必须从学校的发展做起,从自己做起,只有无愧于职责,无愧于使命,才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的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学期师德师风个人计划如下: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把“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做自己的宗旨,为学校着想,为学生着想,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不计个人得失,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二、爱岗敬业,做合格教育者严格要求自己,热爱教师职业,在新课标下要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发展,关注每一个学生,只有全身心投入到我们衷爱的事业中,才能教育好每一个学生,爱校如家对学校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三、关心学生,尊重家长关爱每个学生,不歧视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对后进生更应该特别关心爱护,积极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尊重家长,不居高临下谈话,做到和气、平等友善,形成和谐共进的教育网,达到教育的目的。四、团结协作,为人师表。时该注意自己形象,做到树立形象,衣着、举止、行为都做到为人师表,与现事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有事与大家商量体现团结协作精神。五、严于律己,依法执教。明确《教师法》中的各项要求,认真学习《教师法》,依法执教,同时认真学习《辽宁省教师十五不准》、《阜新市教师十五不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行为。总之,在各项教育教学中,时刻注意教师形象塑师魂,铸形象,使自己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能成为一名师德过硬的教师。教师师德师风专项工作计划篇3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市局关于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师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优质施教,努力造就一支重德行、负责任、讲良心的-教师队伍,办人民满意教育。二、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组员:全体中层管理干部、班主任、教师代表三、主要工作1.进一步完善学校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等制度,与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2.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分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访社区、访邻里、访教师活动。3.重点巡访班主任、重点学科教师,填写巡访记录表。4.及时向市局通报相关巡访情况并在学校网站发布巡访信息。四、责任查处学校严格问责制度,对于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接受学生住宿代伙等行为,依照《市局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暂行规定》《兴化市学生校外住宿代伙工作综合整治》等文件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学校自查案件情况在校内通报,市局交办或直办的违规线索,查处情况向市局书面报告并在学校网站向社会通报。教师师德师风专项工作计划篇4教师是人类文化的传播者,是培育新一代的园丁。新形势下的教育给教师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要适应当前的教育需要,不断地要求自己,提高综合素质,为学生树立心悦诚服的好榜样,一切为了孩子发展,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为了更好地体现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现制定师德师风工作计划:一、加强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师德修养积极参加本校每周组织的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记好笔记,及时写好心得体会,在政治上理论上不断提高自己,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深切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提高自身修养,提高自己的师德水准,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二、为人师表,做好学生的表率学教师既是知识种子的传播者,又是文明之树的培育者,既是人类灵魂的塑造者,又是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开拓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和光辉典范。“无德无以为师”,真正优秀的教师,对祖国的爱,对学生的爱,对事业和未来的爱,都表现在他对自己的高标准要求的落实上。率先垂范就是对学生真正的负责,就是潜够默化、影响深远的教育。学识只能满足学生一时的求知欲望,真正打动学生内心的,是教师人格和道德魅力。教师要随时注意塑好自己的形象。以高尚的道德使学生高尚,以渊博的知识使学生聪明,以自己健康的心理去塑造学生心理的'健康。对于学生来讲,学识、权力、外表等加在一起,也远不如道德重要。加强信念,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和职业理想。在自己的道德、情操、品行等方面给学生做出榜样,感染学生。三、严谨治学,投身于教育教学之中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探索,优化课堂教学的过程,注重教学中渗透思想教育,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时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兢兢业业,勤于奉献,关心热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规范自己的日常用语和行为举止,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增强责任心学而不厌,勤于进取,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教学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地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不断地提高自身师德修养,在未来的日子里更上一层楼。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无悔自己的选择,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教师是崇高无上的,它将永远是我的追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这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奏出自己不同凡响的生命乐章!教师师德师风专项工作计划篇5二十一世纪需要教师不但要有更渊博的知识,而且还要具有更优秀的人格魅力。为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学校把师德建设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起来,把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活动的重点放在强化教师高尚人格、良好学识学风的培养上,将调整师生关系转变到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上,结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把师德建设的各项规定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动,以高尚的人格和良好学识学风影响和带动学生发展。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教师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1、全体教师采取每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并在工作中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认真及时的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关心国内外重大新闻,建立政治学习笔记,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提高政治思想觉悟。2、突出抓好职业道德及其相关知识的学习,使教师在师德教育活动中树立高尚的品格。本学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全体教职工中进行职业道德规范大讨论,切实把师德建设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不但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加重学生负担,更重要的是学会赏识教育、平等教育、学会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尊重学生自主选择。主要学习篇目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师德师风学习材料》等。要求全体教师通过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认识能力,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落实到行动上。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师德教育活动,促教师师德水平的提高。1.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新途径,努力提高师德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树立以人为本,敬业奉献的师德理念,引导教师敬业奉献,促进学生发展,并在成就学生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不断进步。积极开展树良好教师形象活动,加强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职业责任感,并能落实到平日的教育教学中。2、本学年围绕在广大教师中开展立高尚师德,争文明教师雷锋家乡人学雷锋活动,即对自己要讲道德,对学生要讲爱心,对同志要讲友情,对工作要讲责任,对教学要讲质量,对事业要讲奉献,对社会要讲公德,对祖国要讲贡献。3、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道德行为十不准》、《中小学教师用语十提倡》等。十不准即:①不准参加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②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收费补课;③不准上课时吸烟和接打手机;④不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⑤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其他娱乐活动;⑥不准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⑦不准训斥、指责和羞辱学生家长;⑧不准私自向学生收费、摊派读物及推销商品;⑨不准、酗酒以及说脏话;⑩不准穿奇装异服、戴奇特饰品、浓妆艳抹,留怪发型。十提倡即①你真聪明,真能干;②你真可爱,真活泼;③你还有什么样问题?;④你的问题一定能解决;⑤别着急,慢慢说;⑥别灰心,再来一次;⑦看到你进步,真高兴;⑧今天,你做得很好;⑨相信你,一定行;⑩通过努力你一定能成功。4、实施五师教育工程:(1)铸师魂要求教师具有四心:关爱学生诚心,了解学生细心,教育学生耐心,服务学生热心。(2)育师德要求教师做到三爱: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对后进学生有三心:爱心、耐心、信心。(3)树师表要求教师实现一二三四目标:一强强化为人师表意识;二严严肃的自我修养、严谨的治学态度;三种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四高高度的觉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高尚的道德情操、高超的教学艺术。(4)正师风通过制度规范、行为规范、榜样规范,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5)练师能对不同层次的教师提出不同的要求,按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目标进行培养。5、学校将结合八对八讲、五师教育工程和十不准、十提倡活动,学年末评选师德先进教师,以培植推广先进典型,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三、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师德建设实施。将教师职业道德确立为年度考核等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塑造教师师德群体的良好形象,使师德建设落到实处。四、展示学校风采,扩大教育的影响。充分利用黄兴小学学校网站以及各宣传阵地,开通信息渠道,大力宣扬师德高尚的教师,树立师德典范。学校要鼓励教师多发信息报道,展示学校风采,展示教师师德风采,扩大黄兴小学的影响。

