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演讲稿

喜欢的日记

2024-10-16 喜欢的日记

喜欢的日记十四篇。

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喜欢的日记”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文档处理是我们成功管理个人和家庭事务的重要工具,让脑子的知识充沛,阅读范文是很有必要的,高水平的范文,可以帮我们快速上手写作。

喜欢的日记(篇1)

我喜欢运动。因为运动可以强健身体。运动的种类有许多,跳绳、打乒乓球、打篮球、跑步……跑步时,可以放飞自我,我可以尽情地跑。

我喜欢读书。因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书的海洋里,我可以与书中的主人公一起玩耍,与它们一起作战……多读书可以增长知识,让我们了解历史,了解许许多多作家的情感。

我喜欢大树。因为它有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在晴天,它可以为我们遮阴,让那些孩子们在树下玩,在下雨天,它可以为没有带伞的人挡雨,让他们不要淋湿,它们就是人们最坚强的一把伞。

我喜欢太阳,因为没有它就没有我们这个生机勃勃的世界。在雨天过后,它就像一把拖把一样,拖干了地面上的水。它可以为动植物提供温度,使它们生长地非常茂盛;让我们人类可以吃到粮食,还可以做各种的零食。

我喜欢马龙,因为他是世界乒乓球冠军。每当我打乒乓球被打败时,我就会想到他,有一次他被对手打了11“刀”,可是他没有放弃,居然反败为胜了,我要学习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只要坚持,所有的事都不是问题。

我喜欢军人叔叔,因为他们都有着保家卫国的一颗心。他们平日刻苦训练,有一颗不怕死的心,在遇到敌人时,他们总会奋不顾身的打败敌人。

我喜欢这世间的美好一切。

喜欢的日记(篇2)

“呼呼—呼呼—”风一边叫着一边拉开了秋雨之歌的帷幕。“轰隆隆!轰隆隆!”雷敲着它的鼓奏响了前奏。随着“滴答滴答”的声音,小雨落到地上,发出了“噼噼啪啪”的声音,打到树上,发出“啪塔啪塔”的声音,打到屋顶上,发出“叮咚叮咚”的声音……所有的这些声音汇聚在一起,形成了秋雨之歌的主旋律。这时,世界著名的合唱团——秋虫合唱团的团员们纷纷上台了。“蛐蛐蛐蛐”男低音蟋蟀穿上了自己的黑色燕尾服,拉着小提琴慢慢地走上了台,给大家鞠了一个躬,便演唱了起来。“铃铃铃”活泼可爱的金蛉子穿着黄色拖地长裙,拍着翅膀飞到了台上,拿起话筒唱了起来,那动听的女高音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男高音蝈蝈穿上了自己的深绿色礼服,清了清嗓子:“蝈蝈蝈……”

“哗哗哗”树叶们也忍不住加入了大合唱,它们在风中摇曳,歌唱,为秋雨之歌伴奏。庄稼们拥抱着雨滴跳起了舞,唱起了欢快的歌儿:“我要快点长大,我要快点结出果实!”

雨越下越大,慢慢的,雨水汇聚成了小溪,流进了池塘里,发出了“淅沥淅沥”的声音。青蛙们“呱呱呱”地叫着,好像在唱着:“啊!下雨啦!下雨啦!大家一起来唱歌吧!”我仿佛也变成了一滴雨滴,加入了大合唱,我们在屋顶上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在窗户上奏出了欢快的乐曲,最后,我们带着快乐的心情落到了地面。

天空中出现了一道美丽的彩虹,树叶上的水滴都滑落了下来,发出了“滴—答—滴—答—”的声音,好像在鼓掌。与此同时,秋雨之歌也缓缓地落幕了。这时,一滴水珠滴到了我的头上,我才惊醒过来。这首大自然所作的秋雨之歌是那么的美妙,那么的婉转,那么的.令人陶醉呀!此时,我觉得用言语已经无法表达这首歌曲的美妙了,它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成为了我最喜欢的歌曲。

喜欢的日记(篇3)

我喜欢的一件工艺品-六年级上册语文第八单元作文

马,自古以来就一直是人类的好朋友。在战场,士兵的呐喊声和战马的嘶鸣声融合成一股无坚不摧的力量,不破楼兰誓不还的气势足够使敌人闻风丧胆。而在乡间,马又成了主要的运输工具,每当人们驾驭着它担着粮食来来回回运了几十趟时,不能不被它惊人的体力而折服我也是爱马之人,这不,我收藏的工艺品也是一匹骏马。

这匹骏马放置在我的写字台上,老远就能看到。这匹骏马全身是清一色的棕毛。有人偏爱白马,说它纯清一色,俊秀美丽;而我则喜欢棕马,因为颜色较深的马总显得雄浑有力,在战场上,这种马更能体现出一种深藏不露的杀气。言归正传,这匹马很健壮,更称得上膘肥身健,虽说膘肥,但体形又不失匀称。这匹马的鬃毛很整齐,提溜顺的一片黑毛,在鬃毛下就是它的头了,它的头垂得很低,好像在吃草,又好像在沉思。它的瞳孔睁得很大,眼珠特别明亮,侧视着右前方,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奇事物。这匹马的四蹄很有力,它的右前蹄微微向前屈,一个劲地踏地,地面都被它刨出一个大洞来了。总之,这匹马骏得似胜徐悲鸿的八骏,灵性也可以和白马飞飞相媲美。

如今,这匹马也在我家落户已有两载。今年是马年,万马奔腾竞风流的岁月里,我轻轻地抚摩着它,轻轻地说道:你好啊,小骏马!

喜欢的日记(篇4)

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

我最喜欢看的电视节目是每周六晚上中央二台播放的《是真的吗?》

这档节目通过科学实验的方式验证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传闻的真假,为人们探求事实的真相,根据节目中传授的方法,我还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呢!

去年暑假有一期,主持人带大家做了一个汽水一秒变冰沙的小实验,汽水真的能一秒变冰沙吗?看完节目的第二天,我就迫不及待的让妈妈给我买回汽水做实验。我们按照节目中讲的先将汽水放进冰箱的冷冻层,慢慢等待汽水变成固态的冰,然后拿出汽水瓶,将瓶口松一点气,马上拧紧瓶盖用力摇晃,停止后,你会看见冰住的汽水变成了漂亮的冰沙!将冰沙倒进玻璃杯子里,真是又好看又好喝!

这档节目不仅内容精彩,而且节目主持人风格与众不同,他特别幽默,每次做完小实验后,他还会带来饭后茶点笑话,每次他讲的笑话我都会笑到肚子岔气,真是太有意思了!

现在我们家每周六晚上吃过晚饭收看《是真的吗?》已经成为我们家的固定节目了,爸爸、妈妈和我都超爱看这个节目,小朋友们,那你们喜欢看什么电视节目呢?

喜欢的日记(篇5)

在五彩缤纷的世界里,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红色。如果没有红色,就没有那火红的太阳,如果没有红色,就没有那红色的衣服,红色的汽车、红色的房子……我最喜欢红色了。

在超级商场里,我是条最红的柿子、最红的苹果、最红的南瓜……,打开我的益处,映入眼帘的是红色的衣服、红色的围脖、红色的帽子、红色的手套。如果你看到一个像疯子一样,穿这“一身红”在操场上飞跑的人,那一定是我。在美术天地里,我是这样要求的:别的颜色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能没有红色!打开我的文具盒,你会看到红色的铅笔、钢笔、橡皮和红色的油笔。

打开我的书包,你会发现所有包书的纸都是红色的。我的房间里挂满了红色的挂件,有红色的中国结、红的的剪纸……,连屋顶的吊顶都是红色的。你们一定会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红色?因为红色是国旗的颜色,红领巾的颜色也是红色的。它让我们牢记,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的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

红色也是出生的太阳的颜色,它象征着未来,象征着我们的祖国一天比一天强大,我们的生活一天比一天美好,我要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出我的青春和热血!红色,我的最爱!