专项工作方案 篇6

为扎实开展全县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刻吸取广安市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监管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巩固2019年驾培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成果,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南充市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南市交发[2020]45号)精神,结合我县驾培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行业管理部门:重点整治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参与驾培机构经营、违反规定行使监管权力、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审核把关流于形式、收受贿赂、收受红包现金,以及其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驾培乱象等行为。各驾培机构在办公场所、报名点及教练场设置全省专项整治监督牌的同时,加挂驻经商信局纪检组举报箱。

(二)驾培机构:重点整治驾培机构未按标准要求许可、未按规范和流程许可、许可资料不齐备甚至弄虚作假、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驾培业务的“黑驾校”等情形。

1、各驾校重新梳理许可申请资料,审批(许可)文件,包括升级验收、等级评定和质量信誉考核资料。

2、各驾校对区乡培训点重新审核,必须有国土部门和所在地乡镇意见以及安全教学设施设备和驾校安全监管措施,资料不全一律关停。

3、全面排查计时终端设备安装和使用情况,各驾校在5月31日前完成自查上报工作,对未安装和使用计时终端的立即停训,限期完成安装,规定期限内未安装和使用的将上报市局在监管平台予以注销并按规定处罚,再从事教学的一律按“黑教练车”查处。

4、全面排查教练员资质,各驾校5月31日前上报所聘用教练员资料,包括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毒酒驾查询记录和聘用合同等。

5、各驾校5月31日前按照许可条件全面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6、全面排查教练车,对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和未进入监管平台的教练车一律在5月31日前自行退出驾培市场。

(三)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重点整治对学员资料弄虚作假,只收培训费不培训,培训弄虚作假,教学场地、设施设备不达标等情形。

1、各培训机构全面清理完善学员档案资料,形成目录,以便抽查.