喜欢的日记(篇6)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一只小熊,它非常特别,胸前还有一个可爱的心形图案。我是在五岁生日的时候收到它的,从那以后,它与我形影不离,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


小熊非常软,触感非常舒服,每当我抱着它入睡时,我感觉就像抱着亲密的家人一样,充满了安全感。我给它取名叫“西西”,因为我觉得这个名字很顺口,而且听起来也很可爱。


每天晚上,我都会和西西一起分享我的一天,告诉它我遇到的好朋友,收到的礼物,还有有趣的事情。尽管它只是一个玩具,但我觉得它能够理解我的话,给我一个倾诉的机会。有时候,它也会发出温暖的声音回应我,就好像真的是一个有灵魂的小伙伴。


西西陪伴着我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我经常和它一起玩耍。喜欢一起翻箱倒柜,发现新的玩具和游戏。我会给它穿上小衣服,带它一起去花园里玩捉迷藏。有时候,也会一起参加我的生日派对,它会坐在我旁边和我一起吹蜡烛,分享蛋糕。每一次的欢乐时刻,都让我感到无比幸福和满足。


即使我在外面玩得很疯,西西也总是耐心地等待着我回家。每当我打开家门,它就会在我面前迎接着我,宛如一个信任的守护天使。无论我有多么累,只要看到它那灿烂的微笑,我就感觉到了温暖和宁静。


除了给我带来快乐和陪伴,西西也是我的榜样。它教会了我关心、友善和忍耐。我在和它玩耍的过程中学到了分享和合作,还学会了为了实现目标而努力。它是一个忠实的朋友,也是一个懂得宽容与谅解的良师。


随着时间的流逝,西西已经变得有些破旧了,毛发有些脱落,眼睛有些斑驳。但这些却无法减损我对它的喜爱。我知道,它所代表的并不仅仅是一个玩具,而是童年时光里最珍贵的回忆和情感。


我相信,即使我长大成人,离开家乡,我也会将它带在身边,在陌生的城市有一个温暖的家。我会继续和它分享我的快乐和悲伤,告诉它我的故事,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挑战,我都知道它会一直陪伴着我,给我力量。


西西,你是我的最爱,我的忠实朋友。谢谢你给予我无尽的快乐和安慰。在我最喜欢的玩具的日记里,你将永远占据着特殊的位置。我爱你,西西!

喜欢的日记(篇7)

现在各式各样的歌曲是层出不穷,有很多歌曲深受人们的喜欢。

这首歌是我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数学老师放给我们听的歌,这首歌是一首比较老的歌曲,从头再来,我喜欢听这首歌是因为我觉得这首歌里面的歌词充满正能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听到这首歌也许会给你带来希望,只不过是从头再来,不错,遇到挫折不应该惧怕应该解决问题,而不是逃避现实,一件事情做失败了,不要气馁,从头再来就好了。

我喜欢听这首歌是因为这首歌能在我难过的时候给我带来希望,只不是从头再来。

喜欢的日记(篇8)

沿途的风景并不美,因为眼里落满了尘土。

走的时候给了妈妈一个电话,想告诉她,我不想走,我不想过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只想平平淡淡过一辈子,哪怕清苦,哪怕寂寞,至少不用这为漂泊。

上车那瞬间落下了一滴泪水。

接电话的却是爸爸,我说,到了东莞的时候可能是深更半夜了,电话那头爸爸平静地说︰那你自己要多加小心。

我挂了电话,转头看着窗外移动的风景,眼泪簌簌落下。

我一直在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坚强的孩子,在二十五小时的车程里,我只字不语,一路风动树影摇曳,拂不走一丝残留的泪光。

不懂自己,为什么不可以停下来,为何要做了南漂一族。心在那一刻真的疼了,纠结了!