2、按照许可条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3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召开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县局整治工作方案,各驾驶培训机构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动员部署并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排查和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0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集中排查和整治,针对问题实行清单式和台账式管理,按照时间节点逐一落实。对驾培行政许可、行业监督和业务监督等工作进行问题大排查,并甄别核实反映驾培系统监管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三个不放过”的原则,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组织调配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大力摸排驾培市场的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未取得驾培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培训活动的“黑驾校”、“黑教练车”和“黑教练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确保行业稳定。

(三)总结经验和建立长效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要针对问题台账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同时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教训,及时固化成功模式和做法,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驾培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做细、做实,彻底根除驾培市场乱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全县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各驾培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细化落实业务分管领导、纪检分管领导的职责,强化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按时间节点,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驾驶培训机构要在5月31日前在办公场所、报名点及教练场设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定的《全省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同时畅通举报渠道,我局将采取在驾培机构张贴宣传、通过当地交通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布举报电话: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驻县经商信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17—3951890,县运管局举报电话0817—4201506。

(三)加大督查问责力度。要强化问题整改跟踪督促,加大明察暗访,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凡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效果较差的驾培机构,我局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请驾培机构2020年5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月31日前报送具体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情况及《机构自查自纠表》。从6月份开始实行双月报制度,双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情况。联系人:王安仲,联系电话0817 —4201515。

专项工作方案 篇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6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函【20xx】110号)均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部署了七个专项整治任务。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办(20xx)82号)要求,结合县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得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使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专项工作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浙江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中共温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温州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和中共瑞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瑞安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市前一阶段“双减”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督查时间:

20XX年10月18日—10月27日。

三、督导重点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督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作业时间控制达标情况、家长参与课后作业情况、校内课后服务时间达标情况、课后服务师资待遇保障情况等五项内容。

(二)校外培训机构,重点督查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机构师资配备情况、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情况、培训时间控制情况、培训机构广告营销管控情况等五项内容。

四、督导方式

(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分别对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逐项抓好落实。各学校要将温州市“双减”工作举报、建议平台(二维码)由各学校向家长公布,确保知晓率100%。

(二)各责任督学要针对前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对学校进行跟踪督导。

(三)各督学责任区要对所属学校及辖区内培训机构进行督查,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四)市教育局组织专项督导组进行实地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抽检暗访重点学校和培训机构。

专项工作方案 篇9

按照省、市政府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窗口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各部门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管委同意,决定第三季度在全区所有窗口单位组织开展政务窗口服务专项整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省关于改进提升政务窗口服务水平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马上办”“钉钉子”精神,牢固树立“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的服务理念,以影响“放管服”改革落实的堵点、难点为重点,全面排查梳理存在问题,下大力集中整治政务窗口单位流程不顺畅、服务不主动等企业和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努力让“依法依规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成为开发区政务环境新常态,大力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

二、整改措施

整改工作范围包括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税务局办税大厅及各乡处服务窗口等全区所有窗口服务单位。

(一)解决审批事项“不集中”问题。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重新梳理分管的服务事项,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管理、能进必进原则,切实将涉及群众的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重新整理进厅事项清单报行政审批局,尽可能为百姓提供“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站式服务”。

(二)解决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结时限较长”问题。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分出“一次不用跑”“只用跑一次”事项清单,对目前难以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继续研究优化审批方式和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的对策措施,逐步实现“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进一步加快房产分局和国土分局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整合,压缩事项办理时限;进一步研究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和项目审批时间,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三)解决窗口“排队等待时间长”问题。推行预约受理、网上办理、业务办理自助机等模式,增加办事渠道,同时,科学设置调配办事窗口,采取增设临时窗口、延长窗口服务时间等举措,最大限度压缩企业、群众办事排队等待时间;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工商企业登记、涉税服务等热点事项“一厅受理、一站式办结”。

(四)解决群众办事“提交材料和办事流程不清楚”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审批服务流程,制作事项明白卡,提供样本样表,规范摆放在办事窗口,做到“简单、明了、清楚、易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要素信息,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规范化、智能化服务指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易于知晓、通俗易懂、简单好用,并统筹做好关联事项之间的衔接,切实解决审批服务办事指南覆盖不全、内容笼统、更新不及时,一次性告知服务落实不到位,办事企业、群众难以清晰、准确了解办事流程和材料要求等问题。

(五)解决服务“少数窗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待提高”问题。要强化窗口工作人员作风整顿,加大窗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要以内部督导检查为主,上级督导检查为辅,坚决杜绝纪律松弛、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行为,要重点解决窗口人员“空岗、串岗、打瞌睡、玩手机、电脑登录与工作无关网站,工作纪律涣散、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实现政务服务窗口纪律作风明显改善。

(六)解决“审批服务收费乱,中介服务不规范”问题。各窗口单位要编制、发布收费目录清单,列明收费项目、标准;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核查处理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解决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甚至巧立名目收费、变相收费、收费标准偏高,增加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等问题。有些中介机构、大厅工作人员收取好处费,在排号插队、材料审核、加急办理等方面提供“方便”,形成“灰色”地带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查摆问题阶段(20**年8月)。聚焦整改内容,开展摸底调查,各窗口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梳理窗口服务存在的各类问题,特别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拉出清单,列出明细,明确整改工作方向和重点。

(二)集中整改阶段(20**年9月)。各窗口单位要针对排查的问题制定整改目标,按照行动部署逐步推进各项整治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形成整改工作台账,定期上报进展情况,限期治理。

(三)总结巩固阶段(20**年10月)。认真总结整改工作成果和经验, 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问题清单和企业群众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企业和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窗口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部门整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查摆准确、整改措施到位。

(二)强化推进落实。按照时限最少、程序最筒、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要求,聚焦整改内容,精心谋化、统筹安排,按照时间节点制定有针对性、切实有效的整改举措,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调度督查。要及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销号解决。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协同,形成整治合力。督查室全程跟踪督查,定期进行通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四) 营造良好氛围。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宣传重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政务窗口服务环境和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引寻企业、群众参与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专项工作方案 篇10

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施市政府20**年“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区生猪及其肉品安全工作,办好民生实事,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抓好“放心肉”工程,全面开展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管住生猪批发市场,管住生猪屠宰企业,管住肉品流通、加工、消费环节,不能让问题生猪进入屠宰厂(场)进行屠宰,不能让问题肉品从屠宰厂(场)进入流通、生产加工、餐饮消费环节,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通过专项治理行动,理顺监管体制,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水平,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专项治理行动的主要内容与工作措施

(一)开展生猪养殖环节的治理

抓好养殖环节的生猪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关键是切实落实生猪养殖者为生猪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初步建立本地养殖环节生猪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各镇(街道)农林服务中心人员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养猪场进行全面摸底并造册登记,按要求,全面落实佛山市农业局统一印发畜禽养殖和免疫档案(每场一本),监督养猪场(户)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如饲料、药物、疫苗等)的名称、来源、使用日期、用量等事项。

二是加强免疫和动物疫病普查监测工作。一要坚决完成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任务。各镇(街道)农办、农林服务中心根据春季动物防疫的要求(“春防”),在4月中旬前完成生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注射工作,确保强制免疫率达到100%。二要加大动物疫情的普查监测力度,要按照《佛山市20**年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加强生产环节的生猪疫病普查监测,扩大普查范围,加大监测抽检比例,摸清动物疫情动态,以便于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疫病防控措施。三要进一步落实防疫监督责任,全面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按要求,在4月中旬前,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各镇(街道)与各村委会完成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责任书的签订。四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治员的作用,将工作重心落实到基层第一线,实行分片包干,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巡查,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各项动物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出售病死猪和质量不合格生猪,确保出栏生猪健康无疫和质量安全。

三是强化生猪检疫监督工作。一要严把本辖区产地检疫关。要认真实施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各镇(街道)农林中心动物检疫员把好辖区范围内即将出栏生猪的检疫关,确保本地生猪检疫质量。二要严把外地调入生猪的检疫监督关。各镇(街道)农林中心派驻到各大生猪批发市场、生猪屠宰厂的动物检疫员,要严格落实进场生猪的验货查证和例行巡场制度,防堵外来动物疫情。监督各大生猪批发市场、屠宰厂对场内定期消毒。在3月18日开始,为规范市场准入制,经检疫合格的屠宰出厂生猪产品将实行一猪一证制度。

四是强化生猪“瘦肉精”监管。一要突出重点,开展养殖场突击抽检;在各镇(街道)选择重点对象,对养猪场的饲料、生猪尿液进行突击抽检,按任务共抽取200个饲料样品和200个猪尿样品,按要求在3月30日前完成突击抽检行动的饲料和猪尿送检和自检工作。二要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大养殖环节生猪及其肉品的质量抽检密度。按佛山市要求,严格完成我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

五是加大对“瘦肉精”生猪的查处力度。一要加大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查处力度(如饲料厂、兽药经营店)严防制售“瘦肉精”等违法行为。二要加强本辖区养猪场的巡查和抽检力度。严防生猪饲料、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的行为。