如果当初我喜欢你,你会不会离我而去?

燕子说三个月前有个男生跟她告白说他喜欢她,当时的燕子不确定对他的感情没有立刻答应他。奇怪的是,她居然喜欢上了他。

燕子对他说︰我喜欢你,真的喜欢。

他却回答他给不了她未来。

他现在什么都没有,他要她现实点,大学才是她的天堂。

燕子后悔当初没答应,要是当时自私一点多好。

燕子说︰当我很想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的云淡风轻,毫不在意特让她难受,他连对她的隐身可见也取消了。

当初他喜欢我,是不是全力以赴,有没有我喜欢他的一半多。

其实我们一生都会遇见很多人,也许会在不经意间我们又会爱上另外一个人。

我们不能勉强别人爱自己,那就勉强自己吧![大学生范文网 m.1467.COM.cn]

勉强自己在不经意间爱上一个人,那个人,却又不爱着自己了,那苦,惟有自己心知。

有人说时间是良药,它会让你忘记一个人的存在。也可以改变爱情。

秋天来了,雨一阵一阵,凉就深了。

冬天就很快来到,这个冬天,有没有雪,有没有暖气,有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

我想,我会继续沮丧地走过快乐与眼泪的人生。

喜欢的日记(篇9)

一天下午,爸爸带我去花园观察花草树木。我—眼就看见了我最喜欢的树——芭蕉树。

芭蕉树不高不矮,大约有2到3米高。它刚长出来的叶子是绿色的,微微带黄,老了的叶子已经是墨绿色的了。

叶子的形状像西游记里铁扇公主的扇子,也像一个超大型的毯子。起风的时候,一片片叶子在风中舞动,像在跳街舞,各有各的姿势,让这个花园变得更加美丽。

芭蕉树的叶子非常重,我记得有一次,新闻上报道两片芭蕉树叶掉下来,竟然把一辆车给砸坏了,我不禁大吃一惊。

它是一种常青树,不怕夏天的酷暑,也不怕冬天的严寒,一直都是那么绿,美化着我们的家园,怪不得花园里,大路边到处都有它的身影。

这样的芭蕉树,能让人不喜欢吗?

喜欢的日记(篇10)

今天我最开心的事,大张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妙趣横生的语文课。再加上精彩的内容,更令我陶醉了。

从第19课课文中,我认识了尊重孩子、谦虚有礼、平等待人的陶行知,还有天真可爱的孩子们。而且还认识了一位特殊嘉宾,它就是除害行家-----蜻蜓。它不仅是自然界的益虫,而且还是人类的朋友。简直不敢想像它的能力有多大,你知道吗,它能在一小时内吃掉20只苍蝇或840只蚊子,这对自然界和人类是多么大的贡献啊!在今天的课堂上,我还发现了另外一个更有趣的事,那就是平时回答问题都很积极的那些同学,今天突然一下子都变成了哑巴,只有马茜茜却成了回答问题小能力,你觉的是不是特别有趣啊!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堂语文课,因为它使我重新认识了蜻蜓,而且也给我很多启发。【作者:王贤宇】

喜欢的日记(篇11)

我喜欢的一个节目

有的同学喜欢《runingman》,有的同学喜欢《快乐大本营》,甚至有的同学喜欢《大汉情缘》《连城诀》等电视剧。可我却再一次与众不同,我喜欢《百家讲坛》。

有人说我傻,在学校呆了一整天,还看《百家讲坛》,也由此,有人说我是书呆子。其实,我跟同龄人一样爱看《跑男》,《麻雀》《解密》也是我的最爱,只不过,我对《百家讲坛》更是情有独钟罢了。

可不是么!我对于《三国》《水浒》之类的书特别讨厌,管他是不是四大名著呢!可偏偏老师布置了班级共读!两个月的假期,我也就囫囵吞枣般匆匆翻了一遍。开学的第一周,利用中午的时间,老师给大家播放了《百家讲坛之三国》。没想到这节目一下子把我给吸引住了。通过易中天的讲述,我仿佛走进了历史,走进了《三国》,真正感受到了那战火纷飞的年代中各路英雄的英姿。