主要由农业部门负责。

(二)开展生猪批发环节的治理

抓好流通环节的生猪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关键是明确生猪批发市场开办者对生猪经营管理的质量安全责任,切实落实生猪批发商为所购销生猪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督促生猪批发市场(点)履行生猪自检责任。由农业部门督促生猪批发市场(点)按照区农业部门提供的标准,在4月15日前建立生猪“瘦肉精”检测室,原则上每日按照不少于5%的比率对入场生猪实施抽检,并认真、详实做好每次检测的记录工作。生猪批发市场(点)如不履行自检责任,则由农业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生猪批发市场(点)对涉嫌“瘦肉精”残留超标的生猪及时停止销售,报告工商部门进行暂扣,并报告区农业部门进行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生猪,工商部门依法处理,镇(街道)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理。镇(街道)向区市政局申请批准后,送南海环保发电厂作无害化处理(销毁),或由镇(街道)监督下就地在肉联厂处理炉内销毁。

二是与生猪批发市场(点)开办者重新签订生猪质量安全责任书。在原有责任条款的基础上,增加约定生猪批发市场(点)开办者的生猪“瘦肉精”自检责任,以及在发现“瘦肉精”残留超标时,工商部门和生猪批发市场(点)开办者双方的管理责任,此项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

三是规范生猪批发交易行为。监督生猪批发市场(点)实行责任制管理,对场内生猪批发商建立详细档案,与所有生猪批发商签订生猪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生猪进销货台账,对进场交易的生猪开展索证索票检查,禁止无检疫合格证明、无佩戴二维码标识、检疫证明过期或染疫的生猪进场交易;禁止病死猪出场,对场内病死猪立即进行销毁。工商部门针对批发商建立信用制度,生猪批发商采购的生猪经法定机构检测,检出一次“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将进行停业整顿。

四是实施驻场监管。从即日起,至5月8日,辖区内有生猪批发市场(点)的工商分局要派员驻场,负责监督生猪批发市场(点)把好“进猪关”和“出猪关”。

五是监督生猪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对批发市场销售的生猪,尤其是外地来源生猪质量安全状况的抽查检测,禁止收购和销售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生猪,封锁疫区内或染疫的生猪、来历不明的生猪和死猪。农业部门在生猪批发市场每周抽取不少于100个猪尿样品进行检测。

主要由工商、农业部门负责。

(三)开展生猪屠宰环节的治理

抓好屠宰环节的生猪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关键是切实落实定点屠宰厂经营者为出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根据私屠滥宰发生的规律,以高压的态势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整治,尤其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其它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不留死角,对涉黑势力和团伙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坚持投诉举报制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做到举报查处率100%,彻底捣毁私宰窝点,防止私宰肉、病死病害肉流入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消除肉品安全隐患。

二是协助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签订层级管理责任书,明确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各自管理责任,村(居)委会负责人应当对本区域内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负起管理责任。在专项治理期间,积极配合镇(街道)、村(居)委会做好出租户自觉抵制私宰违法行为的宣传工作,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私宰户相关信息。对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把房屋或场地租予他人进行生猪私宰活动的,公安部门应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追究其责任,出租人发现出租的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不检举的,责令暂停出租三个月,并处月租金三倍以下罚款;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致使出租的房屋内发生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或者治安灾害事故的,暂停出租六个月或者吊销《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并处月租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三是规范屠宰企业的行业管理。落实肉品质量安全责任。对屠宰企业传达贯彻市政府《印发佛山市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83号)的精神,要求屠宰厂签订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屠宰厂经营者为出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完善检测室,做好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自检。监督屠宰厂在3月30日前建立完善检测室,并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做好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自检,禁止未经检验检疫或是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出厂。按照《印发佛山市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83号)文的精神,农业部门要配合好经贸部门落实辖区范围内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上岗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按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工作。

四是规范企业的屠宰活动。一是生猪进场时间为早上8点到晚上8点,在规定时间外生猪不能进场,定期与不定期抽查屠宰厂视频监控录像,录像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能少于15天。二是逐步完善肉品配送,提高肉品配送设备及服务水平,务必使用符合规格的肉品运载工具将肉品直接配送至肉菜市场或使用单位,逐步禁止摩托车敞运。三是加强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的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台帐制度,建立完善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加强对肉检员业务的培训,肉品品质检验必须与屠宰同步进行,经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必须在猪胴体上加盖验讫章并出具省统一编制的《广东省畜产品检验证明》方可上市销售。四是严禁屠宰病、死猪,厂内出现的病、死猪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病害肉、注水肉流入市场。屠宰企业有违反规定时间内进猪的行为,由经贸部门对屠宰企业进行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处理,并将此违规行为载入不良记录,作为屠宰厂整合的主要参考因素。

五是推动“厂场挂钩”的生猪供应模式。加强与农业、工商等部门的配合,按照“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建立我区生猪定点供应基地。与佛山市外生猪产区对口行政主管部门合作,选择规模化、能提供优质安全生猪的养殖基地或养猪合作社(协会),作为我区的生猪定点供应基地。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互利双赢”原则,引导我区屠宰企业与供应基地签订保障供应与质量安全合作协议,建立“厂场挂钩”的供应模式,以保障我区生猪来源的质量安全和稳定供应。

六是加强屠宰前生猪的“瘦肉精”检测工作,农业部门在屠宰环节抽检率不低于12%。在屠宰环节中,经监测发现含有“瘦肉精”超标的生猪,以农业部门检测结果为根据,按照《关于明确“瘦肉精”超标生猪有关处理程序会议纪要》(南府办20**年第16号)的规定处理。

七是按照设置规划,实现屠宰厂有效整合。按照《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粤办函〔20**〕49号)及《佛山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的要求,根据区域的人口状况、市场供应、企业规模、“瘦肉精”生猪检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加快对我区现有屠宰厂进行资源整合。

八是探索建立肉品安全追溯及无害化处理信息系统。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立管理平台,并以生猪屠宰、肉品流通为对象,以信息化为手段,建设肉品流通安全追溯及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商品来源信息和企业经营责任的可追溯,切实落实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促进放心肉的渠道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肉类消费安全保障水平,真正建立起我区肉食品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

主要由经贸部门负责,农业、工商、公安、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

(四)开展肉品流通环节的治理

抓好零售环节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关键是切实落实生猪产品经营者为所经营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超市、商场经营者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与每个进场经营户签订《肉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未签订责任书的,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肉品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检查市场内猪肉是否具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是否落实“一猪两证”;督促市场开办者指导场内猪肉经营户向消费者提供肉品经销卡,并及时报告场内经营户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是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和经营台账制度。依据《特别规定》,督促和检查猪肉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严防票证不齐生猪及猪肉进入市场销售。

三是完善猪肉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制度。指导从事肉品销售的市场、超市、商场和其他经营者,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签订协议。4月底前完成新开业猪肉经营户的协议签订和原有经营户到期协议的重签工作,落实“场厂挂钩”和“购销挂钩”制度,督促经营户从合法规范的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进货,严禁经营非法渠道的猪肉。

四是落实亮证亮照、挂牌经营制度。督促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眼处明示营业执照,公示相关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信息。

五是严厉查处销售含有“瘦肉精”等不合格生猪肉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瘦肉精”超标生猪肉品、注水肉、有病有害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责任。工商部门针对市场主和经营户逐步建立信用制度。在农贸市场、超市经检测发现含“瘦肉精”的生猪肉品,按照《佛山市流通环节猪肉监督检测和后续处理联动机制工作方案》(佛工商〔20**〕联字2号)有关要求,根据农业部门检测报告,由工商开执法文书,对违法销售不合格猪肉的经营户和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市场开办者依法进行查处。对复检不合格的肉品,镇(街道)负责无害化处理,处理方式同前。

主要工商部门负责,农业部门配合。

(五)开展猪肉品加工和餐饮消费环节的治理

抓好加工环节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关键是切实落实生猪产品加工者为经营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加强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开展专项检查,清查使用猪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督促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落实原料把关制度,确保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100%建立进货索证验证和进货台帐管理等制度,严防私宰肉、病害猪肉等流入生产加工环节;督促加工企业把好产品质量关,禁止在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对不符合要求的肉制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销毁、召回等措施。主要由质监部门负责。

二是开展肉品餐饮消费环节治理。认真开展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猪肉及其制品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建立猪肉及其制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实行采购猪肉及其制品承诺制度,保证使用的.猪肉及其制品的来源合法;加大监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餐饮加工过程中使用私宰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猪肉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私宰、病死猪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对含“瘦肉精”等有害物质进行及时销毁,杜绝问题猪肉及其制品作为原料流入餐饮环节。主要由卫生部门负责。旅游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星级饭店的监管工作。

(六)加强生猪及其肉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生猪及其肉品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必须以生猪及其肉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例行检测为主体,以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为保障。

生猪养殖户要在生猪出栏前申报检疫时,主动配合猪尿检测以及免疫耳标佩戴情况的检查工作,获得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生猪;批发市场和定点屠宰厂要迅速建立健全质量检测体系,对进入本单位销售或屠宰的生猪及其肉品,自行开展“瘦肉精”等有害物质残留检测。