于是,周末,课余,我便打开电脑,上网搜索《百家讲坛》看上一集两集。这成了习惯和爱好。

在很多人看来,《百家讲坛》是个很枯燥的节目。不如娱乐节目来得搞笑,不如侦探类节目来得精彩,更不如网游来得刺激。但在我看来,《百家讲坛》很有趣。在放松之余,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这些知识是课本上,学校里学不到的。是老师也不会为我们讲解的,偶尔碰上顶多也就一笔带过。

通过《百家讲坛》,我改变了对历史的很多想法,通过《百家讲坛》,我感受到了与看娱乐节目不一样的乐趣。如果说《讲坛》是灯,那么我就是路人,为我照亮前方的路;如果说《讲坛》是水,那么我就是一叶小舟,随波逐流。

《百家讲坛》,我最喜欢的节目!另类就让我另类吧!

喜欢的日记(篇12)

黑色,在我眼中神秘而低调。

夜晚是黑色的,没有灯光的漆黑晚上,可能伸手不见五指,令人恐惧害怕。但夜晚也是活跃的,许多不能白天出来活动的动物,会在夜晚纷纷出来游走、觅食等,所以夜晚是宁静又活跃的。黑色的夜也是浪漫的,那满天的繁星让目光走得更远,那神秘的天外世界让人充满遐想。

黑色也是影子的颜色,即使在阳光下,每个人都拖着黑色的影子,它是我们的一部分,看得见,甩不掉,黑色的影子仿佛是另一个自己,永不疲倦地重复着我们的动作。有人和它做朋友,有人拿它撒气,但它从不抱怨,只是默默地伴随着我们一生一世,永远也不离开,就如同光明与黑暗永存。

黑色是严肃的颜色,也表示着尊重,如黑色的西装、修女服都给人严肃庄重的感觉。

黑色,生活必不可少,我喜欢它的冷酷神秘浪漫庄重,它是我喜爱的颜色。

喜欢的日记(篇13)

在星期五下午的第二节课,是一节我很喜欢的体育课。因为,体育课可是一节能锻炼自己的身体的课,有的时候,我们还有一些时间是自己最喜欢的自由活动时间。有了着一些自由活动时间。我们就可以干一些自己喜欢的运动项目,或者是一些运动游戏和活动。

比如说:我们可以玩儿跳大绳,我们可以玩儿扔沙包的运动游戏,我们可以玩儿比赛跑步,我们可以玩儿谁能投进篮球的个数最多,我们还可以玩儿马兰开花等等的一些运动小游戏。

不过,体育老师怕我们运动过大,出现一些扭伤的事故,所以,让我们大家提前做了一些运动。

这一些提前运动中有:提前慢跑、热身,提前运动做一些热身,等等。

我们慢跑的时候,差不多要跑上3圈,再加跑上一圈,这一圈是干什么用的呢?那就是用来慢慢的走一圈的,好平息一下呼吸的,为什么要平息一下呼吸呢?不是我们大家跑完了3圈了嘛!太累了。

我真是太喜欢这一节体育课了,因为,这一节体育课不但让我锻炼了身体,还给了我许许多多的乐趣呢!

I like PE lesson!