各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要发挥现有专业技术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做好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主动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同时加强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大对养殖、流通、屠宰、零售等环节生猪及其肉品的质量抽检密度,重点对问题发生集中的市场和猪肉经营户肉品进行专项抽查,对监测不合格的生猪及其肉品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并及时报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移交工商和经贸等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由农业、经贸、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各相关部门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过程中,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涉及刑事责任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各派出所、经侦大队要落实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加强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各项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区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开展的对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联合行动,协助做好监督工作,加强对进入我区的外地来源生猪进行检查,把好生猪质量安全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病害猪肉等非法交易行动,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时段和地区的巡查,彻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严防私宰肉、病死病害猪肉流入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监督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涉嫌生产、销售有害有毒生猪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予以立案,及时、迅速破获一批案件,依法查处一批犯罪分子,要把追源头、除窝点、抓主犯作为重中之重。

三、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步骤

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

加强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深入调研,对生猪批发交易、屠宰、肉品流通、生产加工、餐饮消费等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和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生猪及其肉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部署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21日至4月26日)

全面开展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各镇(街道)、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生猪及其肉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将专项治理情况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工作动态按要求报送给市食安办、区政府。这一阶段全区专项治理行动要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我区生猪及其肉品质量的根本好转,肉品质量安全基本达到100%合格。

(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27日至5月8日)

区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落实措施、整改等情况,认真总结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成果及经验,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生猪及其肉品安全工作,提高工作水平,以迎接市督察组5月初对我区的检查。

四、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政府成立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朱武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黄奔、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兆基任副组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李兆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立区统一举报投诉电话(86238362)。

各镇(街道)对本辖区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行政区域内生猪及其肉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其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经贸、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做好生猪及其肉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应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全天联络畅通。

各职能部门要落实专项治理行动每周一报工作,从3月13日起,在每周星期二前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辖区、部门本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报送市食安办、区政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食安委办公室要组织区各职能部门、镇(街道)食安委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生猪及其肉品从业者的宣传教育,加强培训和指导,使其清楚“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危害性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市民群众科学消费知识的宣传普及,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和成效,营造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导向作用,行动中若有查获违规、问题生猪及其肉品情况,要快速反应、主动发布,让人民群众掌握及时真实的信息。

如果在专项治理期间,出现生猪及其肉品安全事故,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要快速反应、主动发布,掌握舆论主导权,引导舆论,消除事故影响。

(三)加强督办,务求实效

区、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要认真督促各部门抓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落实工作,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重点检查工作中有待加强的、事故多发区域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区监察局要监督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工作方案 篇11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资金分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7年至2018年5月底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效益林补贴、低保救助金、优抚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补助资金等29项民生资金的“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情况。

(二)治理内容

1.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等问题。

2.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效益林补贴、低保救助金、优抚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补助资金等29项民生资金到人到户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是否存在漏报、错报、重复领取等突出问题。

3.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4.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采取全面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结合、全面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并举的方式进行,实现“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监督检查全覆盖,通过发现问题、整改处理、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发放对象精准、金额足、时速快、一卡通,资金安全高效、群众满意度高。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自查(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7月15日)。各村支部、村委会、乡级各单位及各站所办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狠抓落实,认真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每村每组、逐户逐人、一个不漏地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做好典型案例分析。

(二)组织重点检查(7月8日至7月20日)。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我乡将抽派人员,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村群众的“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兑现情况,以及各村自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及时公示公告(7月20日至8月20日)。自查和重点检查结束后,将对清理后的补助资金享受人员名单、资金项目、补贴金额等,分村在其辖区内进行公开公示。

(四)整改处理问题(7月15日至8月20日)。针对本次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一是各站所办要及时责令和督促相关问题村务必强化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二是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对严重违法乱纪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

(五)接受上级检查(7月20日至9月15日)。省、达州市组织检查组于7月下旬至9月中旬,对我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未反应问题、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及时、查处不力的地方。主要对各乡镇“一卡通”及补贴资金有关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处理、责任追纠等情况进行核查,促进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根据乡党委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村、各站所办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严格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服从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大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集中力量、时间,扎实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问题查找到位、治理到位。凡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将严格追责。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各站所办要加强协作配合与交流沟通,按照职能职责,协同开展工作,各相关站所办要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构建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良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治理扎实有序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管。对本次专项治理反映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我乡将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固化有效措施,坚决推动制度执行,防止利用“一卡通”侵占惠民惠农资金等问题发生。建立检查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兑现落实。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村必须在7月8日前将统计资料上报“一卡通”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后及时上报。