喜欢的日记(篇14)

最不喜欢的课程

(美)杰西卡沃辛斯基编译:孙开元

我们就要参加大学的毕业典礼了,这时候我想起了大学期间最让我怵头的一位教授。我上高中时没参加过戏剧演出,大二那年,我选修了一门表演课。我想以后有机会就到剧院后台临时找一份工作,但即使是在后台打工,剧院也要求你进修过表演课。

影星苏珊萨兰登和乔恩沃伊特就是在这所大学毕业,但是在课堂上,我发现自己是唯一个没有主修过戏剧或音乐的学生。第一堂课开始了,我们的授课老师诺姆走进了教室,这是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喜欢一边说话一边配合身体姿势并且打着有力的手势,他用带着浓重东欧口音的英语对我们说,我们要和内心的自我进行对话。

他走过暗着灯光的表演舞台,说:今天我们将进行一次信任练习,以此来体现我们如同一个大家庭。他让布里安同学站在舞台中央,我们十几位学生绕着他围成一圈。按照诺姆老师的口令,布里安闭上眼睛,直着身子仰面向后倒下。我们像击鼓传花一样,一个挨一个地接住他即将落地的身子,然后将他传给下一个人。

轮到我当那朵花儿了,我闭上眼睛,让身子瘫倒下去,感觉到同学们的手轻轻接住了我,然后把我传给下一位同学。我觉得挺好玩的,直到突然间,我直挺挺地摔在了地上。舞台是坚硬的木质地板,我的身子呯地一声摔在上面。同学们紧张地喘着气,诺姆老师从地上扶起了我,拍了拍沾在我衣服上的尘土。我起初觉得可能是哪个同学觉得我不是登上百老汇舞台的料,所以懒得伸手接我,后来又想,更可能是哪个同学一时走了神。不管是何原因,一个学期以这样郁闷的一天开始,我都觉得又尴尬又丢人。

后来在平时,诺姆老师经常拉着长音叫我的名字;杰西卡,他每次都是很开心地这样叫我,像是遇到了一位好久不见的亲戚,不过我觉得他其实是在讽刺我,拿我寻开心。

一次,他让我们轮流站在舞台中央,念一罐汤的作料名称。每个人走上舞台时,他都大喊:说话时要表现出很开心的样子或者表现出害怕的样子。轮到我上场时,他揶揄地看了我一眼,对我说:杰西卡,我应该让你怎么表演呢?然后,他打了手响,像个恶魔科学家似的说:你念这个汤的作料时,要表演出妓女在街上拉客时的样子。我看着他,心想,他肯定是在和我开玩笑,但是他示意我朝舞台上走。我歪斜着身子靠在墙上,搔手弄姿、嗲声嗲气地念着:脱水洋葱、还有鸡汤。念完后,我的心里七上八下,等待他大发慈悲让我走下舞台。

我回到椅子上,想象着同学们下课后会嘲笑我,回宿舍时会偷偷议论着:咱们今天欣赏到了她最惨的表演,看看下次会有啥好戏在等着她。

我想错了,同学们没笑话我,相反,表演结束后,全班同学站起来给我鼓掌。在那一刻,他们成了和我心贴心的死党。从那次起,每当我们排演节目,我再也不必担心会受到冷落,而是总能找到搭档。我在食堂里遇到同学时,他们经常会学着诺姆老师的南斯拉夫口音大声喊我,而我也开始乐意参加他们举行的派对。

在最后一堂课上,我们等待着诺姆给我们评分。我是根据你们的进步来评分的,他说,例如,在我们这学期刚开始时,每次我叫到杰西卡,她的脸就会红得像个番茄一样。他笑了笑,接着说:但是现在我和她说话时,她会大大方方地回答。所以,她的表现可以得A。在这样一个全是才华横溢的演员的教室,他只表扬了我,这让我很是意想不到。

我一直觉得诺姆在挤兑我,但是现在回想起诺姆和我的同学们,我发现自己从他们那里学到了人生中重要的一课:最初的一些难受是成长的大好机会。这个人生经验激励着我在后来完成了许多以前从不敢想象的体验,包括跨越全国旅行、在从没跑过5公里以上的情况下报名参加马拉松比赛、以及从电影制作领域改行当杂志编辑。我想,诺姆老师当初对我近乎苛刻的要求并不是一定要把我培养成演员,而是在为我迎接人生挑战奠定基石。

本文网址:http://m.popo666.com/fanwen/111533.html

猜你喜欢

更多