专项工作方案 篇12

一、加强领导

成立学校预防水域溺水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学校预防水域溺水事故的日常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部署全县学校水域巡河值日“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领导小组各成员按所包乡镇、校负责水域巡河值日监督检查工作。

4、安排局机关干部包抓乡镇、校水域巡河值日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都要利用安全课堂上好一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进行一次以“防溺水”为重点内容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具体案例,图片等形式,用血的事实唤起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学生在无监护人带领时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设置有警示标志的水域游泳,不要在危险河段推拉玩闹,打捞物品等。

2、设置警示牌。

全县其它各校均要根据实际在危险水域设置警示牌或刷新、刷写警示标语,警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生不得违犯上述规定,也同时提醒家长严格管理小孩,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专项工作方案 篇13

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问题。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国提出了“专项行动”的工作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专项行动的方式,全面推动各领域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夯实我国发展的基础,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的制定是在我国现有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其核心是通过集中力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这一计划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加强政府的决策执行能力,也能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推动各领域改革和发展的提速。


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将注重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困境主要有经济增长放缓、需求不足、结构调整困难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计划中将明确了一系列的工作任务,包括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消费能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通过这些具体的工作任务,可以有效解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


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将 加强对重要领域的支持和引导。我国经济的发展还面临着一些结构性的问题,例如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科技创新不足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计划中将重点加强对环保、能源、科技等重要领域的支持和引导。通过加大对这些领域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可以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还将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基层是落实各项政策的首要环节,但由于资金和人力等资源的不足,导致基层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计划中将重点加强对基层的支持和帮助。通过加大对基层的经济补贴和人力资源的投入,可以提高基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政策能够更好地落地生根,更好地惠及民生。


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还将加强对社会的宣传和引导。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社会舆论的力量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加大对各领域的改革和发展力度的同时,也应当加强对社会的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通过有效的宣传和引导,可以增强社会对改革和发展的理解和支持,凝聚全社会的共识和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小编认为,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是我国应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挑战的重要举措。通过集中力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方式,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进一步夯实我国发展的基础,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同时,这一计划的实施还将加强对重要领域的支持和引导,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社会的宣传和引导。相信通过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的实施,我国的经济社会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就,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专项工作方案 篇1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深刻汲取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教训,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决定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就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各监管企业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

2、对明令取缔、转型的会所以及其它隐蔽场所清理整治情况。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4、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5、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二、重点任务

在组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过程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开展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异常增长的国有企业执行“三直接”公务接待环节操作规范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开展内部接待场所专项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接待工作。

2、开展违规吃喝隐蔽场所专项清理。全面完成会所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组织对内部接待场所中设立的茶餐厅、“一桌饭”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对属于隐蔽吃喝场所,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清理。

3、严肃查处违规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各级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既加大监督力度,又直接排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梳理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专项检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督查。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4、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各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要以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为契机,全面系统总结本集团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针对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制度落实。

三、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公布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

各监管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6月上中旬)。

各监管企业在本集团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下旬)。

各监管企业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并抓好落实,做到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等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分级实施,迅速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2、畅通监督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引导,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鼓励和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让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整合各方监督资源,及时移送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及时调查处理,妥善应对舆情,主动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3、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知止不收手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

4、强化通报曝光。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对专项整治以来发生的典型问题,既通报当事人违纪事实,又通报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5、上报有关情况。请各监管企业于5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具体方案电子档报送市国资委纪委。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将贯彻本通知精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纪委。

市纪委、市国资委将同步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抽查,督促抓好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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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方案 篇15

一、成立冬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为认真开展好此次冬季安全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通过排查切实减少隐患,遏制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无事故目标的实现。项目部成立了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二、指导思想

根据支队的相关检查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特点,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加强危险源监控、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要求各科室负责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检查大纲要求,认真开展冬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切实规范现场施工秩序、查找出各种隐患,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不断推进项目部20xx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检查内容

1、关于冬季施工的安全预案制定情况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会议纪要完整情况。

2、车辆的防冻防滑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施工人员的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

4、冬季取暖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用电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防火措施是否到位。

7、生活用水防冻保证措施。

四、工作要求

建立和落实此次活动的工作责任制,对排查中查处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面认真总结,客观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发挥干部的带头作用,对逾期不整改者一律不进理由,不讲情面,实施责任处罚,以保证安全隐患整改的彻底落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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